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天棺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小三胖子
“海哥说笑了,咱本就是兄弟,到时候做完事情咱去跟那女人说,让她念咱的好,这就行了”
“到时候你准备把那女人怎么办,要不然留下来暖床”
“海哥,这可不行,现在王老大不会让我们带陌生人回去的,暖床这种时候花点钱就行了,这事不能干,要不然怎么积阴德
第七百一十五章百年老鬼
这鬼物的数量和实力再一次的超过我们的认知,这让我心里忐忑起来,这王老大真特么的坑爹啊,基本消息都没有查清楚就让我们来干活,真的的让我们送死啊。
拜堂仪式很快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吃吃喝喝了,也就是喜宴阶段,周博海已经被送入洞房之中了,那黄少爷带着一般人挨桌的敬酒。
我所坐的位置是很偏僻的,毕竟在旧社会,帮人做喜乐班子那些人都是社会底层,说不定都不会来敬酒,能上桌已经不错了。
我听着周围那些人说话,他们的内容无非就是一些家长里短,鸡皮蒜毛的事情,不过似乎也可以发现,他们谈论的内容好像处于民国时代。
这让我有些皱眉了,民国时代,也不对啊,之前那个人不是说最少五百年么,五百年那应该是明朝吧
“难不成是后来吸收进来的”
我皱着眉头,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又复杂了一些,能够吸收阴魂进来,那说明这里的老大是形成割据势力啊,那就是说,他们的智慧已经跟常人无异了。
要不然就是黄家村那边出问题,但一般来说不可能,他们是活人,跟这些鬼魂勾结有什么好处,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阴谋诡计
看着那黄少爷一路敬酒而来,我心里面暗道一声糟糕,跑不掉了啊,这家伙要不要这么礼贤下士啊,这里都是一般泥腿子啊。
“恭喜黄少爷”
“恭喜黄少爷”
等到那黄少爷出现在我们这一桌的时候,周边的人都站起来了,手里端着酒杯,我也是有样学样的。
“你怎么不喝”
突然,那黄少爷对我说道,整个酒桌为之一静。
“黄少爷,我,我不会喝酒”
开玩笑,这些酒菜不是青蛙蚯蚓幻化的就是纯阴气幻化的,我一个大活人吃喝了,那不是找死吗。
“不喝酒就是不给我面子,不会喝也得喝”
“是啊,给黄少爷面子,快”
“快喝吧”
“你是哪家的,我怎么看你面生”
“黄少爷,是这样的”
我苦着脸慢慢的走到那黄少爷面前,然而那黄少爷突然脸色一变,怒吼道“阳气,你”
“噗嗤”
黄少爷话还没说完,一个人头已经飞出去了,他的身体和人头都燃烧起来,发出了凄厉的惨叫声,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活人,活人入侵”
‘“啊”
下一刻,周围的人纷纷惊叫起来,胆子小的疯狂的向门外逃跑,胆子大的则是露出青面獠牙的样子,向我扑来。
我冷笑一声,抽出一把刀,贴上符篆,然后疯狂的砍杀起来,此时我毫不留情,那些被我砍杀的阴魂根本没有重聚身躯的能力,甚至不少直接魂飞魄散了。
“谁,你是谁”
正如猛虎入羊群的我忽然听见了一声怒吼,然后我就看见一个身高一丈以上的鬼物出现了。
“你是活人,你杀了我儿子”
“原来你才是正主”
“你为什么杀我儿子”
“鬼迎亲,你杀活人的时候需要理由吗”
“死”
“看谁先死,死老鬼”
我大骂一声,翻手一大符篆,不是玉符,只不过是普通的黄纸符,然后横撒出去,周围那些游魂野鬼纷纷被炸得人仰马翻,正好清场了。
“我艹你姥姥”
此时后院也传来一声怒吼,是周博海的声音,他听见前院的动静,也爆发了,一路拼杀,很快就出现在了前院,和我汇合在一起。
“两个活人,还都是男人,黄家村,好,好”
那高大鬼物狞笑起来,愤怒至极了,鬼迎亲是村民们的屈服,可在他眼里,是他的恩赐,因为他随时可以灭掉整个村子,可只要一个女人,不就是恩赐吗,事后,他必然要大举报复。
“林子华,这就是正主了”
“嗯,其余的也不弱啊”
我点点头,此时在那个高大鬼物的身边,还有五六个实力强大的鬼物,至于剩下的,不足为虑,早就被我们杀破胆了,解决这些,就完成任务了。
“杀他们,抓正主”
周博海怒吼一声,拿出了王老大给的长笛,放在嘴边吹响了长笛。
笛声幽幽,我听不出这曲子好不好听,但是那些鬼物却纷纷脸色大变,因为这笛声对他们有巨大的伤害,甚至连他们的动作都迟缓起来了。
“你们到底是谁”
“蠢货,要你命的人都不知道”
我迅速的冲了上去,不再留手,各种符篆拼命的扔出去,然后一阵砍杀,把比较弱的那几个鬼物纷纷砍倒在地。
“轰”
可是那高大鬼物却没有那么容易制服,那长笛的声音虽然影响了他,但却没有控制他,还是有很强的实力。
哗啦一声,我跟高大鬼物交手之后倒飞出去了,不飞不行啊,要是以我原本的实力,弄死他轻而易举,可现在我是林子华。
“林子华,死了没有”
“快了,海哥,上啊”
“杀”
周博海爆吼一声,也抽出一把大刀,然后冲了上去和那高大鬼物交手在一起。
周博海实力不俗,但依旧不是那鬼物的对手,这鬼物应该就是那存活了数百年的老鬼了,一身实力深不可测,比寻常的红衣厉鬼,鬼王厉害多了,周博海的攻击对于他来说,毛毛雨而已。
周博海越打越绝望,这真是一个送死的任务啊,不由得怒吼道“林子华,还愣着做什么,那个网呢”
“网还不能动,得重伤他才行”
我叫了一声,然后冲了上去,再一次跟高大鬼物缠斗起来,两人合力,依旧不是对手,但那鬼物也一时间奈何不了我们。
“我要你们死”
鬼物有些不耐烦了,身躯突然炸开,无数的阴气席卷而来,我们暗道一声
第七百一十六章蒙混过关
“先生,你好,我是九号欢欢,很高兴为先生服务”
“九号”
“是,我是九号欢欢”
“别闹,坐下,说正事”
“先生,要不然我躺下”
“这样就没意思了,我是有老婆的人”
“来我们会所消费的大部分都有老婆,先生放心,我们是有专业精神的”
“别玩了,等下真要玩起来你不是我对手,老周会生撕了我的”
“不怕,老周是南部的人,我是西部的,他管不住我”
那个叫做欢欢的妖媚女人舔了舔嘴唇,颇为妩媚的对我说道。
“西部什么时候出你这种人才了,赶紧的,事情办完我要走,隔壁还不知道要多久”
我摇摇头,没心情跟这位玩,现在是我和周博海回去的途中,不过这段时间周博海压力极大,所以特地选了一个小县城要放松一下,我依照林子华的性子没敢拒绝,但在半天前就发消息给老周了,要他安排事情,只可惜这里属于西部分局管辖的范围,所以老周第一时间让西部分局的同事过来交接,要不然半天时间不够安排的。
“没趣,好吧,你有什么事情交代”
“让你带的东西带了没有”
“在这”
那女人把随身服务的小包拿了过来,翻出来,是一套长针,以及几张符篆,我没有浪费时间,立马开始动手,拿出了封印鬼物,几根长针插了进去,还换了封印符咒。
王老大要求我们活捉这鬼物,所以我为了不暴露身份,必须要提前准备,这么一来,里面那位不用一个小时就会成为混沌,没有明显的记忆意识,但还是活着的。
“搞定了,借你的通讯器一用,你可以避开了”
“真是无情啊,翻脸就不认人”
“小姐姐,工作时间不要玩了好吗,要不然我跟你上级投诉行不行”
“怕了你了,快点,我等着下钟呢”
那女人撇撇嘴,她只不过是好奇而已,上面交代的是绝密任务,可是绝密到了不正经的会所里,她哪里会不好奇呢。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搞定了,现在就看他们的了,这个任务是个陷阱”
“会不会有暴露的危险”
“说不定,你们要在附近等着,万一瞒不过,那就直接突袭”
“你回去还要多久,我们最少要八个小时才能布置完毕”
“八个小时足够了,回去的路程还要五个小时,等一会儿,我会找姓周的去吃饭,至少能拖一两个小时”
“如果事情不可违,那就撤,保命要紧”
“我知道,但我冒险一次,我想怎么样做”
我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这个任务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陷阱,这个鬼物根本不是我和周博海能对付的,不管结果如何,都会引起云宣的怀疑,所以我必须要想办法洗清自己的嫌疑,而无疑,周博海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恐怕,我要失去这个了。
“谢谢先生的照顾,下次来记得点我哦,啪叽”
会所大厅,刚出门的周博海心满意足,但他看见了林子华叫的女人如此热情之后也不免吃味,这样看来是有机会发展成长期朋友啊,为什么他叫的女人只想着让他加钟。
“林子华,看来你最近桃花盛开啊”
“咳咳,海哥,出门在外,叫我小林就行”
“对对对,我把这个忘记了,东西呢,没丢吧”
“命丢了都不敢丢这个”
我拍了拍背包,不敢打开给周博海看,我正做了手脚呢,好在他也没有要求检查。
“那就行了,继续赶路吧”
“海哥,不急,我们去吃点东西吧,刚刚大战一场,有点乏力了”
“啧啧,你还真卖力啊,难怪那女人对你这么满意”
“哎,老了海哥,当年我可是一晚上七八次的”
“吹吧你,我当年鼎盛时期也就六次,哈哈哈”
男人间的荤段子一句接着一句,那周博海也没有强求赶路了,说起来,他也累了,毕竟他的年龄可不小了。
于是找了个饭店,点上五六个菜,又在我的坚持下要了两瓶啤酒解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起来,吃了快一个小时才结束。
然而一出门,就看见交警在查酒驾,这让我对老周的效率感觉到敬佩,这工作能力,厉害了。
我们这情况,代驾也不好找了,为了预防万一,更是不敢酒驾,于是乎硬生生的等了两三个小时,等到那些交警走人之后才急急忙忙的去赶路。
“回来了”
五个小时之后,我们回到了别墅,王老大已经在那边等着我们了。
“回来了,王老大,幸不辱命”
我拱拱手,然后把背包递给王老大,这个背包已经在路上被我卸下了做的手脚,绝对看不出来了。
“不错,很好,你们先去休息吧”
王老大看了眼,知道是活的,不是死的,顿时十分的满意,提着背包离开了。
半个小时之后,王老大来到另一个别墅小区里,把背包交给了云宣,云宣打开一看,顿时皱起了眉头。
“主人,怎么了,是出问题了吗”
“里面这位,半死不活的,恐怕你的计划要落空了”
“啊,怎么回事”
“有人下了重手,那个鬼物处于一片混沌,马上就要死了”
“不可能,他们两个”
“上次你说周博海有问题,差不多可以去解决了,你去帮忙”
“是,主人”
身边的大管家点点头,敌人有探子进来,能养就养,不能养就只能杀了。
“大管家,我怎么感觉这件事有些玄乎”
“王队长,怎么个玄乎法啊”
“按道理,那周博海既然是探子,那他应该深藏不露才对,怎么可能犯这种错误”
“是啊,王队长说得有道理,那王队长准备怎么办”
“另外一个林子华,要不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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