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话大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网文大神
675【绝色佳丽】
谎话大王正文卷675绝色佳丽洪荒心想,这个世界,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有跑车、有美女、有红酒、有别墅,吃喝嫖赌,样样齐全!
为什么非要回到那个既封建又原始的世界呢
可是,这种念头马上就被他给掐断了。
这么想也太没出息了吧
大好男儿,应该要建一番丰功伟业,名留青史。
老家都被别人给占领了,应该要想法设法把它给夺回来。
“后来在又发生什么事”洪荒又继续问道。
“城池被攻破后,我又因为功力全失,所以就打消了再战的念头。于是我就带着族人逃亡到两界山脚下。没想到在那里却遇到另外两个首领和他们的族人。”
“可谓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到了两界山后,我们都自知已经无路可逃了。可是这个时候却突然天现异象,瞬息之间就把我们带到现在这个陌生的世界。”
“来到这里后,我们都很难适应这个新的环境。不过久而久之,我们也都适应下来了。”
“慢慢融入新的生活后,我们开始学会谋生,跟别人一样学会挣钱。在这里,我和族人利用了十年的时间,日夜不息,艰苦奋斗,终于创立了,成就了今日的。”
“可是,就在刚刚成立,正举步维艰的时候,却突然遭受到其他各公司的联合商业攻击。”
“联合攻击是谁的势利这么大我们和他有何仇怨”洪荒愤然问道。
“经我多年来暗中调查,其背后操纵者就是‘龙战玄’。”洪跃士的眼神突然变得犀利起来,说道。
“龙战玄”洪荒惊诧道。
“没错。就是现在的门主龙战玄。”
“他们当时不是和父亲一样,都是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吗”洪荒倒吸了口凉气,怒道:“既然都是一同流落到这个地方的人,本应该亲如兄弟,互相扶持才是。没想他们竟然同胞相残。实在是太可恶了。”
这几年,和虽然表面和和气气,但是暗地里还是不怎么友好的。这些洪荒都是知道的。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局面竟然早在二十年前就存在了。
听了洪荒的话后,洪跃士苦笑了一声,说道:“世间险恶,即便是亲如兄弟的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也会手足相残的。难道刚才的事你忘了吗”
“本以为自己辛辛苦苦创立的公司即将毁于一旦的时候,你母亲出现了。是她帮我扭转了大局,逼退了“龙战玄”的恶意吞噬。”
“母亲”听了洪跃士的话后,倒是有些出乎洪荒的意料,禁不住问道。因为自小母亲就去世了。所以对于她的过去,洪荒了解的很少。没有想到她竟然是商业精英,女中豪杰。
“是啊。如果当初没有你母亲力挽狂澜的话,恐怕现在的也不复存在了。更别说了。”洪跃士缓了缓,又说道:“你母亲原本是花城城主的女儿。出身名门,高深学历,年纪轻轻就具有非凡的商业天赋。可是……”
洪跃士脸色骤然间黯淡了下来,悲伤之情溢于言表。眼眶湿润,一时之间竟然话到嘴边说不下去。
洪荒也看的出来,父亲肯定是因为母亲身患绝症过早去世而伤心。
所以他没有继续问。
他想,这个时候最好的方式就是安静……安静……安静……
让一切归于平静吧!
“……”
古今大学,院,中文系。
沈中原不仅是院中文系的系主任,也是中文系a班的中文主教老师。
676【好巧】
谎话大王正文卷676好巧当洪荒走到美女旁边的空位做了下来时,教室里立即唧唧喳喳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
“看来又来了一个无知的倒霉蛋了。”
“是啊,以前坐在杨傲雪旁边的那几个男生,都成植物人了。现在连女生也不敢跟她坐一块儿。”
“最近的那个家伙也是坐在那儿,听说失踪了。怕是凶多吉少了。”
“谁不知道武学院的盟主龙在天喜欢咱们院的校花杨傲雪。哪个不知好歹的人靠近她,都没好果子吃。”
洪荒从坐下来之后视线就一直坐落在杨傲雪身上,至始至终都没离开过。脑袋晕乎,根本就没听见班上同学的说话。
杨傲雪被洪荒那灼灼的眼神死盯着,不仅不觉得慌,反而掩嘴轻笑一声,可爱地说道:“好看吗”
“好看。”洪荒傻傻地回答。眼神仍然迷离。
“咯咯……”杨傲雪痴痴地笑了,笑靥如花。“你确定你要坐在这里”
“你说什么”洪荒终于缓过神来,问道。刚才的他正陶醉于美色,只在看,根本没在听。于是结结巴巴地解释:“对……对不起啊!我……我刚才走神了。”
洪荒想死的心都有了,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想想自己满腹经纶,博古通今。从西施貂蝉到王昭君李玉环,从张曼玉林青霞到林志玲小宋佳,俺在书中现实中见过的颜如玉,如同自己吃过的米拉过的屎放过的屁一样多。怎么这会儿见到个美女就脑袋犯晕乎呢
“咯咯——”
杨傲雪被洪荒刚才的那副痴呆样给彻底打败了,笑的更加惊心动魄。
“你确定你要坐在这里吗”杨傲雪大眼睛圆溜溜的转,又一次指着洪荒坐的位置说道。
“怎么这里不能坐吗”洪荒笑嘻嘻地说道。
“可以。只是我不想害你,你还是去别的位置坐为好。”杨傲雪好言相劝道。
不是吧难道被我猜中了,她真有病洪荒倒吸了口凉气,心里暗暗吃惊。
“你是不是有病啊”
“你才有病呢。”杨傲雪生气地说道。没想到自己一片好心却别人当成驴肝肺。
“那为什么这里都没人坐为什么我坐这儿会害了我”
“因为一个讨厌的家伙。”杨傲雪无奈的说道。只是这种无奈的表情稍纵即逝,然后又开始绽放出刚才那美丽的笑容,说道:“好了,不说他了。我叫杨傲雪。很高兴认识你!”
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啊。
上天对我不薄啊!
“杨傲雪。嗯……好名字。不仅人美,名字也美。我叫洪荒。”
杨傲雪盯着洪荒的眼眸,眨巴着眼睛,心中默念着“洪荒”三字,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尔后,终于轻声轻气地说道:“洪荒好奇怪哦,倒像是在那里见过一般,怎么会如此熟悉”
见过我应该没吧。最近十年时间,我可是一直待在闭关写书。从未踏出一步。若是十年以前出去游历时遇到的,倒是还说的过去。
不过,对于这种绝色美女,如果我见过,一定会过目不忘的。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要知道忘记美女可是天大的罪过啊!不仅要推出去凌迟,还要受腐刑,再拖出去枪毙五分钟。
我敢以我未来老婆的名誉发誓,我一定没见过她。
那会是什么呢
表白对。一定是向我表白,委婉的表白。
洪荒被眼前的这个沉思着像个睡美人一般的美女盯着,心里着实憋着慌,看着那张娇艳欲滴,性感撩人的樱桃小嘴说话时吹气如兰的姿态,洪荒有股想冲上去狠狠地狂
677【骄傲】
谎话大王正文卷677骄傲听到洪荒在“大咦妈”这三个字上特别加强语气,杨傲雪娇羞之态一闪而过,随后又白了洪荒一眼,纠正道:“是琼瑶阿姨。这么没礼貌。”
“呃……好吧。阿姨就阿姨。”洪荒郁闷地说道。
心想,这能怪我吗社会进步了,日新月异,新旧交替,连“月经”也委婉进步成“大姨妈”了。平时该称呼别人为大姨妈的时候,你反而不能叫。你要是叫了,那你就等着遭人追杀吧。
我本纯良,奈何现实逼良为娼。
“对了,你好像对大姨妈挺敏感的。”
杨傲雪又白了洪荒一眼,没有理他的这句话,假装当作没听见。
看着手里的书,抚摸着封面上灵动飘逸的“古今圣贤”以及那三字红色小篆的“洪荒”时像是轻抚自己的宝宝般充满柔情蜜意,眼神中水波流转,接着洪荒上一个的话题,说道:“或许我以前也属于大部分女生的那一类吧,都喜欢言情。不过等到我接触洪荒的时,我就对他的喜欢的不得了。”
洪荒听了之后,一时心花怒放。
其实以他现在的名气地位,背地里喜欢他赞赏他的读者何止千万,可是因为自己从未露面,从不接受媒体采访。所以当面被人肯定赞赏基本上没有过。而现在作品不仅被人当面赞美,而且赞美它的人还是个美女,这就让我们的洪荒同学更加受用了。
于是我们的洪荒同学就像个乖宝宝似的,从一个作者变成很耐心的聆听者,继续倾听杨傲雪这个铁杆粉丝的内心独白。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唯独对他的情有独钟,爱不释手。感觉他的是那么的空灵唯美,而且在打打杀杀的江湖斗争中似乎又在诠释着什么”
杨傲雪神情激动地说着,眼眶微红,水波流转,似有泪珠一点一滴掉落下来一般,于是情不自禁地抓住洪荒的手臂,又继续道:“荒同学,你知道吗就在昨天——就在昨天他宣布封笔了。当时我哭的好伤心,就像小时候我的布娃娃丢了一样,生活突然失去了重心,找不到一丝的寄托。”
“我知道他人就在花城里,就在中。近在咫尺,可是却让我感觉远在天涯。我好想见见他。我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让我对他的这么喜爱可是里守卫森严,外人根本进不去。每次向爹地和姐姐提起这件事,他们总是说我在胡闹。”
听到这番话,洪荒心中不由得一荡,他没想到自己的竟然成了别人生活的寄托。
身在十年,不知外的纷扰世界。看来以后一定要经常微服私访,体验一下人民百姓心中的疾苦啊!否则非要变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了。
洪荒心里非常感动,他很想告诉杨傲雪,其实你想见的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俺就是洪荒。
他很想给这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一点慰藉,然后再来一个热情的拥抱。毕竟她在自己封笔的时候为自己哭过嘛。更何况自己除了身体和贞操外也确实没什么可犒劳的。
当然,要是能再来一个激情的拥吻那就更加美妙了。
心里虽然这么想,可是嘴上却没有说出来,看着杨傲雪泪眼含珠闭月羞花的小脸蛋,心中固然万般不舍,可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啊。现在还没到说出实情的时候。
于是洪荒谈谈地说道:“我也觉得你在胡闹。既然你觉得鸡蛋好吃,又何必去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要是见到作者本人
682【此时无声胜有声】
谎话大王正文卷682此时无声胜有声只见洪荒一手抓起生鸡腿放入汤锅中,加入大约一百ml的水,大火烧沸后转小火煮后,洪荒又走到另一个灶台,把桌子上的火腿、鲜笋、还有一些新鲜蔬菜,放入另一个锅中,按常规烧汤。
在等待的时间里,洪荒也并没有闲着,而是将宰杀好,褪去毛,去内脏,洗干净的鹌鹑用刀剔出鹌鹑脯,去筋,用刀背拍松剞上花刀,用盐黄酒胡椒粉、葱、姜腌渍备用。
又将鸡蛋除去蛋黄,留蛋清放在盆中用蛋抽将其抽起,加入适量面粉拌均匀。
将鹌鹑脯逐个粘上面粉,然後在抽起的糊中拖饱满,并在一面糊上芝麻,入烧热的香油锅中炸酥透。
把洗净生菜平铺在餐盘四周,中间放上炸好的鹌鹑,随上椒盐、番茄沙司。
第一道菜很快就做成了。
“这么简单”杨傲雪说道。“太没创意了吧。”
“名字是简单,做法可一点也不简单。”杨冰凌在旁边早就把洪荒刚才做菜的过程仔仔细细的看在眼里,心里早已经佩服不已。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在场的只有杨傲雪一个人不会厨艺。自然而然,只有她像一个傻子般站在旁边看着洪荒拿着刀在那里瞎折腾。
接着洪荒又将野鸡肉切成五厘米大小的块,用沸水滚过,去净血沫。
又拿起肥膘肉切成鱼鳃片,板栗剞十字刀,入锅煮熟,取出剥壳去衣,用油略炸一下备用。
冬笋切成滚刀块,香菇去蒂一切为二备用。
起锅至旺火上,放入少许花生油,待油热下入葱姜略煸,出香味後放入鸡块,少兴黄酒煸炒,再加入酱油、盐、糖、鸡精、鸡汤大火烧开,转文火,焖至五六成熟时,放入板栗、香菇、冬笋同烧,烧至酥烂,拣去葱姜、肥膘肉,晃勺收汁,待汁稠时,将鸡块盛在盘中,锅内余汁加点水淀粉,淋上香油浇在鸡块上。
第二道菜又做成了。
“这道菜又叫什么”看着洪荒舒了一口气,又把一道菜做成了。杨傲雪不禁又好奇地问道。
“板栗烧野鸡。”
“嗯——真香!看得我都流口水了。”杨傲雪闭着眼睛嗅着溢出来的浓浓肉香,赞道。
做菜的时候,洪荒很少说话。期间,杨傲雪在旁边叽里呱啦地问个不停,洪荒不得已,只好敷衍几句,又忙自己的事了。
又见洪荒用刀将嵩子杆切成五公分长的小段;把洗干净的猪里脊切成细丝。
在肉丝中调入米酒,蛋清,水淀粉和盐,混合腌制等待着。
又将枸杞放在小碗中,用温水浸发,沥干水份待用;在锅中放适量的水,烧开后将嵩子杆放入汆三十秒,捞出沥干水份待用。
放中火烧旺油锅中的油,待7成热时,把肉丝放入翻炒至熟……
最后放入汆熟的嵩子杆和泡发的枸杞,加适量的盐,拌炒均匀。
出锅。
动作娴熟干练,很快第三道菜又做成了。
杨傲雪刚刚想要开口再问,就听到洪荒主动介绍道:“这道菜叫嵩子杆炒肉丝。”
说完后,洪荒又忙着下一道菜,只见他拿起菜刀将鸡脯肉切成大约一公分左右的晓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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