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摘星拿月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鲁西华
因为这些单独旅行的人类总会随身携带一些美食。
这些东西对于约翰尼和它的哥哥来说,比森林里的酸浆果和虫子好吃的东西统统都能被称之为美食,只不过那时的它还不知道如何叫出它们的名字。
譬如:燕麦饼干、柠檬蛋糕、烟熏鹿排,以及装填了香茅草的猡莎兽肉肠...
这其中猡莎兽肉肠的味道是最好的,除了香茅草之外,人类还加入了各种特产香料,对于饥肠辘辘的地精三兄弟来说,甚至比那种一面印着皇冠、另一面印着郁金香和流苏以及不知名文字的银币还要好。
因为就算抢到了闪亮亮的银币,它们也没有地方去花,除非它们敢不要命的走出森林,去找那些人类商人买东西,但是迎接它们绝对是钢剑和鲜血,而不是鹿肉和香肠。
曾几何时,地精最好的朋友那些闪亮的、可爱的小东西,变成了一把要命的、时刻悬在地精头上的一把刀。
到嘴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所以直到现在,约翰尼在想到那些猡莎兽肉肠时,仍然会不由自主地流下口水。
虽然那时三兄弟每周的收益还算不错,但是抢劫终究也是一份伴随着很大风险的工作。
因为人类身材高大,比地精高大得多。成年地精的高度也才堪堪达到普通人类大腿的位置。如果是遇上强壮的人类战士,整个地精加起来,也赶不上别人一条腿粗。
在高耸入云的泰穆尔拉雅雪山的那边,野蛮的比蒙王国里,生活着身材更加巨硕的比蒙兽族,进入多洛特之后,约翰尼已经见过好多魁梧的比蒙了。有小道消息传说,地精原本就是属于比蒙成员的一族,茂丝族老鼠人比蒙变异而来。
只不过后来的经历,让约翰尼拥有了智慧,这才知道地精并不是比蒙,它们在这片大陆上有过曾经属于自己的辉煌。自己的伟大祖先,那些开着机械飞艇和骑着地行龙,将商铺开遍整个爱琴大陆的地精一族,曾经也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帝国。
而这一切却因为在一万年前的神魔大战而烟消云散,历史的长河淘尽了一切之后,当年手持着青铜火铳与魔族入侵者力战不屈的古力矮人,现在也蜕变成了连数字概念也很模糊的最笨矮人;而曾经代表聪明智慧的地精,现在沦为了小偷和强盗的代名词。
约翰尼的大哥有一把生锈的镰刀,那是一件很厉害的武器,至少比森林里的粗树枝厉害。
透过那些斑驳的锈迹,你甚至还能从镰刀的刀刃上看到少许属于铁器本身应有的光泽,这真是难得。
而这把厉害的镰刀是约翰尼的大哥从某个送货路过森林边缘的农夫那里偷来的。为此,它的大哥还被农夫随身的狗追了一路,好不容易跑进森林,屁股上依旧被狠狠地咬了一口。
从那只“凶兽”的嘴里逃出生天,是它大哥在生前一直引以为傲的一件事。
地精从来不是勇气可嘉的生物,约翰尼和它的另外一个哥哥就没有这种勇气去偷路人的东西。所以,它们手里的武器通常就是一截还带着翠绿树叶的短树枝,或者是几颗随手捡起的石头。
抢劫这门生意并不好做。
面对数量上的劣势,那些独自旅行的人类可能会被镰刀割破衣服、被石头打破额头,然后在黑暗中惊慌而逃,丢下原本属于自己的财物。
但是有的时候,人类也会奋起反抗,或者有意无意间遇上出手相助的帮手。
这些敢于反抗的人类,大多都对自己的身手有几分把握,而且他们手中精制的长剑也比生锈的镰刀和短树枝管用得多。
约翰尼的大哥和二哥就是在这么一场冲突中死掉的。
精钢的长剑好像闪电一般,轻松地刺穿了约翰尼大哥的胸膛,然后顺势一滑,又把它二哥那颗绿油油、没有几根毛的脑袋砍了下来。
鲜血溅在高大凶手的衣服上,二哥脑袋上那双尖尖的耳朵还在耸动,这吸引了凶手的注意力,为约翰尼赢得了少许逃跑的时间。
约翰尼吓坏了,慌不择路地跑着,向森林深处跑去,跑向那些它清醒时从来不敢踏入的地方。当时的它,心里除了恐惧已经容不下其他任何感情。
作为一只地精,不能指望它有多少勇气,因为地精这种生物从来都是喜欢集体作战、一拥而上的。往往嘴里喊着“哦克!哦克!”的嚎叫,黑压压地一群冲过来,遇到挫折之后,又黑压压地逃走一片。
约翰尼闭着眼睛没命的狂奔,任凭藤蔓和荆棘上的小刺将它的皮肤刮得生疼。
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双腿似乎快要
第18章 深思熟虑寻新友(下1)
途中招呼不甘心在铁匠铺挥一辈子榔头的矮人青年,再加上刚刚被放出尖塔,还不知道何去何从的地精,随意组成了一只冒险小队。对的,就是随意,就连小队的名字都是在某个月朗星稀的晚上,几个人坐在火篝旁烤暖的时候随便取的。
队伍里的同伴都算友善,怀揣着天生之才必有用处的想法,几位热血青年还没有过多的世俗观点,并没有看不起约翰尼的地精身份。这一点对于约翰尼来说格外重要,因为冒险的同伴能够靠谱的实在不多,能够托付生死的更是少见,他可不想和习惯出卖同伴的队友在一起。
多洛特公国的佣兵行会每天都会都会发布成千上万的任务,这些任务记录在羊皮纸上,并张贴在一排排高大的任务板上,供来自大陆各处大大小小的佣兵团,以及还没注册成为佣兵团的冒险者小队们挑选适合的完成。
佣兵行会最是包容不过,因为它的成员极为复杂,流动性也极大,可能今天还在把酒言欢的伙伴,明天就会变成荒土野草边的死尸。
一年到头,消失在时间里的冒险小队和佣兵团可不在少数。
就连闻名公国之内的“金属蔷薇”佣兵团、“龙卷风”佣兵团都已经没了。
那可是拥有完整弓箭手中队、轻骑兵中队、长枪兵中队、龙枪兵中队、大剑士中队、批毛犀骑兵中队、重装巨镰手中队的大型佣兵团啊。
多少冒险小队辛苦一辈子也凑不起钱买上一套里面的职业佣兵装备。而如今这两个具有完整编制,完全可以和任意一个国家打上一场小型的局部战争的佣兵巨头,已经完完全全没了。
不是因为资金缺乏而解散,而是因为打了败战,被位于泰穆尔拉雅雪山另外一边,多瑙大荒原上的香军打败的,失败被捕者都沦为香军的主人翡冷翠比蒙领主李察的奴隶。而那些武器和装备都成为了他如今炫耀功绩的装饰。
根据官方的消息,那是邪恶的匹格族比蒙祭祀设下了陷阱,才能击败公国有名的两大佣兵团。
什么时候比蒙也会使用计谋,布下陷阱了那些家伙不是只会高喊着“坎帕斯!”一往无前地冲向敌军的野兽吗
当然官方的话,没有多少人会信的,因为佣兵队伍里就有不少的比蒙。
比蒙基因中天生就有冒险的因子在作祟,他们身上流淌着勇武的鲜血,是最英勇无畏的战士。
“光荣属于人类,而伟大属于比蒙。”古老的爱琴谚语早就说明了一切。
说远了,实际上佣兵行会包容的原因是因为,它的抽成不同。在行会注册成为佣兵团的队伍,可以根据任务完成数、任务完成率、雇主满意率、难易程度...等等评定规则有不同等级的区分。
而行会则是根据队伍的等级会对他们在行会领取的任务报酬中抽取数额不等的分成,通常等级越高的队伍被抽取的分成也就越少。
那些没有注册佣兵行会,临时组成的冒险小队则是佣兵行会的最爱,因为他们可以被从完成任务的报酬之中抽取高达四层的佣金,美其名曰服务费。如果不接受,那他们根本没有接到正式任务的机会,只能去乡间农民那里获取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活干干。
从庞大的弱小群体身上吸血,供养自身,这是任何上层阶级都避免不了的剥削,因为下层的弱小,所有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资本,只能乖乖成为规则的遵守者,而不是它的制定者。
行会高大的十字拱型穹顶上,铭刻着数不清的魔法符文。这些符文忽明忽暗地闪烁着,似乎毫无章法,却又符合某种莫名的规律。
当你站在二楼和三楼的边廊上,站在那些雕刻着镂空花纹的窗边,透过明亮的玻璃试图向外望去时。入目的并不是多洛特公国首府瓦伦西亚城整洁、宽大的街道,而是一片迎面柔和的光。
因为整个佣兵行会并不是处于现实空间,而是存在于一处被折叠过的稳定的半位面之中。这就是魔法的精彩之处,而魔法是属于人类最大的武器。光看这个布置,就知道佣兵行会每年庞大的行会资金花到哪里去了。
虽然佣兵行会从外面看上去只是一间敞开六扇大门,欢迎四方来客的小酒馆。但是当你真的跨进到酒馆内部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里是一个长宽几近上千码,高度达到数十刃的庞大建筑。除了熙熙攘攘,永远拥挤的佣兵,那种普通之中带着神秘气息的恢弘堂皇会深深地吸引住你。
佣兵、冒险者接踵摩肩地在两个标准足球场大小的空地上,一溜溜的任务板之间游荡着。约翰尼利用自己渺小的身躯,从各个高大的身躯和大腿之间穿过,目光扫视着一张又一张的羊皮纸上的内容。
“寻找十二株在满月当夜开花的幽暗花...”
这个不行,幽暗花那玩意只存在于年代久远的墓穴里,靠着死物转化而成的亡灵身上不断发出的死亡气息生长。倒不是因为怕幽暗花,那玩意儿并没有什么毒性,做好事前准备,也容易保存。
唯一的问题就是,“玫瑰与酒”冒险小队的四个人,从丹尼尔骑士到约翰尼自己,都有怕鬼的小毛病。
 
第18章 深思熟虑寻新友(下2)
那位尖塔的主人,也是一名法师,就是他让约翰尼从内心深处感到崇拜和恐惧。约翰尼不敢去回忆那些发生在他身上的各种实验,以及那些让他从‘它’转变成‘他’而承受的、数不清的药剂和为了启迪智慧而使用的、不成熟的试验法术。
对于试验品来说,这些名目繁多的药剂和法术并不是一种恩赐、或者是荣耀。
约翰尼只不过是那数以百计的试验品中最为幸运的十来个之一罢了,毕竟他活下来了。
而其余那些和约翰尼一样“自愿”参加实验的双头食人魔、沼泽绿魔、荒野盐魔,以及和约翰尼一样数都数不过来的地精同胞们,绝大部分都变成了什么都不懂的痴呆。
这种毫无试验价值的失败品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当作食物,喂给了尖塔内一间神秘屋子里的凶兽。
约翰尼虽然没有亲眼见过那只凶兽,但是他很肯定,那是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凶兽,而不是那种曾经追赶过他大哥的农夫家的狗。
至于为什么一位法师想要研究出开启智慧的药剂和法术,从那些服侍法师的魔偶只言片语的言谈之中,约翰尼隐隐得知:这位神秘的法师大人是想寻找到一种施法捷径,以用来可以媲美比蒙祭祀的灵魂战歌效果。
“让法师也能拥有生死相伴、心灵相通的魔兽,解开关于灵魂的奥秘,光是想想都让人激动啊。”就是那位大人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约翰尼摇了摇头,努力地把飘远的记忆收了回来,继续筛选着一个又一个的任务。
选择适合的任务,这是一个既需要耐心,有需要大量知识的基础工作,通常由队伍中知识最为渊博的行家来判断。
虽然约翰尼是一名产生了合格智慧的地精,但是托他在尖塔内那段不堪回首的时光的福,他在获得智慧之后,被允许阅读了很多法师才能收集到的知识和资料。就是如此,他才成为了“玫瑰与酒”这只冒险小队之中最为博学的那位成员。
选择一个合适的任务不但能获得较大的收益,而且要最能体现队员之间的合作和信任以及能力,同时,还要花费最少的金钱和时间,换取最大的回报。
有的冒险者冒险是为了收获金钱、有的冒险者冒险是为了获取资源、有的冒险者冒险是为了获得能力、有的冒险者冒险是为了满足心灵、有的冒险者冒险是为了换取名声,大家的目的可以说是各有所求,但是没有谁冒险是为了白白丢掉性命。
与其鲁莽地接受任务然后失败而归,不如小心谨慎地选择任务不断成长,终有一天,青涩的少年也会变为沧桑的战士。
周围冒险者同行们中间忽然爆发出来的窃窃私语声,将约翰尼的注意力从任务板上拉了回来。他抬起头,顺着身旁一位身材足有两刃出头,剃着一个杀乞凛凛的光头,后脑勺按照庞贝帝国的习惯,留着一簇小辫子的庞贝大汉的目光望去,看到了周围人群谈论的焦点一只由精灵法师带头的六人队伍。
精灵法师身披淡蓝色的兜帽,兜帽边上露出的两只尖尖耳朵带着漂亮的弧线。约翰尼虽然也有一双尖尖的耳朵,但是丝毫没有美感,有的只是扭曲的狰狞。
“斯迈天鹅的翅膀远比华伦泊尔蝙蝠的翅膀来得美丽那是神灵赐给天使的荣耀。”
精灵法师脖子上间歇性的露出一些青色刺青花纹,说明这位精灵极有可能来自南十字星森林,和那些生活在丛林中的德鲁伊肯定有一些说不清的关系。
这只六人队伍进来之后没有停留,直接进入了大厅中央的蓝色光幕中。在这之后,周围无数的冒险者们
第18章 深思熟虑寻新友(下3)
就在这个时候,大厅任务登记处,那些原本站在各处角落里的构装体魔偶,也都在同一时间启动起来:魔偶们胸口的魔力熔炉开始急速旋转,里面的魔晶开始发挥作用,由熔炉传达到四肢各处的动力沟纹也开始一一亮起,为这些由金属铸造的冰冷构装体提供着庞大的能量。
构装体上一双双由水晶制造的眼珠开始射出着猩红色的光芒,一圈又一圈地扫视着佣兵大厅内所有的在场者。
只是在一瞬间,整个冒险者大厅就安静下来了,刚才还无处不在的叫嚷和浮躁一下子消失无踪。
所有的冒险者和佣兵们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几乎连一点抱怨声都没有,这其中也包括了约翰尼。
约翰尼不止一次看到一些新来的、莽撞的、没有仔细阅读大厅规则就闯进来大喊大叫,把这里当做乡间集市的无礼冒险者是什么下场。
在他们做出威胁公会任务登记员的动作,或者是去破环了公会大厅的秩序,经警告无效之后。这些不守规矩的新人无一例外的,都被这些强大的金属构装体拍碎了脑袋,那种情形实在是让人倒胃口。
约翰尼私下打听过,这些身体表面闪耀着可怕金属光泽的大家伙们乃是佣兵工会特意从庞贝帝国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钢铁魔偶。
它们力量强大而且动作敏捷,身体更是不惧刀剑,只会执行掌控者的命令,哪怕粉身碎骨也没有丝毫迟疑和退缩,是最为纯粹的杀戮机器。
它们的代号是“杰森”,乃是为了纪念一位历史长河中在魔偶的制作上有重大贡献的庞贝炼金术魔导士,是他将原来石制的魔偶推向了疯狂的金属时代。
作为魔偶的产出国,庞贝帝国,对外贩卖的魔偶当然不是最新型号,据可靠的小道消息,庞贝帝国现有的最高端的魔偶乃是一种被叫做“剪刀手爱德华”,超过大厅中魔偶体型数倍,高达八米的恐怖金属体,和它们的拥有者,庞贝帝国的君主同名。
魔偶虽然危险,但是更加危险的,却是他们的主人,法师。
紧张的气氛并没有维持多久,几次心跳的时间结束之后,大厅之中蓝色光幕重新升起,又将普通冒险者和精英分开,一位法师忽然出现在大厅的半空之中,他身上穿着一件深红色的法师长袍,那长袍之上,大团大团深浅不一的红色花纹在不断变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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