唐朝小白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樊笼13
谭燕最近都在家里窝着,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几乎是不出门的,但是呢,当陈金跑去找他的时候,这人宛如一个跑了三百斤的胖子一样,笑呵呵地跑到了门口,结果叶檀已经骑着马离开了,所以他赶紧让手下的人给他准备一匹马,就这么远远地缀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这里溜达的呢。
从刺史府到城门口不远,加上四周比较空旷,所以,显得更加的荒凉,路上根本就没有几个人,不要说长安相互之间能够有什么印证,就算是在人口更加稠密的松洲,这里也是荒凉的一塌糊涂。
空气里带着淡淡的青草的味道,所以,经过的人总是会觉得舒服。
叶檀出现在城门口的时候,还引起了一场小混乱,因为门口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外面进来了一个商队,这个商队部都是奇装异服,当然啦,在叶檀的眼里是如此,而在西边这里却不是,因为这里的人本来就乱七八糟的。
一群人,一堆的打扮,说真的,如果是放到现在的话,肯定是所谓的角色改变,可是这群人却是羊皮大胡子,都有,脏似乎是他们唯一的特点,可是呢,这里面的人却有一群差不多二十多个人却有点干净,可惜,长久的赶路让他们的衣服早就干巴巴的了,这样的人,按着最新的肃州的规定,是不能进来的。
“为嘛不让进?”领头的那个大胡子的红头发的男人,看样子至少一米九,二百多斤,虽然身上的羊皮袄真的挺恶心的,可是,他的腰带上那个磨得磳亮的环扣还是让人明白了这些人的身份,可能是有点身份的人。
而且这些人竟然会说出如此顺溜的中原话,说明这些人里的不是一次了,在现代可能英语才是厉害的,可是在那个时代,中文才是唯一的世界性的语言,而且高贵。
本来门口的兵丁都藏起来了,因为门口来了人,可是呢,在肃州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人管,可是这件事却一定要管的,自从开春之后,就有无数的人出现,这些人不知道这个冬天是怎么过的,可能是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活下去的,这样的人是没有办法直接进城的,因为城里的人相对来说安一些,这就好比是野味,很多人喜欢吃,但是呢,说真的,单纯地从安的角度,人工养殖的是打了很多的激素,而野味的话,则是无数的菌体,这个都是要命的。
守卫的人叫韩琦,算是个不错的人,虽然人长的丑了点,但是呢,还算是尽职,当然啦,如果不尽职的话,可能早就死掉了,叶檀虽然在这里没有多余的建树,可是呢,关于几个门的管理,却是非常的厉害,这个可以说是西域的一些城市的一些可怕的方面,瘟疫,一个看似很熟悉的词汇,却让过去的人都谈之色变,所以,叶檀做出的这个决定没有引起很大的变故,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不过是小事,只有一些真正的有脑子的人才会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可惜知道这个事的人很少。
韩琦的名字是叶大发起的,至于说以前的名字,没人知道。
“肃州刺史府规定的,你们这些人都需要去洗澡,然后待上十五天才能进城。”
韩琦的话让那人很不自在,因为天气慢慢地转暖了,他们带来的一些东西需要尽快更换成钱财,否则这一条路的辛苦就部完了。
那人从兜里取出一个破羊皮做成的布袋,袋子不大,也就是巴掌大小,上面绣着一个奇怪的图案,犹豫了片刻,还是递过去,谄媚地笑道,“兄弟,行个方便。”
来兴这些年来了很多次这里,虽然商队不是很大,可是因为自己的脑子够用,倒是可以顺畅地来回,从他们的那个国家到大唐,这一路上的马贼,各种老爷都会让你知道,这个世界的无辜和无奈。
而一路上的门禁,可不是一空话,你如果不给人家钱,后果往往就会很可怕。
可是今日,他定然是吃不消这件事的,因为韩琦根本就没有看他手里的钱,而是一摆手,冷声道,“怎么,你打算贿赂本官?”
在边塞,根本就没有这个词汇,可是呢,这些人在成为门官之前,都已经被人培训过了,加上叶檀的脾气和手段,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有个词汇叫做规矩。
“没有,没有,只是让兄弟行个方便。”来兴虽然内心深处早就吐槽不行了,你们这些人不都是靠着这个吃饭的嘛,在边塞,这些守门人可没有所谓的俸禄之类的东西,有点义务的味道,虽然这个味道可能是强迫的,所以,不收点好处,是没办法吃饭的,每个人家里都是有一堆的人,这些人都是要吃饭的,如果是一个人的话,还好,一大家子,不吃饭,怎么活下去啊,而这次选择门禁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家人,没有恒产者没有恒心,没有家人的人,往往都是孤狼,这种孤狼,是不可能接受的。
“不用,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去那里吧,我当你是初犯,不在追究,否则的话,别怪我翻脸。”
韩琦哼了一声,转身就走,虽然身上的衣服比较老旧,可是来兴却发现这人的衣服,真的是干净啊,而且,其他的人的衣服虽然都不是新的,可是却整齐,这种事如果发生在长安的话,倒是没什么,可是天下可能除了几个叶檀待过的地方有这样的事之外,其他的地方都做不到,百废待兴,人都吃不饱,谁会真的在乎这些人呢?
而就在来兴要说什么的时候,之前一直窝在这里的那个小团体里出来一人,虽然这人的样子在当时的人看来就是魔鬼啊,高鼻梁,蓝色的眼睛,银发披肩,身上的袍子还漏出了一个肩膀,可是这人很高,比来兴也不下多少,更加重要的是,这人身材修长,手脚也是很长,腰上别着一把弯刀,而在没有露出的那只肩膀上有一个小型的银质的印章模样的东西,可惜,时间有点长了,这个印章竟然看不清楚了,不过擦的锃亮,说明这个东西对于他来说的重要性。
他低头对着一辆马车里面的人说了几句鬼话,然后里面似乎也传来了声音,然后他就慢慢地打马过来,在来兴的耳边说了几句,来兴愣了一下,随即哼了一声,对着韩琦喊道,“去什么地方?”
韩琦根本就没有转身,而是伸手指着不远处一个布满了大石头的地方,摆了摆手。
而这一切都落在了正在马背上的侯君集眼里,眼睛里闪过了异彩,这个叶檀,有点意思。
侯君集是个将军,也是个杀才,让他带兵打仗没问题,让他治理地方没有可能,因为治理地方就需要做到一点,那就是忍辱负重,不管是皇帝还是一个小小的县令,都是如此,这个不是因为你是皇帝就可以肆无忌惮,除非你想要干一段时间就滚蛋,而侯君集在长安,不能像程咬金那样子胡搅蛮缠,因为要脸,又不能像是李靖那样子风轻云淡,因为要强,所以,他这样的人不适合生活在和平时期,而是适合在战乱的时候,因为他就是为了乱世而生的,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看似简单的答案,却根本就没有人给过他。
可是今日他坐在自己的马背上,看着肃州的门吏都可以做的如此的潇洒,就知道自己的事也许会容易一些,毕竟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汇叫做:看情况。
肃州的这个春天是冷清的,也是热闹的,因为随着侯君集等了一会,不停地有人从城里出来,虽然也有人赶着马车牛车之类的,却没有人是那种很奇葩的逃荒的模样,而是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容,这种笑容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人脸上,因为不真实,或者说是太过真实了。
如果侯君集去过松洲的话,就会发现,这样的笑容是一种安定的笑容,一旦国家真的安稳了,就会出现,但是呢,如果没主心骨的话,往往不可能的。
突然平静的人群当中出现了一些人,这些骑马而来,似乎有点肆无忌惮,让其中还将一个人给撞倒了,不等对方起来,这人的马匹就直接踩中了他的大腿,发出让人牙酸的声音,那人惨叫一声,而这人却笑呵呵地弃马而去。
就在这些人离开了之后,侯三却出现在城门口,直接朝侯君集这里来了,看到他的时候,低声道,“大帅,叶侯已经到了。”
虽然侯君集没有生气,可是侯三是从懂事以来就跟着他的人,自然是知道自己的大帅此时虽然脸色不变,却有一股子怒气,像是一个随时都要炸开的火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嗯。”侯君集的鼻腔里发出了一个声音,然后随手将手里的鞭子甩了甩,没有说话。
然后门口就出现了一队人马,领头的一匹红火一样的马迎面而来,像是在宣扬着什么,侯君集的眼球微微一动,对于一个将军来说,马匹和刀剑一样重要,不能释怀的那种。
而奇怪的是,叶檀并没有过来,而是忽然拉住了缰绳,从马背上下来,走到刚刚被踩中还在那里惨叫的人的身边,轻轻地扶着他的肩膀道,“谁干的?”
这人是个二十多岁,劳苦惨烈的男人,听到有人问话,刚要说什么,却没有想到碰到了腿,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结果刚刚还想要不说的嘴里,直接来了,“是孟家的孟茂子。”
似乎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这人脸色一变道,“我…我没…看清楚。”
“是吗?”
叶檀笑眯眯地检查了他的大腿,发现是真的断了,就让人准备了木头给他捆绑好了之后,没有继续理会这件事,而是让人将他送回去了,同时给了一贯钱。
小红在叶檀的身边,发现他不打算继续骑乘自己,就不高兴地来了一嗓子,缎子一样的鬃毛随意飘洒,微风吹过,帅气逼人。
叶檀笑呵呵地走到侯君集的面前,躬身施礼道,“小侄见过伯父,伯父刚刚来了就遇到这样的事,真的让小侄汗颜。”
侯君集不会治理地方,而且杀人如麻,可是却不代表他就什么都不在乎,对于百姓,他也是秋毫不犯,当然,肯定是自家的,对于外面的,草原上的,他可没有这么温柔。
上下看了看叶檀,这个穿着便装的小娃娃,如今十五六岁的样子,看着文弱,可是实际上,他的胆子却是大到了极点,听说有的时候连陛下都扛不住。
“不知道贤侄打算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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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节 杀气腾腾(4)
【】(iishu),
孟家,大哥孟茂刚,二哥孟茂盛,三弟,孟茂。
家主是孟茂刚,智囊是孟茂盛,三弟已经废了,而刚刚说的那个孟茂子,却是家里的一个比较奇怪的所在,听说没有母亲。
在大家的家族里,没有母亲的人多了。
不知道是因为妾身很多,还是因为主家的想法很多,反正女人不少,孩子不少,可是母亲却不多,为何,因为在大家族里,孩子都是归咎在主母的名义下,其他的人只能称呼为姨娘,这个在现在的很多宫斗剧里面都有,不过呢,宫斗剧比较温和,没有那么血腥,因为这个世界是发展变化的,而这种变化在文明方面,就从血腥残忍走向稍微不那么血腥残忍,所以,指望一个封建社会的家族里有多少温情,那是做梦,人们总是喜欢将皇帝家的事拿来说事,似乎皇帝的老婆多一些就会出事,其实呢,皇家有的时候会顾忌一下脸面,做事还是稍微有点章法的,而下面的家族里,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
就像是当初在松洲处理的一些事,叶檀就发现了,大家族里因为说话算数的就是一人,而且,没有皇帝家的那么多的规矩去约束,所以,对于家里的小厮和丫鬟,很多时候都是直接打杀都不算是个事,而且更加可怕的是那些所谓的妾侍,更加如此。
但是呢,凡是都有例外,比如说孟家的孟茂子。
虽然他的母亲是谁不知道,可是却很受孟家的老太太,孟茂刚的奶奶刘氏的欢心,所以,从小做事就肆无忌惮,而且这里是边塞,沾染了胡风,更加的不要命了。
像是刚刚的那种行为,在他们的眼里,可能不比打死一头羊来的严重。
侯君集跟着叶檀回到了刺史府,谭燕根本就不敢出来,因为这个侯君集表面是被发配来的,可是这人的脾气秉性,他是知道的,绝对不好,而现在肃州的一切都显得狼狈不堪,他担心对方一气之下将自己弄死,在边塞弄死一个刺史,算是什么事,要不是自己当初装傻充愣的,恐怕自己早就死了。
侯君集治军极为严格,他坐在椅子上,身后的人部都下马,却站在那里不敢动。
相比而言,李卫等人却显得业余,不过呢,样子倒是不错。
“叶侯,陛下让我来的意思,你明白了吗?”侯君集喝了一口茶水,然后问道,武夫粗鄙,这句话是不错的,所以,给他用的都是黑陶大碗,一碗下去,简直就是顺气不已,如果叶檀此时拿出功夫茶来,恐怕侯君集就要跳脚了,军伍中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的。
“整军备战,以待来时。”
叶檀用的是白色的瓷杯,上面的花纹很少,却带着淡淡的文雅味道,他喝了一口,看了身边的陈金一眼,小子直接就说道,“侯爷,按照您的吩咐,大发叔准备了包子给大家,都是牛肉包子,加了沙葱,味道很好,而且很大的。”
这句话一出,那些站立的人喉咙都抖动了一下,让侯君集有点脸红,这帮小子,丢人啊,不过呢,也从侧面说明侯君集治军之严格,因为这一路上要是吃顿好的不难,可是他像是被狗撵了一样,速度极快,一路上简直就是行军打仗一样,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吃饭什么都不重要,不重要不代表就不要过日子了。
“你果然知道。”
叶檀看着那些人道,“侯叔叔,让他们都下去吧,你难道还怕我们不安?”
“哈哈。”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就是喜欢哈哈大笑,然后一摆手,那些人就下去了。
“当然知道,否则侯叔叔认为,光靠着和陛下认了一个干亲,我就能娶到公主了吗?”
叶檀刚刚从桌子上拿过来一块枣糕,还没开始吃,就看到侯君集一看到自己的手下都走了,一盘子直接就抄过去,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就吃下去了,看来是真的饿了。
再喝一碗茶水之后,顺顺气,他才舒服地说道,“我虽然跟着陛下的时间最长,却从来不牵扯内围之事,但是以我对陛下的了解,他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将女儿嫁给你的。”
注意,他说的不是尚,而是嫁,这里面的学问大了。
一般只有给敌国的国主接亲,才会有嫁这个词汇,其他的人都是尚。
说白了,就是你高攀了。
而叶檀虽然是个侯爷,而且年纪不大,军功就不小,可要是想要挡住天下悠悠之口,恐怕没有绝顶的事,是不行的。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皇帝陛下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他觉得你没有功劳,那么就没有重要性,可是如果你有了功劳的话,可能又会觉得你有问题,比如说李靖,从法理上来说,这哥们就没有做错什么事,可是呢,从人情的角度来说,他就有点不够看了,典型的情商不高,所以,他虽然有大的功劳,而且是大唐的军神,可是日子过的其实挺憋屈的,远不如程咬金来的自在,你说奇怪不?
“是啊,所以,我需要多做点事,让陛下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自信,如果他不愿意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我的话,那么,就逼迫吧。否则,我这些年早就窝在了叶家村,我何必出来呢,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可是挺累的。”
叶檀的话让侯君集举着大碗的手微微一抖,平时就算是砍人,他也不会抖,可是这小子的这句话,却让他心中生寒,这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子,懒散地坐在那里,看着阳光慢慢地将光芒四射,像是一个慵懒的人,可是这人身上的味道却极度的危险,像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种,这样的人,如果放在当初隋末的时候,李世民的天下到底会不会得到都不一定呢,这人不只是脑子够用,而且足够危险,加上之前自己见过他的武力值,尉迟恭这个大唐的第一勇将,都不是他的对手,这样的人,还真的让人心寒啊。
“少爷,东西准备好了。”
去而复返的陈金笑呵呵地走过来说道,不过这小子不地道,手里竟然捏着一个比他的两只手都要大的包子,香气四溢,而且流着金黄色的油花,这个东西,味道肯定极好。
“好,侯将军,走吧,先吃饭,然后好好地休息一下,接下来,你可能没有多少时间休息了。”
侯君集虽然喝了一顿子的水,可是对于这样的将军来说,可以好几天不吃饭,也可以一次吃很多,因为当兵打仗,吃饭根本就没有办法保证时刻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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