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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的另类修仙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一壶龙井茶

    炎虎部比他们的部族要大上三倍不止,两个部族距离较近,而他们一直对火部烧陶技术虎视眈眈。

    各部族一般都有自己的不传之秘,每隔一定时间便会根据自己部族需求进行一次交换,也有的时候是几个部族联合举办交换会。

    炎虎部的人个个骁勇善战,他们的皮草工艺和湖盐是很多部族的必需品,而火部之所以能赖以生存不被炎虎部并吞就是因为烧陶。

    附近百里之内,只有火部可以烧出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陶制品来。

    火部以每年给其他几个部族免费烧制十件陶器




第1097章 火神传说4
    一个声音得意洋洋的说道:“钻啊,钻过去,今天晚上你那个没人要的阿姆就会有吃的。”

    这个声音林夕知道,是左霆的头号脑残粉智者的儿子火巨牙。

    从小他跟委托人的关系就不是特别好。

    火貘自幼乖巧懂事,长大后身体强壮威猛,在几乎毕生都为了温饱而奋斗的部族里面,这就算是个资质不错的崽了。

    因为都是部族领导人的后代,所以火貘、火巨牙以及巫的儿子火石蜥难免被人拿来比较。

    而火貘明显属于那种父母口中因为优秀而欠揍的“别人家的小孩”。

    就连初次围猎得到的名字都比火巨牙的好听。

    什么

    巨牙听起来也不错

    滚你的吧!

    他初次狩猎打到的是一只十多斤的袖珍小野猪。

    他十分厌恶自己得到的名字。

    那只野猪实在太小,说出去很没面子,再有就是名字叫火野猪这也忒难听了。

    最后还是他阿爹智者帮他想了这么个名字,突显野猪那两个巨大的獠牙,而且听起来总算有几分气势,他这才破涕为笑。

    荒古巨貘虽然也不太好看,但是胜在体型庞大威猛,能狩猎到这种猛兽,说出去才有面子啊!

    林夕进入任务的时间有点坑。

    正是火貘丢了未来族长继承人的身份,伤腿只被巫草草包扎了一下了事的第二天。

    部落如今的确是按需分配,理论上,母子两个应该都可以领到食物。

    但是火貘的阿姆去领食物的时候只得到少得可怜的一份。

    别说两人,连一个人都吃不饱。

    儿子刚被伤了腿,正是需要多吃点的时候,于是火貘的阿姆苦荞就将所有吃的都给了儿子。

    从身份特殊的君妇变成族内一个随时可能被驱逐的老妇,而今还面临着每天被克扣食物饿肚子的可能,这个原本部族里最尊贵的女人面对残了腿的儿子,心中的凄惶可想而知。

    火貘看见偷偷抹泪的阿姆,询问过后才得知阿姆已经从昨日一直饿到如今。

    他强忍疼痛出去想找负责发放食物的火石蜥,结果却被火巨牙堵在自家门口不远的地方。

    巨牙带着几个人正在羞辱火貘,说只要火貘从他跨下钻过去,他就去给自己的好兄弟石蜥说说情,分给这对可怜的母子一点吃的。

    火貘不肯,被气得晕了过去,几个人还不肯罢休,将他拖到巨牙分开的两腿位置,等着他苏醒过来。

    看着头顶上依旧在晃荡的零件,林夕一阵恶心。

    她自然知道如今自己的身份是个爷们。

    可她虽然也有这个东西,不代表愿意看见别人的玩意儿就这么明晃晃悬在头顶啊!

    深深的屈辱感在内心翻涌,剧情里面,火貘最后还是乖乖钻了过去。

    形势比人强。

    阿姆年迈,自己的伤腿不能动,根本没办法出去给阿姆寻找食物。

    他不能让阿姆因为自己的连累再饿肚子,于是火貘只能接受这一份货真价实的胯下之辱。

    丑陋的三件套还在头顶晃荡。

    两条遍布黑毛的大腿还风骚至极的抖了抖。

    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林夕用双手和那条好腿撑起身体,缓缓向前爬。

    见他认命屈服了,几个狗腿子顿时各种阴阳怪气的起哄、叫好。

    “真该给你阿爹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爬……啊!”

    “砰”的一声闷响将火巨牙得意洋洋的话变成嚎叫,因为林夕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集中在脑袋上,挺胸、抬头,然后狠狠撞向一直挑战她底限的那坨黑黢黢的玩意儿。

    这可真是一记沉重打



第1098章 火神传说5
    钻山看起来有点凶恶,无论是头发还是眉毛都有些略微发红,而且一张国字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从脸颊一直延伸到脖子。

    那是一只跳豹给挠的,那次狩猎,钻山差点回不来了。

    是当时的族长岩蛟救回了他。

    每个部族的族长,必须都是个身先士卒的勇士,这是他作为全族地位至高者的代价。

    林夕其实蛮喜欢这种模式。

    比起后世那些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统治者,部族的族长无疑更加名实相符。

    并非人人平等,想要特权想要封妻荫子、福延百世,那你就要真刀真枪的去拼,去杀。

    讲真,就算是在人际关系日益冷漠、现实的今天,人们也依旧崇拜强者。

    所以勇猛凶悍、杀伐决断又有情有义的火岩蛟,一直都是钻山的偶像。

    剧情里,他始终都很维护委托人,并且对那个什么火神的使徒嗤之以鼻。

    因为跟那小子一同狩猎,有危险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缩在后面,安全无虞的时候他又比谁都蹦跶得欢实,占尖取巧,獐头鼠目,除了那会冒火的东西和会突然发光的黑块块之外没一点真本事。

    虽然钻山很是勇猛,但是好虎难敌群狼,最后他也被炎虎部的人杀害了。

    钻山两步跨进屋子,眼睛里燃着怒火。

    他们出去狩猎,回来就听说小君被巨牙羞辱的事,气得钻山顿时跑去智者家里准备好好教训那狼心狗肺的小崽子一顿。

    结果人家似乎知道他要去找麻烦一样,竟然要巨牙装病,为了逼真,连巫都给请过去了。

    钻山自然不好再说什么,看着那小崽子装得小脸比炎虎部那个叫青杏的小骚娘还要白,疼得哼哼唧唧,钻山扭头就出了智者的院子。

    真特么能装!

    林夕:并没有,他是真疼。

    钻山一口恶气堵在心里发不出去,感觉要憋得吐血了。

    他将两条烤好的野猪肉放在石桌上:“揍了火石蜥两拳,他给了两条肉,早知道一拳一条肉,我就多打几下了。”

    钻山瓮声瓮气的说道。

    好人呐!

    林夕心里热乎乎的,史前人类就是淳朴,够意思!

    “小君,莫怕,有我钻山一口吃的,就有你跟君妇一口吃的。需要什么只管跟我说,莫要去找巨牙那个畜生。”

    他这么一说,林夕心中灵机一动,还真有事要用到他。

    林夕觉得,这个晚上自己这间远离部族中心区域的破泥屋是绝对不会消停的。

    钻山也算部族里面的勇士,有他给自己做护法,她尽可安心给自己的腿做手术。

    时间拖得久了,落下残疾就不好了。

    “钻山,你今晚在我屋子门口帮我守一晚吧,我撞伤了巨牙,估计他不会甘心。”林夕说道。

    钻山自然一口应下,决定直接不走了。

    林夕说道:“若是知道你在,他们带了许多人我们还是要吃亏,你现在且归家,待得天黑透了再悄悄的来。”

    “成。”钻山点头:“我假装去找桑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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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林夕有点囧。

    史前人类什么都好,就是这方面太奔放了,不管是为了繁衍亦或发泄,他们无论男女,都可以把这些事情明晃晃拿出来讨论。

    等到钻山出去了,林夕开始给苦荞做手术前的特训。

    苦荞虽然说做了十多年部族的君妇,但是仍然是需要劳作的。

    女性一般都是去窑厂打杂或者是去部落附近采集以及分解那些男人们打回来的猎物、硝制毛皮等等。

    所以当林夕说出要自己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开始的确很惊讶,得知巫根本不给自己儿子好好医治的时候,苦荞的脸色暗了暗,一口



第1099章 火神传说6
    林夕给了钻山一把普通匕首,告诉他一定藏好了,不到关键时刻千万不要使用,这东西可比你们的石刀木剑厉害多了。

    以左霆对委托人的仇视程度,钻山今天晚上坏了他的事,必然明天会想办法让钻山在狩猎时面对一些危险。

    林夕还叮嘱钻山说,到时候倘若有人问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你就说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火神说你会遇见危险,特意赐给你这个东西。

    所以说,火神蜀黍托梦是世界上最早的通讯工具,火神蜀黍的馈赠则是世界上最早的快递。

    哪知道钻山竟然满脸兴奋的样子指着林夕说道:“火神的使徒你也是”

    他说得前言不搭后语。

    林夕知道他未曾表达出来的意思,如果小君也是火神的使徒,咱们就可以去把族长再抢回来。

    屁的火神使徒。

    不过是个现代位面穿越过去的穷**丝而已。

    但是话说回来,也不知道真的穿越者都自带主角光环啊还是怎么,左霆也的确折腾出不少新玩意儿对部落进行了改善。

    比如发现了很多可以种植、养殖的东西,增加部落的收入;又教大家利用陶窑烧出砖瓦开盖屋,大大提高了部落的住宿环境等等。

    这让左霆这个火神的使徒在部族声望愈加高涨,所以人们才对他言听计从,甚至去跟炎虎部合并也没有太过反对。

    事实上到了后期,左霆和炎虎部族长分工更加明确,一个抓生产,一个抓行政。

    炎虎部族长骁勇善战,更加有野心,而左霆则是只想要高高在上的地位和优渥的生活以及前仆后继的美女,两个人之间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

    部落的传承、不同部落之间的仇恨是无法强加于一个外来者身上的,左霆对部落并没有什么归属感。

    他只要自己过得风生水起、实现一个**丝的梦想就成了,至于什么夷水火部,跟他有毛关系

    没有人阻止你去铸就自己的辉煌,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熄了别人的灯

    再有就是林夕无法接受左霆以二十六岁的“高龄”去欺负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实在是太不要脸。

    她蓦然想起前段时间的两个新闻,一个是小伙心情不好摔自己的自行车被一个老奶奶阻止,他就对老太太一顿拳打脚踢,试问,若是阻止他的是泰森,他敢这么做吗

    还有就是一个酒醉的男人,在街上晃荡着专门挑小孩子踹,还把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头朝下摔在地上,事后就是一句“我当时喝醉了”。

    林夕就笑。

    你咋不敢去打同龄人你怎么不敢去某某局闹事不过是借醉装疯欺负老弱病幼发泄你懦弱的脾气罢了。

    一个成年人,对付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还要拿着瑞士军刀,还要点碧莲不

    不过她现在也只能把这口恶气忍着。

    谁叫她如今不但失去族群大部分支持,自己也成了残疾人士呢

    所以说,人生就像是在玩超级玛丽,在你没有吃蘑菇变大的时候千万别浪,否则连一只小王八都能秒杀你。

    猥琐发育是王道。

    林夕一再保证,经过一次失败之后他

    们肯定不会再来找晦气,钻山怀里揣着新得的匕首,一脸春意去找他心爱的桑草了。

    第二天,苦荞早上起来就要去领食物。

    部落里资源匮乏,他们把换来的老年女性驱逐或者用来做诱饵,可是那些与自己曾经并肩作战、受伤残疾或者年迈失去战斗力的兄弟,却是必须要奉养的。

    否则的话,谁还会在狩猎的时候拼命搏杀

    这老老小小一百多号人,仅仅靠简陋的工具捕猎以及小范围采集真的很难吃饱饭。

    所以部落一直都只吃早晚两顿饭。



第1100章 火神传说7
    原来,今天在围猎的时候,他们遭遇到一头巨大的完齿猪。

    这个东西有着熊一样健硕的体魄,狼一般矫捷的奔跑和野猪的巨大獠牙。

    别说是他们,就算是剑齿虎若是被全速奔跑的完齿猪撞到也会皮开肉绽、筋断骨折。

    这个东西极难捕捉,皮糙肉厚不说,跑起来的爆发力甚至可以赶得上豹子,史前人类的工具如果没有大量人手和事先周密的布置,还真不能拿它怎么办。

    而且完齿猪是食腐动物,根本不能吃。

    除了狰狞的头骨可以彰显一个部族的战斗力之外,费尽力气捕捉猎杀它实在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狩猎队伍偶尔会碰见这个东西,都是能避则避,尽量不与它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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