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大文豪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肉都督
庄语起床洗漱过后,对正在客厅打闹的两个孙子说,“你们两个,一会儿去书房练两个小时大字。”
“啊”两个孙子同时哀嚎起来。
别说是两个小时大字了,让他们在书房待五分钟他们都感觉浑身难受。
在厨房准备早餐的奶奶李秀英听到客厅的动静,探头出来,“怎么了”
“奶奶,爷爷让我们练两个小时大字。”大孙子告状道。
“两个小时是有点长了,那就练半个小时吧。”说罢,李秀英又转头看向庄语,“他们才多大,你也不怕把他们手给练废了。”
“溺爱不明,娇子如杀子。”庄语撇了撇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声来。
也是难得起得比较早,庄语起身推开窗户,不过看到外面空气不太好,又把窗户给关了。
回身准备坐沙发上看看新闻,门铃这个时候却响了。
“你们两个,去开门。”庄语对两个孙子吩咐道。
“哥,你去。”
“我不去,你去。”
“你大一点,要让着我。”
“你小一点,要听我话。”
庄语听得有些不耐烦了,“一起去。”
两个孙子虽然皮,不过他们向来都怕爷爷,只能一起过去开门。
“爷爷,送快递的,你的快递。”
庄语挑了挑眉毛,他也没买东西啊,能有什么快递。
起身走了过去,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一看就不是快递员。
男人看到庄语,笑道,“庄老师,张总派我过来给你送书。”
庄语看着他递过来的一个大纸包,忽然想起来是什么事情了,他拍了拍额头,“哦,多谢,里面坐,秀英,来客人了,倒杯茶。”
徐扬看着一身睡衣的庄语,感叹着自己竟然也能跟他这么近距离接触,有心答应庄语的邀请,不过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就摇头道,“不用客气了庄老师,您这才是第一家,后面还有几位老师的书我都还没送。”
“哎,迟一点给他们送也没关系的,这大冷天的还麻烦你过来送一趟,我也实在是过意不去。进来喝口热水,也让我尽尽心意。”庄语说道。
“真的不用了庄老师,谢谢您的好意,我车还停在下面,再不过去,估计你们小区保安要找我了。”
庄语点了点头,“那好吧,真是多谢你了,其实找个快递送过来就行了,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
“没事,没事,我先走了,庄老师您在家吧。”
“好的,那我就不送了,慢走。”
等到徐扬走后,庄语拿着纸包往屋里走,李秀英正端着水壶过来,“人呢,不是说来客人了么”
“走了,是张重的人,过来送书的。”说着,庄语还举了举手中的纸包。
“哦,给你送什么书看着挺厚的。”
“新书,明天才发售,我算是走了个后门,先睹为快了。”庄语笑道。
“嗯,先别急着看了,早饭做好了,吃过了再看。”
“好。”
庄语嘴里说着好,但是手却不由自主地把纸包给拆开了。
黄色的油纸包里面包了两本书,庄语挑了挑眉头,“这书还挺厚的,怕是百万字的巨著了。”
拿到书,他一边往小餐厅走,一边翻开书。
刚才徐扬的话让他既高兴,又着急。
高兴的是,他是他们几个中第一个拿到书的,着急的是,不用多久,他们几个也会拿到书。
不行,他一定第一个把这本书看完。
估计徐扬也不会想到,他就随口说的一句话,竟然让庄语这么在意,更想不到,庄语这么一个文坛大佬,竟然还跟个孩子似的,这种事情还要跟人攀比。
这本书的一开头就交代了时间,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
似乎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叫做孙少平的穷困学生,十七八岁的少年,正是能吃能喝的年纪。
可是他每顿饭只能啃两个高粱面馍。
高粱面馍,据说在旧社会地主喂牲口都不用高粱,因为这是一种最美营养的粮食。
可就是这样没有营养的高粱面馍也无法充足地供应。
连饭都吃不饱。
庄语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这位孙少平跟庄语应该是差不多的年纪,可能要比他长上几岁。
但是那个时代的日子,庄语还记得清楚。
书上面一点都没有夸张,因为庄语小时候就过的这样的日子。
庄语的父亲,以前在村集头开了个铺子专卖牛肉面,他记得清清楚楚,价格是五分钱一碗。
但是即便是五分钱一碗的自家卖的牛肉面,直到铺子关了庄语也没吃过几次,舍不得啊。
庄语上学比较迟,到了十岁的时候才上了小学一年级,学费是五毛钱一学期,上学之前跟放学之后都要回家帮家里面放牛,这样看来,其实孙少平比庄语还要好一些,毕竟庄语在十六七的时候还在上初中呢。
刚看了两章,庄语的思绪就飞了起来。
可能是时代背景的原因,至少现在看来,这本平凡的世界要比之前的许三观卖血记更让他心生感触。
越往下看,庄语就感觉越惊讶。
为什么张重会对那个时候的生活这么了解
之前许三观卖血记出来的时候,他就想过这个问题,不过当时并没有现在这么惊讶。
因为许三观卖血记的写作手法悬置得更为厉害,把历史环境和生活背景虚化了很多,不像这本书,人物的生活背景都细如抽丝。
如果拿画作比喻,那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印象派画作,平凡的世界则是一部超写实主义画作。
第三九一章 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
全然不像是一个人的作品。
庄语看着手上的平凡的世界,又想到之前张重的其他作品,不论是许三观卖血记还是受戒,抑或是边城,都没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不过稍想一想,也是,好像张重的风格一直都在变化。
这一点跟余冬雨倒是有点像,那家伙的风格也是多种多样,不过相对而言,张重这几条路走得都很成功,百足虫,每条腿都还没落下。
庄语拿着这本书,从早饭看到了午饭,又从午饭看到了晚饭。
李秀英有些看不下去了,唠叨道,“就算是书再好也不能这样看,咱能不能讲究个细水长流你还以为你年轻呀,昨晚就睡得迟,今天起了这么早,中午又没有午睡,这样下去你这身体怎么吃得消上次去体检医生就说了,让你少熬夜,一身的毛病,又是三高,又是转氨酶偏高,光是抽血都抽了好几碗了。”
“嗯,一会儿就休息。”庄语推了推眼镜,目光都没有挪动哪怕半分,依旧紧紧地盯着书在看。
“唉。”李秀英叹了口气,也就不再管他了。
同样情况的还有王忆他们,拿到书之后一刻都不带停的一直在看。
一百万字的小说,即便是看得很快,至少也得一天多,像他们这样想要一口气看完根本就是不现实的。
王孟也拿到本书,是他的孙子王克望送给他的。
老头子精力不济,看两个小时歇半个小时,进度赶得很慢。
就因为这一本书,让他的保姆如临大敌,她紧紧地跟着老头子,手里还带着闹钟,超过定好的时间,她就算是抢也要把书抢过来。
这不是害人么,保姆心里有些埋怨送书过来的王克望,同时也埋怨着写书的人。
也不知道这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这人就跟上瘾似的,不看还不行。
跟其他几位稍有不同,余冬雨毕竟年轻,精力也旺盛,看了一天的书不仅脸上没有疲态,反而越来越精神,而且他看书的时候,还不时地拍着桌子,为书中的情节呐喊拍案。
七十年代对余冬雨来说有些模糊,而且这家伙从小家里就殷实,倒没多少感同身受,只不过书里面构建的那个平凡的世界却依旧能触动到内心深处。
这样一本全景式小说,在多线的叙事条件下,张重依旧能够把人物拿捏到位,可见张重的功力。
侠骨柔情的金波,聪明勤恳的少平,敢作敢为、风风火火的田晓霞,乖巧伶俐的兰香。
余冬雨被书里面一个一个鲜明的人物吸引着,他爱着,也恨着,他憧憬着,也惋惜着。
太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在这字里行间之间,最终这一切却又归于平静。
看到最后,余冬雨似乎明白了书名的意义。
有坎坷,有希望,有奋斗,有失落,这一切波澜壮阔,却又如此平凡。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恰恰演绎着最动人心弦的故事。
生活,大抵如此。
第二天,小年来了。
其实有些地方已经过了小年,并不是每个地方的人都是二十三过小年的。
胡慧芳本来想要叫许雨涵过来一起过小年的,不过许雨涵的爸妈已经从金陵回到江阳,小年也就过不来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胡慧芳还在说,“今年过年是没希望了,就看明年了。”
她说得不是很明白,不过张重却能听得明白,又是在催他赶快把许雨涵娶回家。
这种话,张重一般都不会搭茬的。
张行军在旁边帮忙转移话题,“儿子,今天你的新书发了,我还没去买呢。”
“不用买,下午样书就送过来了。”
“那能一样么我去书店也能给你增加增加销量。”张行军笑道。
胡慧芳撇嘴道,“就你买那几十本,还增加销量”
“嘿嘿,蚊子腿再小也有肉嘛。儿子,等你书到了,给我几本,你梁叔现在可是你的头号粉丝,每次出书都要看呢。”张行军笑呵呵地说道。
“行,回头书到了,要多少你自己拿。”张重点头道。
张行军说的梁叔就是之前张重带芃芃去楼顶玩,看到的那个地中海。
“梁老头认识几个字还头号粉丝,他就是看书不要钱,说不定还能蹭个签名书,有便宜谁不知道占。”胡慧芳嗤之以鼻道。
“就是图个高兴嘛。”张行军说道。
张重同情地看了一眼老爸,老头子不容易啊,为了帮自己转移话题,结果反倒惹火烧身。
不过张重也只能心里同情一下,也不敢插嘴,怕话题又给绕回来。
芃芃这丫头,除了吃还是吃,从开饭到现在就没有停过。
不过这丫头这段时间好像食量反而下降了,倒是没有之前能吃了。
张重倒也没有多担心,虽然较之前芃芃地饭量降了一点,但是也没有降多少,还在正常范围内。
她这两天有些迷上了扫雷游戏,张重稍微控制了一下,一天只准她玩半个小时。
这丫头心比天高,最简单的模式还没有玩得转,就吵着要玩中等难度了,不过就她的水平,这两天的半个小时都没有把中等难度的雷扫出来。
等到吃过午饭,张重带芃芃写了会儿字,然后小丫头去午睡,他则是跑到书房去看看今天的新书情况。
到了书房打开电脑,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平凡的世界”几个字,先出来的竟然是关于余冬雨的新闻。
“张重新书平凡的世界发售才过几小时,余冬雨书评竟已出炉”
看到这条新闻,张重也是惊讶得很,虽然这本书昨天就提前送给余冬雨他们了,但是这也才一天多一点的时间,余冬雨看书速度有这么快么,还是说他从昨天到现在就没睡觉
再点开新闻,余冬雨的书评竟然是上午十点半就发布了。
二十四个小时看完一本一百万字的小说,还捎带手写了一篇书评张重扫了一眼书评,字数还挺多。
“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
第三九二章 后记
“长的是苦难,短的是人生。”
这是余冬雨书评的标题。
这篇书评他发在了“发现者网站”上,发现者网站是全国最大的文化交流网站之一,听说有官方背景。
看到余冬雨这个标题,张重十分意外,因为他在地球上看过差不多的一句话。
张爱玲曾经在公寓生活记趣中写道人类天生的是爱管闲事,为什么我们不向彼此的私生活偷偷地看一眼呢既然被看者没有多大损失而看的人显然得到了片刻的愉悦凡事牵涉到快乐的授受上,就犯不着斤斤计较了。计较些什么呢
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这段中的最后一句话跟余冬雨这个标题,仅仅只差一个字而已。
肯定是巧合了,不过这种巧合也足够张重感到惊奇。
余冬雨这么快就看完书,还发了一篇书评,连张重都表示惊讶,更别说其他的网友们了,毕竟他们都还不知道余冬雨提前拿到书的事情。
看看底下的评论就知道了。
假的吧,这才几个小时,这么厚的一本书看完了真一目十行
太长没看,有大佬说一下,这书评跟书对得上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