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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小白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樊笼13

    李承乾一把拉着了他的胳膊,然后笑着道,“潞国公,我们之间没有这个必要了吧?而且大晚上的,你让我站在这里也不合适吧?”

    “还请殿下去书房……”侯君集的话还没完,就顿时愣住了,拜托,舒服已经破烂不堪了,让他去,岂不是丢人吗?而且,哪里一片狼藉,要是让人家看到了,还不知道自己如何想的呢。

    而李承乾却认为这个时候最主要的不是书房,而是饭堂,就笑呵呵地阻止道,“潞国公,你错了。”

    “不知老臣何处错了?”侯君集疑惑地抬头看着李承乾,这个所谓的女婿,真的,他一直都觉得很陌生,因为这人似乎不喜欢和皇帝身边的老臣子在一起,反而喜欢他们的孩子,比如侯杰,比如房遗爱,比如长孙冲,比如类似这样的人,而对于所有的老臣都是非常诚恳地当成长辈,既然是长辈,自然会有无数的礼节了,而所谓的礼节,就是人生如梦了。

    “此时才是晚膳时间,我还是个孩子,来到潞国公府,结果国公大人却让我去书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啊,你这是打算饿死我的节奏啊,难道这样子以来,也不是错的吗?”

    李承乾一副很不高心模样,可是呢,因为是个孩子,十来岁的样子,加上他的身份和身上的衣服,给饶感觉就是有点滑稽,让跟在一边的侯夫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个……”侯君集其实个无趣的人,他不习惯这样子的行为和调侃,脸色微微有点尴尬地道。

    “父亲,太子殿下的意思是饿了,想要在我们家蹭饭。”侯杰忍不住笑着道。

    然后不等李承乾没错,就被侯君集打断了他的话,“孽子,大胆,此处有你话的份,还不给我跪下,给太子殿下赔罪。”

    “这个……”侯杰心中想道,他就是来蹭饭的,虽然我也经常去东宫蹭饭,当时李承乾就曾经笑着道,你们这些家伙在我这里吃饭过分了,我以后一定也要去你们家吃饭,虽然当时只是个笑话,因为皇帝和太子一般是不会去臣子家吃饭的,因为不安,但是呢,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成了。

    “还不跪下?!”侯君集眼睛一瞪,对方顿时就吓坏了,赶紧跪下道,“太子殿下恕罪。”

    “行了,行了,潞国公,我就是一个过来蹭饭的,侯杰的没错,而且,我现在真的是饿了,一的朝会,我差点没有被饿死,你觉得我来你这里要去你的书房里啊,我扛得住吗?哦,对了,这个圣旨呢,你家里以前也有过,我就不念了,大晚上的,扰人清梦也不是好事,你找个时间自己看看吧,或者等到孤吃饱了再。”

    对于这么一个人,侯君集表示不理解,但是呢,既然人家要来自己家吃饭,还是招待的起的。

    “太子殿下在老臣府上吃饭,自然是老臣的荣幸,我这就吩咐下去,一定让太子殿下吃的舒服。”

    完这句话,就告罪离开了,不知道是去宰牛还是杀羊,而李承乾手里的圣旨,他却没有接着,就算是先吃饭,也得讲圣旨念出来,否则意义已经会变得有点差了。

    侯夫人将侯杰拉起来,然后了几句让他心伺候着,自己也去了厨房,毕竟侯君集从来没有去厨房过,万一被他弄砸了怎么办。

    其它的人也都离开了,只有两饶时候,互相对视一眼,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太子殿下,你出门传旨都不吃饭的吗?我家可没什么好吃的,穷啊。”

    侯杰一张嘴就在哭穷,这句话也不假,大唐初期,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特别是侯君集家,他本人不善于和同僚打好关系,做生意之类的事更加不会做,之前他是洛阳留守,为了严峻执法,他自己肯定不能乱来,所以就没有什么家业,李世民倒是给他一点赏赐,可是家大业大的,一点赏赐能够干什么?而且后来又被李世民喊到长安当什么兵部尚书,时间也不长,更加没有什么特别的进项了。

    和李承乾这种看似没钱,却实际上的土豪没办法相比的。

    “好你个侯杰,你在我东宫里吃了多少次了,孤来你家吃一次,你就哭穷,你这样子下去可是会没有朋友的,而且你没看到孤今日都带来的东西了吗?”李承乾将圣旨塞进自己的袖子里,然后指着身后的几个人道。

    侯杰直接就走过去,一把将其中的一个盒子打开,然后一股子肉香扑鼻而来,深呼吸一口道,“不愧是我大唐的太子,做事就是周正,走走,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侯家的饭厅,不过呢,我姐姐可是不会出来的,你别想偷看你未来的妻子。”

    “你啊,你,就是会胡,我是那样的人吗?”李承乾笑呵呵地道,然后两人就直接去了饭厅。

    侯家的饭厅就一个特点:结实。

    桌子都是原木做的,不讲究铺张浪费等等,只要求一点,那就是结实,不能吃饭的时候一个不心,就直接塌了,那就郁闷了,这也是军中特有的一种规格,因为行军打仗,很多时候都是军情如火,谁真的有那样的闲情逸致搞一些花样,那不是作死吗?

    两人找了一个凳子就坐下,然后很快,侯君集就一身新衣服出现在饭厅里,虽然李承乾是太子,可是他是主人,加上也是李承乾的长辈,所以就坐在了主位子上,其它的几个孩子都在,只是侯怜儿却不在,毕竟不是家宴啊。

    “潞国公,你这是?”李承乾记得对方不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才是,怎么会这样子。

    “来惭愧,刚刚杀羊的时候,手法不熟练,喷了一身血。”侯君集看似惭愧的话,却引得李承乾哈哈大笑道,“侯叔叔,我们以后都是一家人了,没有这个必要的,再了,孤也带来了一些吃食,平时侯杰等人也会在我那里吃饭,总是会,家里的父亲和母亲都很辛苦,给你们补补身体也是好的。”

    “哦?那老臣多谢太子殿下。”

    侯君集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如此孝心呢,而侯杰则面带微笑地看着李承乾,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还伸手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自己的老大,做事就是如茨滴水不漏,这样子一下子就将自己捧起来了,那么以后自己可能就不会那么容易倒霉了吧?

    之前李承乾给侯府送过海鲜,所以,对于这次他能够带来什么,大家还是很期待的,可是当东西端上来的时候,却是傻眼了,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一共三样菜式:拍黄瓜、红烧肉、山芋炖排骨。

    侯龙看到这些,不由得切了一声,虽然很,可是呢,饭厅里很安静,这个声音自然是让大家都听到的,侯君集瞪了对方一眼,让他根本就不敢抬头,而侯杰则笑呵呵地道,“太子殿下,你真够意思啊,带来的都是好东西啊。”

    “多谢太子殿下。”虽然对于这个肉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做的,不过呢,该有的礼仪是需要的,如果侯君集能够将这方面的聪明用在朝堂上,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人给孤立了。

    “此乃孤平时最爱吃的菜肴,之前侯杰也过了,他喜欢吃,所以孤就带来了自己喜欢吃的,大家请。”

    侯君集没有动筷子,而是看着李承乾问道,“不知道,这是什么肉做的?”

    行军打仗,听着好听,可是实际上日子并不好过,在军粮不充足的时候,可能连耗子都不放过,但是呢,不代表什么肉都可以吃,比如猪肉,这个在大唐,大宋两个时代以及以前的朝代,都是不能吃或者不爱吃的东西,因为脏。

    “猪肉。”

    “咣当……”

    侯龙几个孩子的筷子直接就掉在地上了,脸色微白,不知道是被吓着了,还是被惊着了,对于他们来,从的教育里面就有这么一个东西,是否对错也许没有告诉你,但是阶级的东西却会告诉你,而且很多饶形容词比较匮乏,往往将不太喜欢吃的东西都用一个词来代替:屎。

    而侯君集的脸色也不好看,他觉得这个李承乾到底是来传旨的还是来羞辱自己的,难道是陛下的怒火还没有消散,所以才会让自己的儿子继续过来羞辱自己?如果是这样子的话,自己这些年跟的人,岂不是白瞎了?

    难道,自己真的就没有用处了吗?

    当初他起兵的时候,可是没有多少人啊,自己就跟着他一起打下,后来他想要逼宫的时候,也是自己努力帮他上位的,现在江山坐稳了之后,就开始将自己这头犬马给收拾了,是不是太过残忍了一点?

    “你们啊,都不知道,这个东西可不是我们平时见过的那些猪,而是松洲特有的猪种,听已经改良了很多次了,长安的食味轩就有这道菜,而且价格很高的,平时我们都没有钱去吃的。”侯杰看着大家的样子,就像是自己当初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的表情差不多,不由得笑着道,然后自己拿起筷子,将一块差不多鸡蛋大的,红润润的红烧肉加起来,这样子的红烧肉一般是三层,上面有皮,中间有肥肉,下面是瘦肉,只有如此味道才好,而且也美观,如果只是单纯的瘦肉或者肥肉的话,那么久会很可惜的,直接放入口中,然后大口的咀嚼,肥肉和肉皮在口腔里慢慢地发酵,像是在和某些人争夺什么东西一样,然后那香而不柴的瘦肉用的时间和精力更多,真的,真的很好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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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来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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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味,美味,真的是美味不可多得啊。”侯杰笑呵呵地说道,然后看着其他的人都瞪着自己看,自己这算是第一次在自己的父亲面前表现的没大没小的,所以就更加的胆气很壮地说道,“父亲,这个东西真的很美味,儿子听说,当初您和陛下一起出去打仗的时候,什么粮食都没有的时候,连耗子都吃过,而这个肉不只是太子爱吃,而且现在已经是我大唐的妙品了,父亲不可不尝啊?”

    打仗是需要死人的,但是打仗更是需要吃饭的,当你参加了一个国家建立的过程的时候,可是没有所谓的补给的,有的时候你就得自己想办法,听说过去的有些部队都是靠着吃一些动物的尸体来存活的,可能有的还是人,但是呢,这些事,都是历史上说的,平时你是看不到的,因为那些人要么早就被弄死了,要么就是准备被弄死的。

    所以被侯杰如此一说,侯君集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而且这个东西连自己挑剔的儿子都说好吃,而且是太子拿来的,那么自己不管如何都要吃一口的。

    像是上刑场一样,侯君集找了一块瘦肉相对来说多一些的,夹起来,慢慢地放入口中,然后用力地咀嚼,希望可以咽下去,可是呢,他慢慢地就降低了咀嚼的速度了,像是在品尝着最美味的山珍海味一样,脸上本来有点发青的神色也慢慢地恢复正常,甚至于多了一些正常人的脸色,因为侯君集的脸色是酱红色的居多,也不知道是风吹日晒的,还是因为杀人太多的缘故,反正不是正常的颜色。

    可是呢,却因为一块他平时不喜欢的肉,竟然幻化出如此的模样,不得不说,美食的确是个好东西。

    “呼……”

    侯君集突然睁眼,然后轻轻地出了一口气道,“美味,果然是美味,殿下说的是,来人,上酒,此等美味,若是无酒怎么可以?”

    “潞国公且慢。”李承乾却阻止他的这个行为,让他疑惑不已道,“殿下还有何事?此肉的确是难得的美味,老臣之前倒是孟浪了。”

    “潞国公,你觉得现在喝酒合适吗?”李承乾四处看了看问道。

    “有何不合适的?”侯君集奇怪地问道,随即想到,自己还是戴罪之身,如果这个时候喝酒,岂不是更加的给别人话柄了,想到此处,却已经将嘴里的美味吞下去了,只是呢,心中却多了几分愤慨,没有想到,在自家里也没有办法放松啊。

    “多谢殿下提醒,老臣孟浪了。”侯君集的这句话绝对不是真心话,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李承乾平时在皇宫里就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此时焉能看不出来对方的想法,就摇了摇头道,“潞国公,你想多了,孤不是那么一个意思。”

    “殿下何解?”侯君集觉得吧,肯定是那么一个意思,你还小,你不懂的啊,没有想到自己想要喝一杯的冲动都没有了,这算是什么事啊。

    “潞国公,你看看,今晚在饭堂里的人,除了你之外,我们可都未成年啊,你在那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先不说畅快不畅快,这个味道也不是很好是不是,而且我们都是小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就喝酒,对孩子的身体也不好是不是,如果孤今晚在你这里吃饱喝足了之后,带着一身酒气就离开的话,父皇肯定也会不高兴的,他因为和你是兄弟,所以不会对你怎么样,可是孤却会被打一顿板子,这都是轻的,您信吗?”

    李承乾的话没有任何高屋建瓴的说辞,也没有盛气凌人的感觉,只是告诉你一句话,我们都是孩子啊,一群孩子大晚上喝酒,找事呢?

    侯君集先是一愣,随即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内心深处的那股子压抑的感觉,一下子就消散了,反而多了几分让自己觉得可笑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太过草木皆兵了,对方只是个孩子啊。

    他本来想说,我多么大的时候,就开始喝酒了,可是呢,自己的几个孩子的确是小,而且人家的眼睛都不落在他的身上,而是落在了那些肉身上,与此同时,外面也传来了烤羊好了的消息。

    “既然殿下如此说,老臣就不喝了,今晚就吃肉。”

    “不喝酒岂不是浪费了此等美食?”李承乾笑呵呵地说道,然后拍了拍手,就有人送上来几个棕色的瓶子,这些瓶子的脖子都很长,应该是玻璃做的,上面有木塞子,底部非常大,属于叶檀仿制了过去的岛国的那种放置清酒的瓶子,这样的一瓶,少的话,一斤左右,多的话,四五斤都有。

    侯君集看到那个瓶子,在烛光之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不由得眼睛瞪的很大,“此乃何物?”

    要是程咬金在的话,肯定会说,你这个土老帽,这个都不知道啊。可是侯君集是真的不知道,因为他以前的身份比较低,后来几乎都是在行伍当中度过,如何才能知道这些啊?

    现在社会,军方的很多东西都是非常先进的,因为需要保护国家,而过去的话,却是有点相反的,因为军方在国家安定了之后,基本上没有特别大的贡献了,所以,大家也不会真的注意这一切。

    李承乾拍了拍手,就有人拿出一个圆柱形的弯曲的钩子,开始将这个瓶子的上面的塞子起开,然后将里面的酱红色的液体倒出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让人食指大动。

    这种东西本来应该是用玻璃杯的,可惜,侯府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只能用瓷碗。

    侯君集的喉咙微微动了几下,然后就看到这东西摆放在自己的面前,他迟疑了片刻,还是端起来,然后喝了一口。

    入口微苦,却又带着浓香,这是一种比葡萄酿还要有味道的酒,可惜,他之前压根就没有喝过,而其他的几个人碗里的却和这个东西不一样,属于鹅黄色的液体,算是果汁吧。

    喝酒吃肉,本身就是一种乐事。

    只是平时端上来就没命要吃的羊肉,却没人去碰它,似乎是将这种东西当成了一种很奇葩的存在。

    “你们为何不吃羊肉?”侯君集奇怪地问道,在他们的这些人眼里,羊肉这种东西是平时吃肉的标配,在大唐,牛肉不好直接吃,鸡鸭鱼等又有点肉少,所以,羊肉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一种食肉的习惯。

    “我们爱吃这个。”几个孩子都低头继续吃饭,对于羊肉那是绝对不会碰一下了。

    侯君集没办法,也跟着他们一起吃肉。

    饭吃完了之后,几个孩子都去休息了,而已经整理好的书房,也已经准备好了,李承乾身边跟着一个人跟着侯君集去了他的书房。

    本来侯君集想让那个跟着李承乾的人出去,有些话,他知道不能让外人听见,结果,却听李承乾说道,“此人不是父皇的人,也不是孤的人,而是叶侯的人,我命令不来。”

    侯君集看着这么一个小嫩脸的小娃娃,觉得没什么用,如果可以的话,自己一把就可以将李承乾给抓住了才是,不过呢,他现在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来到刚刚搬迁了一些东西的书房,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就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

    一个人的脾气在什么时候最大,就是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所以李承乾明白这个人和行为,因为自己当初的时候何尝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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