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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在南方的毛豆
他,果然心中还是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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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第六百六十一章 旦旦而伐
**过后,王路懒洋洋地抚摸着躺在胸口的冯臻臻细腻的背,总算知道为什么古代君王一得美人就不愿意上早朝了--外面的大太阳,何况不早朝,根本就是白日宣淫嘛——
这旦旦而伐的日子,已经足足过了三天,王路简直如同忙碌的雄峰一样,只要冯臻臻狩猎回家,稍有得空,就被他拖上了床,有时两人面对面吃饭,碗里的肉汤还没喝完,就已经腻在了一起。
怎么也没个够的时候。
荒唐,荒唐得无以复加。
王路不是没想过崖山,可每次到冯臻臻媚到骨子的里眼神,就统统抛到了脑后,自我安慰只要有封海齐、周春雨等人在,崖山并无大的风险。
无耻,无耻得令人发指。
但两人正是食髓知味之时,恨不能两人做一人糅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王路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谢玲。
基于性的爱。也是爱。
王路爱陈薇,那爱,偏于理性。两人相识时,并称不上一见钟情,当时陈薇在学校里开了个写作兴趣小组,因王路在文学上小有才名,七拐八弯托人请他来上课,两人这才慢慢走到一起。相恋的经过也很平凡,压压马路,演出,偶尔逛下啤酒馆喝点扎啤,借着酒劲儿搂搂小腰,陈薇很保守,结婚前两人都没越过最后一步,反倒是商量着因为房价太高,先租人家房住才合算等很现实的问题。结婚后。王路才越发出陈薇的好来,性情平淡和顺。眼中除了儿子就只有自己。
王路爱谢玲,那是末世里的一段不该有的爱情,在极端条件下的同生共死,让两人走到了一起,偏偏谢玲也是个痴心的,认准了王路,就此死心塌地。真要说起来,是王路对不起谢玲。两人的爱,是同甘共苦,是生死相从。
王路爱冯臻臻,与和陈薇、谢玲的爱都不同,如果非要一比,那就是最原始的**裸的爱,**。一如发情期的野兽。爱了,那就上。也许这种爱,被小资们鄙视,但却也最纯粹,爱就是爱,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多余的牵扯,更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利益。
爱到极处,甚至不用动脑筋,你有多爱我,这和月亮无关。来吧,和我做。做得越多,你就越爱我。
短短天来,王路已经彻底迷失,人生的意义--去***,什么狗屁的人生意义,人生的意义就是**!
除**,天下无大事。
而令王路自傲的是,他的**很争气,此前在陈薇和谢玲面前的不举荡然无存,一夜三次郎那是小菜一碟,反正两人从白天到黑夜就没有穿衣服的时候,黄帝曾一夜连御十女,王路自认不比他老人家差。
这肯定也是异能带来的变化,不过这变化很爽,真的很爽,天下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谁不想要这样的异能?
冯臻臻显然很喜欢王路这特殊的能力,她是真的喜欢,如果说一开始她因为保留了对王路粗暴**的记忆,还有些畏惧的话,那到了现在,在王路的引诱下,她将所有王路过的脚盆国的小电影里的花样都学了个遍。一个手把手地教,一个身体力行地学,更是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此间乐,不思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王路完全迷失在桃花源中--她的桃花源。
一根纤纤玉指在王路胸口调皮的划着圈,故意在他的敏感处挑逗着--这个喂不饱的小娘皮,王路半是苦笑半是欢喜,手又伸了过去……
冯臻臻突然道:“肉干保存得很好,已经能带在路上吃了。”
“什么?”王路摸不着头脑。
冯臻臻在心里叹了口气,委婉地道:“风干角麂肉晾晒好后,我就将它收了起来,放在塑料袋里,找了处阴凉地收藏着,昨天打开了下,果然像你说的,比熟肉要更方便保存,我嗅了嗅,并没有变质的迹象。这些风干肉,够我们吃好几天的了。我想,走出这个小山村应该不成问题。”
王路的坚挺,立刻化成一摊软泥,半晌,他才闷闷地道:“明天,我们就出发。”
王路松开了搂着冯臻臻腰的手,翻了个身,背对着冯臻臻。
冯臻臻平躺在床上,怔怔瞪着梁柱。
她知道,自己刚才那话不应该说出口,说出口,就是把王路推离自己的身边。
但是她忍不住。
忍不住想知道,在王路心里,自己到底有多少分量。相较于陈薇、谢玲,王路是爱她们多一点,还是爱自己多一点。
这很愚蠢,真的。
尤其对一只智尸来说,更是愚蠢到家了。
这就像吃食物,对智尸来说,只要不是同类,都能下肚,可对人类来说,非要美食美器,多加点盐,少了点糖,就要皱眉,这可真是可笑到了极致。
智尸寻找爱情,就象希望能享受美食一样,可笑,多余,滑稽。
冯臻臻啊冯臻臻,你已经享受到了**之乐,更因此而得到进化,这已经足够你满足了。只要多施展些手段,让王路彻底迷失在你的身体上,日子一久,将陈薇、谢玲、王比安等家人忘了可不是好。
为什么你偏偏要提离开这小山村呢?
仅仅为了知道他有多爱你?
愚蠢啊,愚蠢的女人。你总是忘了,你是智尸,只不过是只更像活人的智尸。
这一夜,王路和冯臻臻都知道,身边的人没有入睡,但两人都在装睡,一言不发。
次日,王路和冯臻臻默默地穿上尿素服,背上风干肉。出发。
王路以前没少到过这样的小山村,或是因为采访。或是自驾游,这样的自然村,座落于深山冷岙,离正规山路有不少距离,但总有村民上下山出入或者耕种砍伐的小道。
冯臻臻这段时间四处狩猎,倒也找到过好几条类似的道路,但因为多年没有人走动,路都被野草阻塞。分不清哪条路是通向山外的。
王路却也不急,一边寻路,一边竖着耳朵听水声,水流永远是山里人家的好向导,顺着水走,总能找到大路。
山村的蓄水池,多半建在山泉处。两人沿着蓄水池的水流一路向前,水流越来越大,山涧也越来越宽,突然,王路的眼睛一亮--涧道里,出现了几个矿泉水瓶子。有人乱扔垃圾就说明这里是人来人往之处。王路捞起石缝里的瓶子了,日期显示是2年前的,很好,果然找对路了。
两人沿着溪水又走了一阵,王路欢呼一声。前方的一段溪岸明显是人工加固过的,他托着冯臻臻爬上了堤岸。自己也翻身爬了上去,这才到,脚下踩的是一条砂石路,太好了,终于找到人工硬化路面了。
王路心情一下子轻松了下来,虽然砂石路因为久无人迹,车道上长满了杂草,但依稀还能出车辆轮胎在道中沙石上压出的车辙,只要顺着这条沙石走,就一定能找到大路。
王路和冯臻臻的脚步加快了不少,又行了2个多小时,终于眼前一亮,一条水泥路出现在眼前,同时,在水泥路和砂石路交界出,还出现了一块简陋的路牌,上书“里岙村”三个字。
想来两人所住的废弃小山村,就叫里岙村了,只不过,光这个村名还不能让王路辨认出身处何地--里岙村这样的自然村村名在山区不要太多,甬港地区没有一百也有数十个。
冯臻臻突然道:“山道边有样东西。”
王路顺着她所指的方向去,果然在草丛间,隐约到有一物体,他小跑过去一,居然是辆2寸永久自行车,仔细一察车胎,车胎居然有气!王路仔细查了一遍,在车把手上找到一些可疑的黑点,虽然年长月久,已经辨认不出原型,但王路晓得,这肯定是人的血迹--丧尸居然已经深入到山区这个程度了。
不过,有车代步,可比两条腿走路强,王路骑上车,后座带着冯臻臻,顺着山路一脚一脚蹬着踢板,生锈的链条在挡泥板上发出哗啦哗啦的磨擦声,打破了山里的寂静。
有自行车,就说明附近有村,有人烟的村,果然不出王路所料,又骑了有一小时,水泥路越来越宽,旁边也出现了护栏,护栏外是梯田,种的是茶树,虽然没有人照料,茶树长得却很是茂盛,绿油油的叶片长得又肥又厚,这样的叶子,自然是无法炒青烘茶的,在绕过一个大拐弯后,前方山坡上,出现了一村,房屋就建在山道两侧,错错落落,约有2、0家。
嘎,王路握住了刹车,刹车不是很灵光,他又伸出脚尖在地上磨擦助力,这才刹住了自行车。
王路对冯臻臻道:“我过去,你在这儿等我。”
冯臻臻摇了摇头:“一起去。”
这一路来,冯臻臻和王路之间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气氛,两人之间连句随意的攀谈都没有,还不如萍水相逢的路人。
王路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离崖山越近,就意味着自己和冯臻臻之间的距离越远--心的距离。
等到了崖山,也许从此两人真成了陌路人。
王路脸皮再厚,也不敢当着陈薇、王比安、谢玲的面拉着冯臻臻道:“我又给你们找了个姐妹来。”
所以,王路很内疚,觉得对不起人家。因为内疚,更觉尴尬。
这时听到冯臻臻要一起跟自己去村内,王路想要拒绝,却又硬不起态度,软软地回道:“这样不好吧,太危险了。”
冯臻臻也不王路:“我不怕。”说着抬脚就往村里走。
王路唉了一声,忙拨出折叠小刀,打开,匆匆赶到冯臻臻前面。
冯臻臻着王路匆匆前行的背影,摇了摇头。这个男人啊,做事拖泥带水。不清不爽,如果自己以前还是活人时,根本不上眼,只是自己这特殊的智尸身份,才造就了这段孽缘。
也许,就这样结束,也是桩好事,自己得到的已经够多的了。不仅是心理上。同样的生理上,所“得”也超乎自己的预料。就此罢手也好。
入村了,王路紧张地在前面四处探望着,每经过一幢楼房,都要趴着窗户望里张望,只是一路行来,居然一只丧尸也没见。
村里的必然来过丧尸。因为山道上能到已经干涸褪色的血迹,窗户和门都有抓挠后的破损,甚至还有辆拖拉机冲出了山道,四轮朝天翻倒在山沟里,想来生化末世时,这个深山里的小村子。也是一团乱像。但是,如今却一只丧尸也没到。
王路大着胆闯进一户居民家中,上上下下翻腾了一阵,出来的时候,却是一脸沮丧:“见鬼。什么也没有,比水洗了还干净。没有吃的,没有衣服,连把盐都找不到。肯定是有别的幸存者来搜刮过了。”
又搜索了几户人家,依然还是空空如也,王路气得哭笑不得,这是哪来的幸存者啊,居然跑到这样的深山冷岙里,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徒手都不好搬,非得用车辆来拉吧。
王路尴尬地对默默跟在身后的冯臻臻道:“对不起,我思虑不周,原以为出了废弃的小山村后,沿途能在人居的村镇里找到食物,可没想到,幸存者连这样的小村子都搜刮得干干净净。没有食物,回家的行程又远,可要委屈你吃苦头了。”
冯臻臻其实不在乎食物,但着王路为自己着急,心中却是甜甜的,她取下肩上的小包道:“没关系,我现在不饿,对了,你要不要吃些肉条垫垫饥。”
王路抽了抽鼻子,嗅着肉干诱人的滋味,却摇了摇头:“我也不饿。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我倒不信了,找不到一点吃的。”
这处小村,却有一桩好处,那就是找到了好几辆车况不错的自行车,还有一个打气筒,不过古怪的是,王路只是取了打气筒,依然带着冯臻臻一起上了那辆2寸的老永久,哗啦哗啦向前骑去。
冯臻臻的双手,自然而然环在了他的腰里。
转过几个弯,王路突然刹住了车,因为刹得太急,冯臻臻的头和他的背不轻不重撞了一下,冯臻臻正在诧异,王路惊喜地道:“快,有好东西。”
冯臻臻跳下后座:“什么好东西?”
“枇杷!”王路乐呵呵地道。
真的是枇杷,成片成片的枇杷树就在山道两旁的坡地上,如今这季节,正是枇杷成熟时,累累的果实沉甸甸压在枝头。
王路磨拳擦掌:“那些幸存者能把居民家里的东西搬空,总不能把这些枇杷树也挖走吧。冯臻臻你等着,我去给你摘些枇杷吃。”
说着,跨过护栏,跳进了坡地里。
枇杷没有疏果,也没有施肥,更没有打药,果子结得多,但个儿不够大,有不少还被虫吃鸟啄了,地下也掉了不少,但却是浙东一带有名的白枇杷种,皮薄肉甜,最是美味不过。王路匆匆摘了几把,用枇杷叶裹了,扔给了山路上的冯臻臻。
冯臻臻剥了颗放嘴里,冲着王路嫣然一笑:“好甜。”
王路兴冲冲地道:“我再去摘一点,带在路上吃。”说着已经回头钻进了枇杷林里。
枇杷林虽密,但结出的果实中个子大的却不多,王路又专挑个大的摘,渐渐越走越远,突然,他感觉到前方有什么东西,一种他很熟悉的东西。王路抽了抽鼻子,突然脸色大变,他把兜在怀里的枇杷往地上一扔,拔出了小刀,闪到了一棵粗壮的枇杷树后。
哗啦哗啦,前面传来身影擦着肥大的枇杷树叶的声音,王路不用眼睛,不用鼻子嗅,就能感应到那东西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就是这个时候!王路猛地蹿了出去,扬手一挥--他的面前,站着一只丧尸,林间穿梭的声音,正是它发出来的。
只不过,王路咋到面前的丧尸时,握着小刀刺向对方的眼窝的手,突然顿住了--因为,因为面前的这只丧尸,实在是太滑稽不过。
那丧尸,身上裹了一条脏得不出颜色的床单,用稻草绳胡乱在身上捆了几道,用来固定床单,脚上一只皮鞋,一只跑鞋,头上戴着顶绽开了线的草帽,两只手上绑着两把破蒲扇,一边走一边上下扇动着,刚才枇杷林里的哗啦哗啦声音就是扇子刮擦枇杷树叶发出的。
这、这是闹哪样啊?
王路被这怪模怪样的丧尸吃了一惊,以至刺杀动作一顿,等他准备再次刺向丧尸后,他又一次愣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只古怪的丧尸对自己毫无敌意。
面对自己这个突然从林里窜出来的新鲜大活人,丧尸居然都不一眼,依然一上一下舞动着胳膊上的扇子,不紧不慢向前走去,和王路擦肩而过。
王路原地呆了半晌,终于挠了挠头,好吧,这一定是异能,没错,除了异能不可能有别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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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 第六百六十二章 老有所养幼有所依
王路目送着那稀奇古怪的丧尸消失在枇杷林宽大的叶丛中,才突然醒悟过来,自己虽然有异能护身,可冯臻臻却是个普通人,虽然说她站在有护栏阻隔的高高的山道上,但既然出现了一只丧尸,就说明周边还有它的同类。
王路连忙追赶上去,那丧尸再古怪,小刀扎入眼窝,照样了账。
丧尸走得并不远,王路很快追上了,只是,他再一次愣住了,因为前面丧尸突然站住了脚,然后站在原地像只老母鸡扑扑翅膀一样拍扇着双臂上的破蒲扇--它这样做,并不是突然抽风了,而是前方几棵枇杷树上,正有一群鸟儿正在啄食枇杷,鸟儿受到惊吓,朴愣愣飞了起来,却又盘旋不去,丧尸更卖力地扇动胳膊上的扇子,直到鸟儿远去,这才重新前行。
王路瞪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这、这绝对是在驱鸟,这丧尸可比稻草人管用多了。
他好奇心顿起,一路跟着丧尸前行,果然,沿途如果看到有鸟儿,那丧尸就会扑打扇子,吓走鸟儿,只不过,这厮从树上打下的枇杷往往比鸟儿啄的还多。当真是惨不忍睹。
王路看得有趣,突然起了童心,想将这古怪的丧尸带给冯臻臻看看,一路来两人之间尴尬的气氛实在让他难受,这时能借这只丧尸搏冯臻臻一笑也好。古有周幽王,为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今有王路戏丧尸引冯臻臻开怀,其荒唐之处不让古人专美。只不过,恋爱中的男女,都是这样傻的。
不过王路也不敢就这样冒冒然将丧尸带到冯臻臻面前,他不知道自己的异能已经进化到了何种程度。也正好借这只丧尸试验一下。
王路大步快跑,追上了丧尸:“那个那个谁,站住。”
还真站住了。
王路大喜,他以前的异能根本指挥不了丧尸,这可是重大突破,一时性起,就站在枇杷林里,兴致勃勃指挥起丧尸来,前进、后退、卧倒、打滚、啃泥巴、打自己耳光--种种恶作剧的指令层出不穷。丧尸一一照做。
只是令王路不解的是,如果自己一停止命令,那只丧尸就再度扇动着扇子在枇杷林里前行,看那样子,似乎它刚才驱鸟之行并不是无意识的。
王路正折腾得来劲儿。突然一侧头--后方又有丧尸来了。
哗啦一声响,枇杷叶丛后又钻出一只丧尸,一样的破衣烂衫,一样的胳膊上绑着扇子,只是那扇子更破,其中一把只剩下一根柄了,一样的看到鸟儿就驱赶。
王路皱起了眉。这如果不是刻意为之,自己打死也不相信--智尸,肯定是有智尸在指挥这些古怪的丧尸。
可奇怪的是,自己能感应到丧尸。却感应不到智尸。
王路不敢耽搁,匆匆向山道跑去,先得把冯臻臻保护起来。
王路跑回山道边,看到冯臻臻依着自行车站着。四周并没有看到异样,大大松了口气。翻上护栏,刚要说什么,冯臻臻已经眉开眼笑地递上了几只剥了皮的白枇杷,不由分说,塞到了王路嘴里。
好甜,好甜的枇杷,王路边吐着核边含糊地道:“有丧尸,小心。”又立刻半是安慰半是显摆地道:“别怕,我有异能,一定护得你安全。”
“到底出了什么事了?”冯臻臻心里好笑,别人怕丧尸,她可是丧尸的祖奶奶,但还是装出娇弱胆怯的样子,看样子封海齐并没有将自己有“异能”的事告诉王路--她却不知道,自己演得有点过火了,能在深山丛林里捕捉野兽近一个月,护卫昏迷中的王路安全的她,又怎么会是个听到丧尸就畏惧的弱女子。
只不过王路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如任何一个陷入热恋中的毛头小伙子一样,急于在爱人面前显摆自己的能力,他道:“你不信?等着,我让你看个好玩的。”他侧了侧头:“来了,离我们已经很近了,我让它们跑快点。”
说着,冲着密密的枇杷林高声吆喝了一声:“赶紧的,跑快点。”
冯臻臻其实也早已经感应到了,只是不说破,果然前方密林中枝叶一阵摇摆,一前一后钻出两只丧尸来,冯臻臻一看到丧尸,禁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这是搞什么啊。”
两只丧尸一边跑动一边还拍打着胳膊上的扇子,甚是滑稽。
王路笑道:“我在枇杷林里看到它们时就是这样子的,好像是用来驱鸟的。”他顿了顿:“这附近应该有智尸,咱们还是小心点。”
冯臻臻靠着他的肩膀,轻声道:“有你在,我不怕。”
王路得意洋洋,冲着山坡上的两只丧尸,一指冯臻臻道:“听仔细了,不许伤害她,敢动她一根头发,老子把你们削成人棍。”
就在这时,冯臻臻突然感应到了什么,她的脸色一变,但很快恢复了自然,只是不动声色地拉了王路一把,让他稍稍离开了护栏,随手握住了放在自行车篮筐里的打气筒--这玩意儿用好了,也是件致命的武器。
王路这时也已经察觉了异样,他厉喝一声:“是谁在哪儿?”
哗啦一声响,枇杷林里钻出一群丧尸,居中一个衣着整齐,戴着一顶旅游帽的女子道:“原来是远来的使者,我还以为有哪个胆大包天的幸存者团体来捣蛋呢。”
智尸,智商极发达,能流利说话交流的智尸。
王路不动声色地走前一步,将冯臻臻挡在自己身后,他猜到,那智尸也和普通丧尸一样,将自己误认为同类了,使者--这是智尸之间的称呼吗?
王路扬手打了个招呼:“这位使者,抱歉,路过这里有点口渴,擅自摘了些你们的枇杷吃,看到(王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丧尸,只得含糊了一下)看到它们有趣。便逗它们玩了会儿。”
那女智尸随手拍了拍还在拍打着扇子的两只丧尸的头:“这些选民啊,呆头呆脑的,稍微复杂点的命令就理解不了,也只能让他们吓唬吓唬鸟雀。”
原来智尸称丧尸是选民,而这些古怪的选民果然是用来驱鸟的。
女智尸说话流利,但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她板着一张脸对王路道:“远来是客,这深山里难得看到别的使者,两位到我家坐坐?”
王路紧了紧手里的小刀。如果是他一人,凭着异能,坐坐倒无妨,可冯臻臻她怎么办?不过如果现在就骑上自行车逃的话,想来那女智尸的手下肯定不止这几只丧尸。如果被大群丧尸围住了,自己可不敢保证能护得了冯臻臻不受一点伤害。因为自行车只能沿山道盘旋前行,而丧尸只要直接从山坡上冲下去,就能在前方拦截自己,自行车原本就没多少的速度优势荡然无存。
要不,趁那女智尸还不备,冲上去杀了她?没有智尸指挥的丧尸只是一群没头苍蝇。不足为惧。
王路的脚下动了动,微微摆成了个弓箭步,只待发力跃过护栏,就在这时。冯臻臻似乎出于害怕,扯住了王路的胳膊肘,紧紧挽在自己手里。
与此同时,远处的枇杷林里又是一阵枝叶晃动。一个男声高声嚷道:“老婆,出什么事了?怎么乡亲们都不捡枇杷了?”
又来了一只智尸。还是男的!
王路突然扬声道:“外来使者黄塞文,携妻子经过,向两位使者夫妻问好。”--冯臻臻是我老婆,你们总不能吃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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