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上善若无水
沿街叫卖呼喊的很多,有异域风味的胡饼,就是现代的芝麻烤饼。还有蒸饼,包括花卷,馒头,包子等等。都是蒸出来的。
还有煎饼,这煎饼可不是山东的粗粮煎饼,比较像杂菜和面揉成一团下油锅炸制的油炸大丸子。
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很多,比起王霄住过的汴梁城那繁华之地,也是差不了太多。
在一家羊汤店里吃了两大碗热腾腾的羊汤,再有几屉的花卷馒头。王霄这才满意的会账走人。
长安城的百姓众多,喜欢在外面吃早餐的也有不少。
可在羊汤店里吃的,那就不多了。
因为宰杀和煽割技术的原因,这个时代的猪肉并不好吃。
而且因为猪一般都是家养,猪圈就是厕所,整天吃那啥。所以有点身份有点钱的人,都是坚决不吃的。
牛肉的话更不行,那可是最重要的耕地牲畜。
历朝历代都是明文规定禁止吃牛,除非是家里的牛摔死了。
选来选去,只有吃草的羊肉最符合心意。
至于说李家是有胡人血统,最喜欢吃羊肉什么的,只能说是有一点点的原因,却绝对不是主要原因。
当然了,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很大程度上也有喜欢历朝历代喜欢吃羊的原因在。
羊吃草,那是翻地连根都给吃干净的那种。
羊汤店里大都是有点钱的,或者是衙门里做事的小官小吏。
王霄这样的平民进来吃,的确是让他们不停的看着。
对于这些,王霄自然是毫不在乎。
他历经无数,脸皮比长城还要厚实,什么样的目光他都不会在乎。
一路沿街走着,来到花萼楼这儿的时候,已经是快到中午。
花萼楼四周到处都是人,都是等着看杨贵妃的追星族。
作为这个时代最负盛名的世界级明星,她的脑残粉实在是太多了。
“贵妃下午才会过来荡秋千,现在看不到的。”
听到四周人的议论,王霄当即转身向着远处闲逛走去。
不过离开之前,他还是扫了眼花萼楼。
高达二十余米的楼顶上,已经横出来一根长长的木杆,悬挂着一个秋千在下边。
王霄比量了一下高度,默不作声的摇了摇头。
编剧为了吸引眼球,已经是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转悠了几圈,日正当空的时候,王霄走进了一家酒楼吃午饭。
没办法,一日三餐是谁也无法避免的事儿。
很多人都认为,炒菜是在宋朝的时候才出现的。
可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宋朝的时候冶金技术急速提升,使得金属炊具可以走进千家万户,所以只能说是在宋朝的时候开始全面普及。
炒菜真正出现,早在西汉时期的‘盐铁论’之中就已经记载有客店里贩卖韭菜炒鸡蛋。
如果这还不算数的话,那大名鼎鼎的‘齐民要术’里,就详细记载了炒菜的炒作过程。
魏晋南北朝之际,炒用于做菜的明确的文字记载已经出现。这是华夏乃至于世界菜肴史,烹任史上最重要的大事件。
其中的记载是‘炒鸡子法:打破,著铜铛中,搅令黄白相杂。细军葱白,下盐米,浑鼓。麻油炒之。甚香美。’
有了齐民要术,那争论唐朝只有煮和蒸的论调,就可以彻底停歇了。
当然了,除了这些,唐朝还有一种吃法,那就是切脍,也就是生鱼片。
“郎君,这是早上才从灞水里打捞上来的新鲜鲤鱼,可要切脍一顿?”
唐朝的确是有禁止吃鲤鱼的律法,被抓住是要仗责六十的。
毕竟唐朝的皇帝都姓李,与鲤鱼的鲤谐音。在古代,这种事儿都是所谓的避讳。
当然了,就像是明朝老朱家并没有禁止百姓们吃猪肉一样。大唐这里大家都把那条禁令当作放屁,该吃鲤鱼的时候依旧是吃着,甚至还真正开始普及了生鱼片。
现代世界里,扶桑人看似吃生鱼片最多的国家。实际上那都是他们的遣唐使从大唐学会去的,并且流传至今。
面对着殷勤的店家,王霄直接摇头“不要。”
他不是吃不起啊,钱袋里装的满满的都是铜钱。
之所以不要,纯粹是因为害怕。河鱼里的寄生虫很多,王霄真心不敢吃这种没处理过的。
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来说,倒不是害怕什么。纯粹是因为受不了那种小虫虫在身体里钻来钻去的遐想。
为了避免麻烦,干脆的不吃就是。
“来一盘烧鹅,再来一只烤羊,膏糜来两份。”
王霄说完之后,探头看向了不远处的花萼楼。
片刻之后,他回头看着一旁发呆的店家“怎么了?”
“郎君。”
店家小声的说“郎君是否在等客人?”
“没有,就我一个人。”
“若是如此的话,那郎君所点就太多了。一个人吃不完啊。”
王霄面色一沉“你莫不是怕我给不起钱?”
那店家当即叫屈“郎君怎么这么说话,我只是奉劝郎君点的菜肴太多吃不完浪费啊。”
“用不着你奉劝,我出钱买东西,想吃多少吃多少。”
“何事啊。”
这边发生了争吵,很快就有一老者过来。
店家见面就喊“大人,无事。”
喊大人,不是说来人是当官的。
在大唐这里,大人这个词指的是自己的直系血亲父母。
若是在元以前的影视剧里看到演员见谁都喊大人,那绝对是烂片。
这个词真正成为称呼官吏的,是从元朝开始的。
因为整天说父母官,就将称呼父母的大人转成了称呼官吏的。这算是一种统治上的强化,心理暗示的一种。
异族统治的时候,都喜欢玩这一套。
再加上还有儒门大头巾们在一旁煽风点火,自然而然的也就流传开来。
那边说了几句,老者过来行礼“小儿年轻不懂事,郎君勿怪。”
“没事。”
王霄摆摆手“快点上菜就是,我下午还要去花萼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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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者看来,王霄这样的追星族他见的多了。笑着招呼几句就此离开。
等到上菜的时候,还奉送了一壶葡萄酒。
王霄对此表示满意,很会做人做生意。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第七百九十二章 长恨歌
葡萄的原产地是在西亚一带,而这里自从张骞出塞之后,就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
早在汉朝的时候,葡萄酒就成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商品,被大规模的运送往中原大地。
无论是波斯还是大宛,都有规模非常大的种植与酿造的体系。
从汉以来,最重要的两种农作物传入,就是葡萄与苜蓿。
马喜欢吃苜蓿,而且还能肥地。
葡萄能够酿酒,而且还是难得的甜食水果。
吃甜食能让人感觉到幸福,这是甜食畅销的原因所在。
而古代因为科技的落后,获取甜食就成了一项很困难的事情。
最主要的甜食来源就是蜂蜜。至于甘蔗,虽然传入的时间很早,不过因为气候原因只能在南方种植。
所以当葡萄传入的时候,北方人是非常乐于接受。
而葡萄酒,除了丝绸之路带过来的,还有北方人大规模自己种植酿造的。
所以店家赠送了一壶葡萄酒,真心不是多么值钱的赔礼。
当然了,心意还是不错的。
王霄吃着烧鹅,啃着羊腿,喝着葡萄酒。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一口接一口居然真的吃光了。
一只鹅好几斤,这还不算什么。可那烤羊好几十斤啊,就算是去了骨头和内脏那也很是不少。
王霄居然真的都给吃光了,这肚皮也太夸张了。
虽然花费不菲,不过王霄却是吃的很满意。
老鹅是真正的家养鹅,羊更是吃草的羊。原生态的食材,配上家传的手艺,值得夸赞。
虽然花费不菲,钱袋里的铜板几乎为之一空,不过王霄对此并不在乎。长安城内的城狐社鼠们数不胜数,想要钱随时可以去找他们化缘。
接近傍晚的时候,王霄再次来到了花萼楼畔。
这座恢弘的建筑,里里外外都被无穷无尽的牡丹花所包围。
而在四周的街道上,则是挤满了贵妃的粉丝。无数人仰头张望,期待着自己偶像出现的那一刻。
不断涌向花萼楼的人群之中,几匹快马呼啸而来。
站在廊下的王霄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这些都是外国人。
相貌上或许不好说,可服饰上的些许不同,对于历经无数的王霄来说,是真正瞒不过他的眼睛。
这群人之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骚包骑白马的那个大高个。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不一定是唐僧。有可能是曾经在太平洋上打过仗的扶桑人。
这个大高个是扶桑人,全名阿倍朝臣仲麻吕,入唐后改名晁衡。
他是扶桑第八批遣唐使留学生之一,十九岁就来到大唐,与王维李白等人都是好友。
因为仰慕中原文化,这一辈子都未曾回到扶桑去。
当然,妖猫传的世界与真实历史有不小的差别,至少现在的晁衡看着还算年轻。
王霄回忆着晁衡的资料的时候,四周响起了轰然的欢呼声响。
作为大唐名片的杨贵妃,终于是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中。
“...不会是江湖高手吧?”王霄看着站在秋千上,沿着花萼楼一旁灞水河面来回晃悠的杨贵妃,心中想着这种高度这种摆动的幅度,正常人早就吓的尖叫了。
好在他眼尖的很,很快就看出来长裙覆盖之下,秋千的踩板上是有卡槽的,双脚踩进去捆的非常牢固。
有了这个发现,他再仔细观察就发现,腰股之处有不起眼的丝线阻挡以做安全之用。
王霄相信这绝对不是编剧的安排,而是他进入这方世界之后,世界自然形成的合理性。
无数的世界有无数的可能,存在他就是合理的。
再多的解释王霄也解释不来,再问下去就是量子力学。
身穿白衣的杨贵妃,脚踩凤凰展翅的秋千,在灞水上荡啊荡的。勾的岸上的人眼都直了。
在这个缺乏娱乐项目的时代里,这种级别的国际级巨星这么一出场,其轰动性比起后世的那些天王巨星们加起来还要震撼。
王霄默默的看着晃来晃去的杨贵妃,默默的打量着她。
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可依旧是肤白如雪。尤其是抹裙上的那一抹白腻,更是看的王霄连她的脸都给忽略了。
“环肥燕瘦,环肥燕瘦。”
王霄嘴里嘀咕着“终于是知道,为什么是环肥了。”
“真肥啊。”
夕阳的阳光映照下,一身白裙的杨贵妃,随着秋千临空而起,几欲腾空而去。
灞水两岸至少数万人,都被这飘飘欲仙的一幕所吸引,鸦雀无声的说不出话来。
王霄环顾四周,心中涌出一个念头。
‘李隆基,不会是估计推杨玉环出来做全民偶像,好安抚人心的吧?’
今天是杨贵妃的生日,在这硕大的花萼楼里会进行一场盛大的宴会。
王霄的身份,肯定是不够格进去。
之前他是准备找个机会进去,又或者是干脆搞定个谁借用身份混进去。
不过看到晁衡之后,王霄就知道自己的门票有着落了。
“晁秘书。”
杨贵妃停下秋千回到花萼楼之后,灞水两岸的众人开始自由活动,等待着晚上的盛大节目。
晁衡这边准备找个地方吃东西垫垫肚子,却是被王霄闪身拦在了面前。
之所以喊他晁秘书,那是因为晁衡早年参加科举考中了举人,出仕大唐。现在已经是做到了秘书监的高位。
唐时称呼官吏,如果关系亲近可以称字。如果关系一般或者初次见面,那就是称呼姓加官职爵位等等。
见面就喊大人什么的,想想就是乐的不行。
晁衡拱手回礼“敢问阁下...”
王霄微笑着说“在下姓王名霄,长安城中一俗人尔。”
“原来是王郎,敢问有何贵干。”
晁衡很有礼貌,丝毫没有在意王霄身上的平民服饰。
“在下久闻晁秘书诗文大才,今日意外相见,特意讨教一二。”
晁衡的爱好,从他的朋友们身上就能看出来。
他的朋友是李白,王维,储光羲,赵晔,包佶等人。都是这个时代的著名诗人。
李白还曾经为晁衡写过‘哭晁卿衡’的著名诗篇。
而晁衡逃难归来得知此事,则是写下了‘望乡’作为回应。
历史上仰慕杨贵妃,终身不娶的晁衡,最爱的就是作诗。
“这个...”晁衡也喜欢提拔诗词界的新人,只是他晚上还要参加杨贵妃的宴会。
“晁秘书。”王霄微笑着说“现在距离贵妃生日宴,还有些时间。不如与在下去附近酒楼小酌几杯,切磋一番诗词如何?”
晁衡想了想,最后还是同意了“好吧。”
反正他也是要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的。毕竟到了宴会的时候,大家都是在喝酒唱歌跳舞玩闹。根本就没时间正规的吃东西。
两人来到灞水岸边的一家酒楼,凭借晁衡的面子要来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王霄阅历丰富,说话又好听。没大会的功夫,就让晁衡疑心尽去。
等到酒菜上来,两人一边喝酒吃菜,一边开始转向正题。
什么是正题?正题就是作诗。
“某倾慕贵妃娘娘绝世之姿,日月辗转之下夜不能寐,终做诗半首,想请晁秘书斧正。”
几杯酒下肚,王霄开始抛洒诱饵。
晁衡毫不犹豫的咬钩,放下酒杯拱手“愿闻其详。”
至于王霄说的倾慕杨贵妃什么的,这个时代的男人都钦慕她,晁衡也是。
大唐风气开放,不至于说喜欢皇帝的贵妃就犯了多大的罪过似的。
相反,这是有面子,受欢迎的证明。
王霄作势想了想,请叹口气。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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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衡一声怒吼,惊的四周客人们慌乱不已,还有丢酒杯掉筷子的。
无视了四周众人古怪的目光,晁衡用力连着喊了几声好。那激动的神色,就仿佛内心有团火焰,即将喷薄而出似的。
在没有什么太多娱乐的大唐,全民偶像女的就是杨贵妃,而男的则是各方精英诗人。
诗词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最爱,能写出一首好诗词,立马就能名扬天下。
这个时代的大诗人,比起后世的流行巨星更加有牌面,更加受欢迎。
而能不能成为好诗人,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作品。
作为王维李白等人的好友,晁衡对于诗词的理解绝对是顶级的。
听王霄念了这几句开头,已经是激动的不能自己。
“王郎,敢问可有取字?”
“在下字子厚。”
晁衡起身拱手“某字巨卿,你我二人以后以字相称如何?”
王霄微笑点头,这事成了。
“子厚。”
晁衡激动的说“你这诗做的极好,尤其是这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传世佳作啊。”
称赞了几句,他迫不及待的追问“后面的呢?”
王霄面露为难之色“某虽仰慕贵妃娘娘,可却是从来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一二。后面的,自然也是还没写出来。”
长恨歌的后面那些,当然不是现在能拿出来的。
“子厚无须担心。”
晁衡当即大包大揽“今夜贵妃娘娘在花萼楼设宴,我带你去。”
王霄微笑点头“那就麻烦巨卿兄了。”
这事成了!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第七百九十三章 清平调 (月票加更)
作为文学界的搬运工,王霄表示自己一点都不辛苦。
上学的时候背来背去的东西,总是要有用武之地才是。要不然的话,费那么大的时间精力学它干嘛。
白居易的这首长恨歌,绝对算得上是千古佳作。
现在白居易他爹也只是个小年轻,王霄借用一下诗词不算个事儿。
文人之间的学术交流,它怎么能算是偷呢。
是借用。
入夜时分,长安城陷入狂欢之中。
漫天绽放着五颜六色的绚丽烟花,夜空也为之点亮。
数以万计的人在花萼楼四周欢呼雀跃,吃喝玩乐尽情欣赏着烟花秀。散发着属于这个时代的自信气息。
大唐,是这个时代最强盛的国家。
长安,是这个时代最繁华的都市。
而他们,是大唐人,更是长安人。是这个时代最为幸福的一群人。
王霄跟着晁衡,堂而皇之的从正门走进了名满天下的花萼楼。
晁衡本身能力不俗,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外国人。
再加上身材高大,相貌不凡。很受唐玄宗的赏识,带个人进来什么的,根本就不算个事儿。
晁衡的确是相貌不凡,因为李白交朋友,是比较看重这个的。
花萼楼内点燃了无数的灯火,真正意义上的亮如白昼。
数不清宫人来来往往,成群结队的宾客汹涌而来。
万方来朝,宾客如云。
今夜,全世界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这儿。
原剧之中魔幻的那种表演,在这里就成了魔术。很是精巧,却是依旧能被看出来的魔术。
而魔术的尽头,则是注酒七千斤的太液池。
之后就是各种魔幻般的表演,公孙家的各位姑娘们,表演的飞天剑让王霄都为之赞叹。
等到让人惊叹的表演结束,灯光大作,一身吉服霓裳的杨贵妃,在众人的欢呼声之中缓缓而来。
第一个迎接上去的,是著名的太监高力士。
王霄看到他,当场就笑了起来‘呦,这不是王老师嘛。’
之后拖地长裙被李隆基踩住,杨贵妃无奈转头看过来。王霄才算是真正近距离看清楚了她的模样。
白,好白。
肥,好肥。
至于容貌,的确是带有西域风情,堪称惊艳。
唐玄宗与杨贵妃走上主台,接受万众瞩目的祝贺。
这个时候原著里的最大boss,剧情里扁平化的为恶帮凶黄鹤走了出来。
拿出一只折叠老虎,随手一扔就幻化出猛虎之形,还伴有吓人的吼声。
王霄眼前一亮,这一手幻术不错。
原著的话,王霄查资料的时候也看过。具体内容,只能说是没办法描述的那种。太过于惨烈了,让人三观崩溃啊。
剧情的话,修饰了太多,也不好说。
总归在一起,就是一个仇恨与复仇,外加自己坑害自己儿子和女儿的故事。
看过原著,王霄表示法家主张的人性本恶,还真是有道理。
人要是坏起来,那真的是连自己的儿女都不放过。
由此联想到儒家主张的人性本善,王霄表示这种根本性上的对立,是如何催生出来所谓的‘儒皮法骨’的?
好吧,现在这些不重要。
台上皇帝怀抱黑猫,与身边的杨贵妃一起逗弄玩乐。
王霄看到那只猫,想到的不是妖猫,而是现代世界里的那只美短。
公猫真是让人不爽。
之后又是各种节目,又是幻术又是表演的很是热闹。
来自各国各地的使节,大唐的文武百官勋贵都在尽情享用。
享受着,这繁华富庶的生活。
晁衡去会朋友,王霄跟着过去,看到的却是一批遣唐使。
附近的人哪怕是和他们说话,张嘴闭嘴也都是倭国倭国的叫着,可这些遣唐使们,却是面带笑容没有丝毫的不满之色。
王霄眯起了眼睛,心中对于倭国人这种不重虚名,只为务实的心态感觉很不爽。
这些住在岛上的,只要抓住一次机会,就能疯狂崛起。因为他们为了等待崛起的时机,已经是等了太多年。
遇上打不过的对手,立马伏低做小跪舔。
等到强大起来有机会,立马就是翻脸杀过去。
这就是倭国的天性。
数千年来,一直如此。
不过后世的阿美利加,却是把倭国调教的很不错。整个倭国未来的年轻人,全都成了废物。国家也是再无崛起的希望可言。
原因嘛,其实也很简单。
华夏数次击败倭国,都是讲究儒家的仁恕饶过了他们。
而美丽国可不讲什么儒术,人家只讲究利益。
既然倭国主动跪舔,那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就当作狗来驯化。
“这位是王霄王子厚,青年才俊也。”那边晁衡兴高采烈的为王霄介绍遣唐使“这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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