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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上善若无水
北方的消息源源不断的送过来,东胡人与月氏人,这对之前打出狗脑子来的死敌,现在居然握手言和了。
很明显,他们的目标是把触手深入草原的大秦。
东胡人是现在草原上的霸主。被秦军打断了脊梁骨,日后会成长为庞然大物的匈奴人,此时也只是东胡人的小弟。
而更久之后的鲜卑,乌桓等横行中土的部落,此时也只是东胡中的小字辈。
顺嘴说一句,无论是鲜卑还是乌桓,实际上都是山的名字。
他们聚集在某某山的附近,就被称为某某部落。
至于月氏,位置大致上是在河套九原郡的西边,贴着西域诸国的地方。
历史上他们先是联合着匈奴人打垮了东胡,接着匈奴人又联合乌孙人打垮了月氏。
月氏人的残部被匈奴人逼迫着一路向西,沿着天山越过葱岭进入中亚地区。与当地人融合成为著名的粟特人。
再顺嘴说一句,葱岭之所以叫葱岭,并非是因为其地形像是一颗大葱。而是因为其山坡上长了不少的野葱,所以被成为葱岭。
实际上葱岭就是帕米尔高原。在波斯语之中,意思是平顶屋。
因为王霄的乱入与鼓动,秦军打垮了还没有爆发起来的匈奴人,并且深入草原占据了龙城。从地形上将月氏人与东胡从中间切开。
大秦的强大让月氏人与东胡人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他们甚至停下了互相之间堪称尸山血海般的仇恨,联络之后决定一起对付大秦。
当然了,初衷是把深入草原的大秦给赶出去。
如果能顺势杀入大秦劫掠一番,那就更美好了。
草原上的部落没有什么文明可言,他们甚至都不认识字。
对于草原部落来说,抢东西就是他们生活之中的一切。
面对不断聚集骚扰的部落,大秦这边也在快速运转做着准备。
“好,不愧是我蒙家的男人。”
蒙恬一脸欣喜的看着王霄“我就知道你是蒙家的好男儿。”
他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王霄拒绝了祖龙给他的爵位,表示自己要凭借双手从最低级别的公士开始,一步步的把爵位提上去。而不是依靠祖龙的欣赏。
所以现在严格来说,王霄的爵位是白身,啥也没有。
不过好在公士并不难,一个甲士的首级就足够了。
“东胡人和月氏人,都是骑兵众多,来去如风。”王霄从包裹里拿出了几个铁片片“大秦的骑兵一向只是做辅助,真正的决战主力还是锐士。上次匈奴人是为了守龙城,不得不与大秦正面决战。可这次不一样,东胡人与月氏人肯定会利用机动优势放风筝。锐士追不上他们,那就必然会失败。所以取胜的关键因素,就在骑兵的身上。”
大秦骑兵的高光时刻,是在长平之战的时候。
白起派出了五千骑兵绕路断了赵括的粮道,最终导致长平之战中赵军的惨败。
这一战之中,大秦骑兵名动天下。而胡服骑射的赵国骑兵,却是碌碌无为。
在西周的时候,秦国就是给周室养马的。
而去他们常年与戎狄混杂交战,胡服骑射的时间很早。有着大规模发展骑兵的基础。
现在缺少的,一是战略上的转变。就像是当初淘汰了战车一样,要把重心从步兵身上转移到骑兵身上来。
二就是,补上合适的骑兵工具。
实际上秦国的骑兵战马马背上有鞍鞯,马头上戴着络头,衔,缰。已经是可以作战的程度。
不过还缺几样决定性的东西。
“这是何物?”接过王霄递过来的几个铁片片,蒙恬表示不理解。
王霄也不废话,挥手招来了几个工匠。把铁片片递给他们,然后为身边的马匹钉马掌。
没错,这就是骑兵三神器之一的马蹄铁。
工匠们钉马掌的时候,王霄招呼蒙家的仆役们,找来了许多的破烂杂碎东西,仍在了这处非常宽阔的演武场上。
等到一切都准备妥当,王霄伸手示意蒙恬“上马过去跑几圈。”
蒙恬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这匹马可是他的心爱之物,在这种烂地里跑,对马蹄的损害很大。
一旦马蹄开裂,那马就废了。
不过在心爱的坐骑与失散多年的弟弟之间,蒙恬还是选择了相信弟弟。
他骑上马在扔满了垃圾障碍物的演武场上飞奔。
跑到坐骑口吐白气停下来,蒙恬急忙翻身下马抬起马蹄仔细查看。
“这是何物,为何如此神奇?”
王霄得意的笑着“骑兵三神器之一,马蹄铁!”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第三百四十六章 广播体操
“以前人也是光脚走路,知道疼就做了鞋子穿上保护脚。”
王霄伸手敲了敲马蹄铁“可为何就没人能想到,给马也穿上鞋子呢。”
蒙恬苦笑一声“估计以前是没有合适的东西。布帛不提,用不了多久就会废掉。铜的话太软,长期奔跑很容易损坏。或许只有这坚固的铁器最为合适。”
王霄挠了挠额头,感觉有些尴尬。
本想仗着知识碾压装个x,他是真的没想到这些细节。
“这的确是好东西,再好不过的好东西。”
蒙恬很是兴奋,用力拍着王霄的肩膀“有了这个马蹄铁,以后就不用担心马蹄子会裂开了。你要知道,每年不能用的马匹之中,有三成以上都是因为蹄子裂开。”
王霄跟着解释“还能提高马匹的持久力,是奔跑的持久力。以及通过恶劣地形的能力。”
草原上可不全都是草。乱石堆,滩涂,沙漠,灌木丛什么的多得是。
而且以后秦军也是要向西边走的,到了西域甚至翻越葱岭,那地形绝对是一种折磨。
“好好。”兴奋的蒙恬连连点头“你刚才说什么三神器,还有什么好东西?”
王霄把手伸向了那个包裹。
蒙恬愣愣的看着包裹,就像是在什么仙家神器。
王霄拿出来的是一个前后翘起,中间凹陷的坐垫“这是高桥马鞍。”
此时大秦骑兵使用的是鞍鞯,简单说就是一块垫子。
这是一种用皮革缝制而成,内部有填充物的软垫马鞍。这东西比较平缓,用一根肚带固定在马背上。
马的脊梁骨很高,骑上去会感觉比较硌。某个重要的部位会感觉疼,当然马匹也会感觉不舒服。
再有就是不稳当,会导致左摇右摆。
现在用的这种鞍鞯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不适的感觉,可却无法解决不稳当的问题。
而高桥马鞍则是可以有效固定身躯,从而解决晃动不稳当的问题。
蒙恬迫不及待的取下了他的爱马上的鞍鞯,直接将高桥马鞍给安装了上去。
再次翻身上马,一边策马小跑一边左摇右晃的亲自感觉。
甚至还让仆人们把铁剑与弓弩递给他,实验了使用武器的感觉。
“太好了。”策马过来,蒙恬翻身下马“骑在马背上,没有了往日里那种随时有可能会掉下来的感觉。这个东西好。”
马蹄铁就是几个铁片片,高桥马鞍也不过是皮革配上支撑物。
这些东西毫无技术可言,但是就像捅破窗户纸才能见到阳光一样,之前就是没有人能想到。
蒙恬的目光死死盯着包裹,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第三件骑兵神器是什么了。
在他看来,有了高桥马鞍与马蹄铁的大秦骑兵,已经足以横扫对手了。实在是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与这两样相提并论,甚至被放在了最后拿出来。
王霄拿出来的东西是一对,依旧是铁制的。看上去甚至比之前的马蹄铁更加简陋。
蒙恬疑惑不解,不明白这两个看着一样的东西是个什么玩意。
王霄也不浪费口水,直接走到蒙恬的坐骑旁边,自己动手把东西安装了上去。
安装完之后,都不需要王霄解释,久经战阵经验丰富的蒙恬就明白过来,这玩意可以帮忙上马。
“只有这么简单?”
王霄微笑伸手“上去试试就知道了。”
最后一件骑兵神器,自然就是马镫了。
这东西当然不可能只是方面上下马这么简单。它最大的作用是在于,可以解放双手。
更主要的是在骑行时支撑骑马者的双脚,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骑马的优势,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骑马人的安全。
没有马镫之前,骑兵都是需要精挑细选,拥有很强的马术才行。
因为骑乘战马作战的时候,需要牢牢控制战马,防止掉下来。
而有了马镫的话,可以使战马更容易驾驭,使人与马连接为一体,使骑在马背上的人解放了双手。
骑兵们可以在飞驰的战马上且骑且射,也可以在马背上左右大幅度摆动,完成左劈右砍的军事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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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镫同时也降低了骑兵的选拔标准,为大规模暴骑兵扫除了障碍。
这种差距,就等于一次质的飞跃。
蒙恬骑着马飞驰,王霄从武器架上取下一杆长戈扔过去。
接住长戈的蒙恬,左挥右舞玩耍的非常熟练。
王霄接着又扔了强弓与箭袋过去。
蒙恬在马背上接连射箭,十箭七中,展现出了很高的技战术水平。
策马回来的蒙恬翻身下马,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工匠与仆人们都召集起来。
“从现在开始,你们都被征召入伍。进军营之后,绝不允许将这三件神器的消息泄露出去。违令者斩!”
作为一名统兵大将,蒙恬很清楚这三件神器的作用。
一旦技术流传到了草原上,后果简直不堪想象。
草原上的牧民们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一旦得到了这些技术提升。数以十万计的骑兵来往纵横,那就太可怕了。
“必要的防备是应该的,不过也不至于如此紧张。”
王霄提出自己的看法“草原部落就算是拿到了技术,可他们没有铁啊。”
草原上就连木头都不多,更别提开挖铁矿了。
或者说是,他们根本就没有点亮冶炼的科技树。
后来匈奴人的强大,完全是在于他们捡了大秦的洋落。
祖龙挂了之后,大秦一片混乱。长城军团被不断抽调南下去对付义军,最后甚至全体出动在巨鹿与项羽决战。
结果就是,他们去了之后就没能再回来。
然后匈奴人渡过大河占据了河套,轻松获得了大秦留在当地的遗民与各种工匠。当然还有大量的工坊,其中就包括了铁匠铺。
匈奴人能够崛起,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得到了大秦的遗产。
至于现在,无论是东胡还是月氏,他们只有少量缴获与走私得到的铁器。想要大规模普及骑兵三神器,差得远呢。
“兄弟,你要记住。”蒙恬神色认真的看着王霄“任何时候都不可小瞧自己的对手。哪怕他们只是一群软弱的兔子。”
“明白。兔子急眼的时候还会咬人。”
虽然自己也是统兵多年的名将,可面对蒙恬的叮嘱与忠告,王霄还是毫不犹豫的表示感谢。
这是一个爱护弟弟的老好人。
大秦的强大并非是在于其国力强大,盛唐才是真正的国力强大。
祖龙活着的大秦,强悍的在于其执行力。
随着祖龙一声令下,由墨家主持的各处工坊就开始大规模制作骑兵三神器。
与此同时大量兵员被挑选抽调出来,进行骑兵训练。
本身就是为姬姓周室养马,并且还占据着河套一代的大秦,并不缺少马匹。
而有了三件套的帮助,训练骑兵的速度也被大大加快。
至少不需要再精挑细选那些能凭借双腿控马的精锐。有了马镫与高桥马鞍,普通士兵转为骑兵的训练时间被节省了许多。
整个大秦好似一台精密的机器,高速运转起来。
数不清的车队像是长龙一样,将各种物资通过秦直道送往遥远的北方。
随着秋高马肥的时节到来,蒙恬从祖龙那里拿到了虎符,动身前往遥远的北方准备迎接挑战。
这次王霄也被要求跟随同行。他还没有军功,是以蒙恬亲兵的身份出战。
出发之前,王霄需要安抚好他的红颜知己们。
这年头打仗不是几轮集火过去就能完事的,出兵作战基本上都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算。
其她人还好说,只有吕素有些麻烦。
因为王霄答应过她,要带她回沛县成亲的。
“我不在乎这些。”吕素从身后抱着王霄,沉甸甸的压在他的后背上“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就行。”
今天吕雉主动退让,把时间都留给了自己的妹妹。
王霄转身wo住了兔子“等我回来,就算是不去沛县也要把礼办了。”
吕素面色羞红的看着他,目光仿佛能融化坚冰。
下意识的nie着兔眼,王霄感觉有必要再做一回广播体操。
“我现在来教你,第七套广播体操。”
经过一年多的全力建设,龙城已经从之前的土坯围子变成了一座大型的城市。
土坯与砖石构筑的城墙足有五六米高,城内的驻军与居民足有数万人之多。
因为缺乏物资,所以建城的绝大部分材料都是从南边运过来的。
如果不是动用了大量的战俘,那想要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建好这座城池,必然会折损大量民夫。
这里依旧是叫做龙城。
原本祖龙是想改成战神城的,可担心会引来不必要的窥视,所以干脆还是沿用了之前王霄提的名字。
等到王霄随着大军开过来的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军营。
整个长城军团的机动兵力,几乎都被集中到了这边。
大量的兵马与物资,再加上那些闻风而动的商队。整个龙城仿佛到处都是人,非常之热闹。
结束军议的蒙恬找到了王霄,询问他对这一战的看法。
“面对东胡与月氏的夹击,必须先发制人打垮一方才行。两线作战向来是兵家大忌。”
王霄想到了两次大战时期的汉斯们,摇了摇头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先集中兵力打垮一边。”
蒙恬满意点头“善。”




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第三百四十七章 万军之中取敌酋首级 (为盟主 为了继续有书看加更)
“先打哪个?”
“当然是先打弱的。”
“哪个弱?”
“月氏人弱。”
比起本身强大,而且小弟无数的东胡人来说。月氏人的确是处于弱势一方。
而且比起部落散布在茫茫草原各处的东胡来说,月氏人的大部人人口都集中在河西走廊一带。
不先打他们,简直就是没有天理。
没等蒙恬说什么,王霄就主动开口“我留下来守龙城。”
东胡人与月氏人联手对抗大秦。
大秦先拿月氏开刀,那东胡必然会出兵支持。就算不能杀到河西走廊去,想要坐山观虎斗,可龙城却是必须要拿下的。
失去了龙城,大秦就不得不退回长城以内,关外的草原还是他们的天下。
所以龙城这里必将会有一场血战。
蒙恬没说什么废话,而是用力的点头“守住龙城,一定要活下来。”
在军功立国的大秦,想要得到军功不冒险怎么行。
至于指挥守城什么的,自然轮不到王霄这个连公士都不是的白身。负责指挥守城的是王离,他将带着两万多兵马驻守龙城看护物资。
而蒙恬则是带着长城军团的剩余机动兵力前往河西走廊,与月氏人决战。
王离知道王霄的身份,所以指派了一段城墙给他与他带着的蒙家亲兵们驻守。
至于四周众人惊讶于王霄一个发髻上连板都没有的白身,居然能指挥上百精锐甲士感觉惊奇什么的。那就没人能管了。
正在搬运守城器械的刘邦,看着身穿铁甲,在城墙上来回走动巡视的王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他恨不得把手中正在搬运的一捆箭矢扔过去,把王霄扎成刺猬。
可看着王霄身边的甲士们,他又不敢。
刘邦是去年冬天来到龙城的,渡过了一个糟糕的冬季。好不容易辛辛苦苦干活,熬到了龙城修筑完毕。
可没想到,却是被宣布所有的民夫都要留在这里做居民。
如果不是发给他的两个匈奴女子温暖了他那颗受伤的心灵,那他真的是要偷上一匹马逃走了。
“哼,今天没吃饱,算你命大。”
刘邦恶狠狠的瞪着王霄的背影,哼了一声就低头继续搬运物资。他准备干完活回去让那两个匈奴女子好好安抚一下自己的心灵。
城墙上的王霄挠了挠脖子,回首扫了眼城下的人群。
他总感觉有暧昧的目光一直在盯着自己,可又找不到人。
“算了,以我的帅气与魅力来说,被人盯上是很正常的事情。”
摇了摇头,不再关注这件事情。
草原上的部落大规模行动,一般都是放在秋高马肥的时节。
秦军并不存在这种问题,可之前他们是以步卒为主。在着茫茫大草原上寻找星罗棋布的草原部落非常困难。
之后又忙着组建骑兵,打造装备。
等到初具规模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提前出兵。
不过现在也好,在草原上寻找游牧部落并不容易。他们自己聚集起来围攻坚固城池,对于秦军来说是一件好事情。
前提是能守的住,能打赢。
半个月之后,蒙恬那边已经杀入河西走廊,与月氏人交上火。
而龙城这里,也开始零零散散的出现东胡人的踪迹。
王离下令坚壁清野,城外的人全都被撤入城中。房屋被扒,田地被收割,牛羊马匹拉进城里作为储备粮食。
一个多月之后,蒙恬那边接连不断的传来好消息,他击破了一个又一个的月氏部落,据说正在追击月氏王。
而龙城外面,则是聚集起来了越来越多的东胡部落。
与想象之中的骑兵集群不同,这些东胡部落都是拖家带口。赶着牛车拉着各种乱七八糟的物资,牵着马匹赶着羊犹如逃难的大军。
部落里男女老幼都有,城头上的王霄凭借自己出众的眼力甚至能看到一群半大的孩子在在城外新近开垦的田地里玩泥巴。
随着一个又一个部落的到来,整个龙城四面八方都被围了起来。
一眼看过去,城外黑压压一大片,仿佛是来到了某个大型庆典的现场。
秋高气爽的某一天,东胡王犹如盛装打扮的游行花车一样来到了城外。
“难怪日后会被匈奴人给灭了。”城墙上的王霄趴在箭垛上看着外面。看着那些衣着古怪的巫师们跳大神“打仗不指望兵强马壮,甲厚器利。却是指望这些神神叨叨的古怪东西。能打赢才怪。”
身边有蒙家的亲兵小声说“匈奴人已经被家主打垮了。”
王霄向着城外玩耍的东胡孩子挥挥手“我知道,我说的一种可能性。东胡这个对手,太弱了。”
事实的确如此。
两天之后,当东胡人发起攻击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对付那座只有五六米高的城墙。
攻城的时候居然连攻城器械都没有准备,这样的对手想让别人重视也难。
这也不能怪东胡人,他们虽然也曾经南下骚扰过。可顶多也就是劫掠村庄,对付的也就是土围子罢了。
像是坚固的城池与长城,他们从来都没有打破过。
简单来说就是,完全没有攻城的经验,也没有相应的技术。
大草原上,除了草,灌木丛,石块之外只有一点点的矮小树木。就算是有技术也没有原材料。
最后东胡人选择了拆卸牛车,用少量的木料建造了梯子。然后用梯子来攻城。
对于他们来说,也算上点亮了全新的科技树。
手持一把精心挑选出来强弓的王霄,接连射出数十箭之后直接收手。
外面攻城的那些炮灰,不值得他浪费精力。
攻城的都是一些丁零,扶余这样的真正蛮族。还有一些连名号都没有的杂胡部落。
这些人别说铁制武器甲胄了,就连皮甲都不多。纯粹就是用人命来填城。
面对精通攻城守城之道的秦军,除了送人头之外毫无意义。
王霄需要军功,可也不屑于从这些杂胡的身上获取军功。
一连几天的攻城战下来,龙城外的城墙下杂胡的尸首堆积如山。可他们甚至就连城墙都没能攻上几次。
在王霄看来,强攻不行那就应该围困。
龙城这里水源不多,城内数万人马依靠一些水井是没办法支持太久的。甚至可以说绝对撑不到下雪。
可东胡人却没有选择。
因为从月氏人那边传来的消息,说的是月氏人已经被击败,秦军主力正在向着这边回转而来。
东胡人要么攻破龙城毁掉这里,要么就是立刻撤退。
否则等到秦军主力赶来,那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
东胡王决定放手一搏,发起总攻。
这次他派上的万骑都是亲近的部落甚至本部兵马,而他本人也亲临战场加油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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