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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血战士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银霜骑士
    在一个画师的帮助之下,格雷将女子的面容画了下来。

    本来通过口述的方式,将女子的容貌还原到可以辨认的程度,难度还是颇大的,不过女子的特征十分的明显,嘴角的美人痣十分显眼,辨认度极高,若是遇到,很容易便能够辨认出来。

    没有在王都久留,格雷径直离开了王都,有紫月王国王室盯着,女子想要找他麻烦,不是一般的困难。

    返回路上,格雷思考起这一战的得失。

    这一战当中,控尸能力与复活能力的优缺点显露无疑。

    控尸能力优点是控制的对象能够放置于紫色戒指当中随身携带,缺点是唯有控制的对象是类型血兽,才能够发挥出完整战力。

    还有便是被控制的对象并没有神智,只存在着一些战斗的本能,操纵他们像是操纵傀儡。

    复活能力的优点是,被复活的对象拥有神智,哪怕不是类型的,也能够发挥出完全的战力,缺点是不方便随身携带。

    特别是像冰魄王兽这种拥有巨大体型的王级血兽,不可能走到什么地方带到什么地方,十分的不方便,并不能够随时成为战力。

    还有一点便是若被复活的对象是血兽的话,便不能够动用魔力武器。

    想明白这些,格雷心中有了结论。

    “控尸能力对象最好是类型的王级血兽,复活能力对象最好是王级战士。”

    控尸能力的对象,因为能够被装入紫色戒指当中随身携带的原因,体积的大小没有太多的关系,而且,目前为止,他也没有见到过修炼纯粹类型血法的人,所以最好的选择是类型的王级血兽。

    而复活能力,被控制的对象不能够随身携带,为了不引人注意,体型需要尽量的小,王级战士最为合适,最重要的是,也唯有人类才能够动用魔力武器。

    当然,他并不会为了补齐复活能力的空缺,便毫无人性地猎杀跟自己没有丝毫恩怨的王级战士,他只会猎杀如杀手之王这类与自己有恩怨的王级战士。

    这是最基本的原则性问题,这是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类的最低底线,格雷不容许自己违背。

    转道佣兵之城,来到风暴佣兵团,格雷向风暴佣兵团团长马洛.悉尼吩咐道。

    “尽力搜寻类型的王级血兽!”

    “是,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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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章 监视
    “巴奈特大人,是巴奈特大人!”

    “巴奈特大人回来了!”

    有内厄姆家族族老激动道。

    “巴奈特大人,你难道已经……”

    有内厄姆家族族老满怀期待问道。

    从巴奈特.内厄姆那得到肯定答复,内厄姆家族当中一片兴奋。

    近一年来,受到格雷的压制,内厄姆家族可谓是十分地憋屈,如今家族之中出了一位王级强者,总算是能够一扫之前的抑郁之气。

    “家族当中是发生了什么”

    见不少家族高层喜悦当中又带着悲愤,巴奈特.内厄姆问道。

    “巴奈特大人,你可要为我们报仇……”

    “可怜的华纳,小时候你还抱过,却被格雷.弗格斯残忍地杀了……”

    一众内厄姆家族高层七嘴八舌,将格雷与内厄姆家族之间的恩怨说出。

    “哼,一个荒血战士居然敢如此欺我内厄姆家族,不杀他不足以平我之怒。”

    听完添油加醋的格雷与内厄姆家族的恩怨,巴奈特.内厄姆勃然大怒。

    “巴奈特大人,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王室现在十分看重这个格雷.弗格斯,若是让王室知道是你出的手,哪怕是你,恐怕也要受到严惩。”

    内厄姆家族家主赶紧道。

    “以你的意思……”

    巴奈特.内厄姆望向内厄姆家族家主问道。

    “仇自然是不能不报,不过不能够太过张扬,最好是能够在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动手,不留下任何证据,这样的话,哪怕王室有所怀疑,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不会迁怒于你。”

    内厄姆家族家主眼中带着仇恨说道。

    不久之后,内厄姆家族这个扎根紫月王国数百年庞然大物的情报网络开始运作,一个个探子出现在了弗格斯城,开始关注格雷的动向,并随时将格雷的动向汇报向内厄姆家族。

    弗格斯城堡附近,格雷修炼的树林。

    站在空地上,似乎是在闭目养神的格雷,身体骤然间出现了变化。

    体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膨胀,身上的衣服在这剧烈的膨胀之下,咔嚓一声碎裂开来,原本身形修长的他,体型变得极度魁梧,给人一种肌肉壮汉的感觉。

    轰!

    便宛如是一只巨兽觉醒了般,狂暴的气息从他身上迸射而出,蔓延向四周。

    树林之中,所有的野兽变得惊恐起来,尽皆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吃过由城堡仆人送来的食物,正美美睡觉的冰魄王兽也站起了身,警惕地望向狂暴气息传来的方向。

    直到它从狂暴气息当中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才放下了警惕,重新趴下,继续刚才的美觉。

    足足片刻,狂暴的气息才收敛,格雷的身形收缩,重新化作了之前的修长精瘦模样。

    “花费了半年多时间,总算是将狂化血技修炼到了第一阶段!”

    格雷长舒了一口气。

    刚才这种身上透出狂暴气息,体型变得魁梧的状态,便是狂化血技修炼到第一层次的标志。

    在这个状态,格雷的力量速度防御乃至于血兽能力的威力,都将获得大幅度提升,而与之相对的,格雷的血之力在这个状态则是会以极快速度消耗。

    某种程度上说,血技便是以大量的血之力消耗来获得短时间内强大实力的手段,这一点少部分血技例外之外,对于大部分血技都是适用的。

    虽然有着持续性差的弊端,但却没有任何人会不想获得血技。

    战斗之中,哪怕是只能爆发出一击之力,都完全可能左右战局,决定生死,更何况血技虽然维持的时间短,但也绝不仅仅只有一击之力。

    至于与格雷交过手的柯帝士.烈焰等人只有一击之力,那完全是因为他们所掌握的血技是残缺的,代价远比完整血技大。

    若对方当时手中掌握的是完整的血技的话,死的并不是对方,而是格雷了。

    “半年时间修成第一阶段,这个速度不知道算快还是算慢!”

    因为没有对比,仅仅是自己独自摸索,格雷不清楚半年时间修成第一阶段的自己,在血技修炼方面的天赋究竟是什么程度。

    当然,对于这一点他虽然在意,却不会将其看得太重。

    拥有蜕变能力的他,哪怕悟性再差,也拥有着变强的途径,血技对于他来说虽然有着助益,但绝不是必须的东西。

    换了一套衣服,格雷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居然足足半年时间都没能够找到**类型的王级血兽!”

    自从他吩咐风暴佣兵团寻找**类型王级血兽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但这半年当中,丝毫没有得到**类型王级血兽的消息。

    完全受他控制的风暴佣兵团自然不可能出工不出力,那么唯一的可能便是并没能够找到。

    “**类型的王级血兽果然很稀少!”

    **类型的王级血兽十分稀少,这点格雷是知晓的,却也没想到会稀少到这种程度,居然足足半年都没能够找到一只。

    “格雷大人!”

    就在这时,格雷脑中一个声音响起。

    是通过精神联系向他传达过来的声音,是唯有被他复活的人才能够做到的联系方式,不过却并非是他最想得到的来自于风暴佣兵团的消息,而是来自于守护弗格斯城堡队伍当中唯一一位荒血战士高德佛的声音。

    “什么事”

    格雷问道。

    “刚刚抓住了一个窥视城堡的探子。”

    高德佛声音道。

    “探子”

    格雷想了想,通过精神的联系,得知对方的所在,来到了弗格斯城堡一处偏僻的屋舍内。

    屋子之内,有高福德与几位城堡守卫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身高大约在1米6左右的矮个男子。

    男子呈十字型



第五百一十三章 招惹不起的家族
    数日后的早晨,格雷扇动着青黑色的翅膀,飞离了弗格斯城堡。

    “格雷.弗格斯离开了弗格斯城堡了,快,快上报家族!”

    弗格斯城中,一个个隐藏起来的内厄姆家族探子动了起来,格雷离开弗格斯城堡的消息,从多个渠道传向内厄姆家族。

    一路低空飞行,一日后,格雷在一处小镇采购了一些野外露宿用品之后,进入了铁石森林。

    铁石森林,紫月王国境内的几处大型森林之一,森林之中因为盛产铁石而闻名。

    这种铁石硬度极高,几乎不差于钢铁,是与青铜石齐名的高档建筑材料,极受大贵族家族的青睐。

    因为容易受到血兽袭击的原因,这种铁石的开采极为危险,再加上运输难度大,致使这种铁石在市面上的价格极高,即便如此,依旧让很多大家族趋之若鹜。

    “巴奈特大人,格雷.弗格斯离开了弗格斯家族,进入了铁石森林。”

    作为公爵家族,内厄姆家族在很多地方都有着眼线,而且这一次为了监视格雷,内厄姆家族以弗格斯城为中心,在周边都安插了眼线。

    格雷的低空飞行给内厄姆家族提供了便利,格雷的身影不时被发现,很快格雷进入铁石森林的消息便传到了内厄姆家族。

    “铁石森林吗”

    听到格雷所在,巴奈特.内厄姆站起了身,嘴角露出了冷笑。

    铁石森林,植被并不茂密的一片森林,森林之中,时不时能够见到一些光秃秃的石山,一些石山更是有着开采的痕迹,那是曾经开采过铁石的痕迹。

    进入铁石森林之后,格雷往内深入,最终抵达了铁石森林深处一座巨大石山附近。

    石山周围没有植被,若是从天空向下望,地面的一切都无所遁形。

    石山四周有着数个巨大的人工凿出洞穴,那是曾经开采过铁石的痕迹。

    来到这里之后,格雷开始以这座石山为中心,猎杀血兽。

    这半年时间,格雷基本上没怎么外出,肉食消耗得差不多了,刚好可以借此机会,猎杀一些血兽,补充一下“库存”。

    一番搜寻,格雷发现了目标。

    一片草地之上,一只体长八米的血兽悠闲地吃着草。

    它浑身毛发呈青黑色,十分蓬松,体型看起来极为臃肿,躯干部位就像是一个充气的气球。

    头颅像羊,头上长两根弯弯的尖角,四根长有蹄子的腿,相较于它的体型略显纤细。

    这是荒级血兽飓风羊,并非是特殊血兽,而仅仅是普通血兽,可以说是荒级当中最弱的一类。

    按照习惯,四大王国喜欢将修炼特殊血法、初入荒级的人称之为荒级第一层次,但事实上,严格说来,应该称之为荒级第二层次,因为在这前面,还有着实力更弱的一个层次,那便是普通层次的荒级血兽。

    如果是从最低层次开始算起的话,荒级总共有着4个层次,总共要经历三次蜕变,才能够成为王级。

    只是由于能够修炼到荒级的人,血法都不可能差,几乎不可能修炼普通血法,久而久之,这个层次才被自动忽略了。

    “羊肉虽然有膻气,但处理得好的话,也会十分的美味。”

    以格雷如今的实力想要斩杀一头荒级普通层次的血兽,自然是不会太难。

    唰!

    一道长达10多米的风刃从他身前飙射而出,劈斩向飓风羊,飓风羊惊恐躲避,但还没来得及躲开,便已经被风刃斩在身上。

    噗!

    巨大的身躯几乎被劈成两半,当场便已经毙命,格雷熟练地上前收取血液,将飓风羊装入紫色戒指当中。

    二天后,格雷出现在了石山南面10多里外的地方。

    在这里,随处能够见到一座座石山,地面也是石质的,石材的颜色呈现暗红之色,便宛如是鲜血染红的般。

    稀稀疏疏的植物从石缝间生长而出,皆是一些生命力极为顽强的植物,太过娇气的植物在这里完全不能够生存。

    “那是……”

    在一面石山的崖壁之上,一株植物吸引了格雷的注意。

    这是一根宛如老树根般的植物,通体呈现暗红之色,躯干蜿蜒,像龙一样遒劲,表面的老皮像是一片又一片的龙鳞。

    “居然是血龙根。”

    格雷面色微微露出喜色。

    血龙根,一种十分珍稀的魔力药材,传闻唯有浸染了王级以上龙兽血液的地方,才能生长而出。

    龙兽寿命悠长,王级以上龙兽的寿命更是达到数千年,由它们血液所滋养而出来的血龙根,拥有延寿功效,十分的珍惜。

    当初,格雷与红翼佣兵团前去猎杀尸毛猿的时候,便曾在雷霆山脉附近小镇的一个摊贩那里遇到过,不过那并非是真正的血龙根,而是红树的根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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