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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骷髅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炎楠
爪子龙落地的时候,顺势一刀削掉了一名蒙古士兵的半个脑袋,然后甩手一记横扫,把另一名蒙古士兵的头颅砍了下来。
我和牛铁板、高胖子两人趁机冲出,各自迎向了自己的敌人。有心算无心下,战斗几乎没什么悬念。
一名蒙古士兵眼见不妙,跳上马想要逃走,一道寒光闪过,刺穿了他的身体。爪子龙扔出手中的长刀,杀死了他。
不过,大雨虽然可以掩盖打斗声,但人临死之际发出的凄厉嘶吼声实在太刺耳了,我们还是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大量的蒙古士兵正向这靠拢。我们忙跳上马背,骑一匹马牵一匹马,在雨中疾驰。
向前走,勇敢的向前。
不要回头,因为我们没有回头路。
当孤独的歌声在黑暗里回响,
剑的反射光芒就是悬挂在半空中的月亮。
让我们一起奔驰,一直到永远。
我们满载着希望,满怀着浓浓的思乡深情,向来时的湖泊狂奔。
在我们身后,是上百名蒙古士兵精锐,他们每人骑着三匹战马,边疾驰边朝我们放箭。
箭矢的距离有限,加上暴雨增添了射箭的难度。只要我们能保持这个速度。他们就无可奈何。
这是一场无声的较量,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血肉横飞,却更加残酷,输的一方,将陷入到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们每人有两匹马,他们每人则骑着三匹马。谁的速度先慢下来。谁就失败。但我知道现实只会比想象中更加残酷。
这个时代有两个伟大的人物。一个是成吉思汗,另一个是凯撒大帝。但若两人相遇,凯撒大帝必败。
因为蒙古铁骑太可怕,我曾经仔细研究过蒙古铁骑的特点,发现他们不但拥有当时世界最先进的军粮配给,还拥有最好的马匹和箭矢。以及令人无法想像的骑射功底,和近乎狂热的信仰,悍不畏死。
我曾看过一篇记载,三百名南宋骑兵,追着一小队十二名蒙古骑兵,最后的结果竟然是这三百人全军覆没。
因为蒙古铁骑的马匹速度太快,南宋骑兵根本追不上。想要射箭,箭矢射的距离却远没有对方长。结果是南宋骑兵射不到敌人。而蒙古铁骑回头一箭就是一名官兵死亡,百发百中。
无奈下。这三百名南宋骑兵只能仗着人多和对方打持久战。可汉人就算可以一人换乘几匹马,但还是要吃饭睡觉拉屎尿尿的。蒙古铁骑则完全不用考虑这一点,他们的骑术实在太好了。
他们可以在马上尿尿拉屎,在马上睡觉。饿了就拿出皮囊,只要挖出两勺特制晒干的肉粉,就着水吃下,就相当于吃了半斤肉量。当汉人休息的时候,他们会补充箭矢,掉过头来骚扰暗杀,这种可怕的战术,令蒙古骑兵战无不胜,横扫亚洲,近乎无敌。老毛的游击战,很大一部分灵感就是来源于蒙古铁骑。
寒风扑面,雨点宛如一颗颗子弹,吹打在我们面颊上。天色渐渐发白,马匹冒着长长的热气,我们忙换乘另一匹战马,继续前行,可这样下去,我们的速度一定会慢下来。一旦进入蒙古人的射程范围内,我们必死无疑。
我说:“我们要想办法让他们速度慢下来,把他们引到余玠那个村落。”
当死亡降临,每个人都会暴漏他罪恶的一面。我们曾在去兴庆府的路上,路过这个小村庄,当时村庄的人还想杀我们,害我们半夜逃亡。如今一报还一报,或许这就是因果报应。又或许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安排,没有滔天的血海深仇,怎么会诞生震古烁今的抗蒙英雄。
前方,两名放哨的孩童见到我们的身影,忙转过身通知村里人。这个村落里的人野性十足,当初就想把我们几个宰了。
牛铁板挥舞着长刀,借着战马的冲劲,一刀砍下了一名儿童的头颅。由于我们穿着蒙古士兵的衣服,又特意压低了头盔,所以没有人认出我们。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我耳中听到妇人撕心裂肺的凄厉嘶吼,眼睁睁看着一颗娇小的头颅从我面前飞过。
我知道牛铁板这是为了挑起村里人和蒙古士兵们死斗,可我的心还是狠狠疼了一下。或许我有点惺惺作态,蒙古人是我提议领过来的,罪魁祸首是我,可我为什么会这么难过。
当人类灭临生与死的考验,是否还能保持原有的准则和优雅?还是说人就是畜生?
鲜血刺激了村落里的居民,蒙古人喜欢屠城,一旦开杀,必是血流成河,绝无例外。这些村里的老少疯了一样拿着菜刀农具冲了出来,但我们并没有停下,而是直接冲了出去。
至于我们身后的蒙古士兵,就没那么走运了。这些村民每日都活在战争的阴影下,早在村里设置了大量陷阱。我们是由于速度极快,村里的人尚未反应过来,我们就冲了过去。
大量的绊马索升起,后方的蒙古士兵人仰马翻,双方瞬间打杀成一团。我知道,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屠村,一群村民是不可能战胜蒙古精锐的。但我不后悔,只要我们能活下来,我可以让自己的双手变脏。
有了喘息的时间,我们让马儿喝了点水,吃了点草。然后继续狂奔起来。当夜色降临。那些蒙古精锐竟然又追了上来。
不过这次他们的人数少了许多,或许那些老农没什么战斗力,可一夫拼命万夫莫当,杀人和比武完全是两回事。大部分的普通人都打不过李小龙,可任何一名普通人,都有可能杀死李小龙。
一支羽箭擦着我的面颊飞过,我顿时大惊。王二麻子目露凶光道:“麻痹的,阴魂不散啊,干脆找个地方,把这帮王八蛋全宰了。”
我咬牙切齿道:“人数太他妈多了,一轮骑射就把我们解决了,我们速度再快点。”
我们发疯般的骑着马继续奔跑。刚把身后的蒙古士兵甩开了一段距离后,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
“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我忙跳下马,一把把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抱入怀中,入手处一片猩红。
“你,你竟然中箭了,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抱着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双眼赤红。
她拉着我的手道:“不要为我哭泣。快点离开这里。不要管我……”
我红着眼道:“要走一起走,我带着你离开这里。”
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一把把我推开。抽出一把匕首架在自己脖子上道:“不要,带着我你也逃不掉。他们快追上来了,快走你再不走我就死在你面前……”
泪水在我的眼眶打转,我喃喃自语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傻…?”
她用手梳理了两下蓬乱的头发,面带微笑道:“不要想我,但也不要忘记我,记住我的样子………”
寒风吹打着我的面庞,这场雨已经下了一天一夜,还没有停。我浑浑噩噩的骑上了战马,仿佛丢了魂般不知所措。
如果不得不分离,请记住我纯真的笑脸。
如果不得不哭泣,请让我最后再抱抱你。
那份交错的温情,我怎能狠心抛弃。
就算是片刻的温存我也满足,只要有你就好。
我的怀中还留有你的余香,你怎么舍得让我难过……
泪水滑落面庞,我疾驰在雨中,不知道跑了多久,我突然狠狠勒住了战马,调转了马头。
&nb也罢,就让我在漫天大雨中发一次疯吧。
我抽出腰刀,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呐喊,那是我灵魂深处的愤怒。我不想再逃了,哪怕死在对方手里,我都不想再逃了。
长刀无痕,泛起一片寒光。那些蒙古士兵似乎没有想到我会突然掉头冲回来,他们忙举着弓箭射向了我。
漫天的箭矢,铺天盖地。我闭着眼睛,张开双臂,任由战马载着我冲向死亡。
或许是奇迹再次出现,又或许是敌人想抓活的,那些弓箭诡异的贴着我的皮肤擦过。我知道这实在令人难以相信,可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人生本就是一场豪赌,从投胎的时候就在赌了,输的人不管有什么理由,都是错的….
鲜血溅了我满头满脸,我一刀切开了一名蒙古士兵的喉咙,反手一刀又捅进了另一名士兵的心口。
与此同时,撕心裂肺的疼痛传来,一名蒙古士兵从背后一刀砍在我的肩膀上,我痛的差点从马背上跌落。
可更加可怕的是,另一名蒙古士兵高举长刀,一刀砍向了我的面颊,眼看我就要命丧黄泉,一把匕首擦过我的皮肤,准确的刺入了这名士兵的喉咙,救了我一命。
爪子龙四人疯了般冲到我面前,把我护在了中央。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只要我们五人在一起,没有什么事可以难得到我们。
漫天刀光,我们没有擦去眼角的泪水,即在暴雨中厮杀成一团。寒光碰撞,血肉横飞,一股股血液狂喷,这是男人的世界,这是强者的世界。
我已经记不清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了,刀锋已经砍的卷刃,我干脆丢掉长刀,抱着一名蒙古士兵一起摔下马。
我和这名士兵在雨水中翻滚厮打,我狠狠的掐他脖子,把他压在身下,而他则伸出双手挖我眼睛。
我一时吃痛,忙松开掐他脖子的手,握住他的手腕,低头狠狠咬在他的喉咙上。
滚烫的热血冲入喉咙,有点腥,又有点香甜。我狰狞的从地上爬起,捡起一把长刀,挥刀割下这些蒙古士兵的头皮。
我把这些头皮绑在一起放在马上,坐在大雨中大声嘶吼,吼着吼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爪子龙拍了拍我的肩膀,递给了我一瓶金创药。这些蒙古精锐身上都带着药品和食物水,我们取了一些,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蒙古人已经占领了西夏国,这里太不安全,我们不敢多做停留,骑上马继续赶路。
&或许是魔鬼,可如果凡事都要冷静,任何事都保持冷静的头脑,那人类和机器人何异,那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可怕。
天亮时分,我们终于赶到了出现在这个年代的那条湖泊。
我们顾不得疲累,顾不得湖水冰冷刺骨,疯子一般脱下盔甲就冲进湖泊里。
我们闭着气一头扎进了湖水里。佛祖保佑,但愿我们浮上来的时候,就会回到从前。
可惜事与愿违,湖边还摆放着我们脱下的盔甲,我们失败了。我不解道:“我没有记错,应该就是这个地方,怎么会回不去?”
高胖子哭丧着脸道:“源源,为了回去我们差点死在这里,别告诉我又是瞎忙活。”
高胖子急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也是心乱如麻。我刚想说话,一支羽箭诡异的飞来,一箭射入了高胖子的眼眶,他凄厉的大吼一声,捂着眼睛痛苦的一头栽倒在地上。
“不………”我肝胆欲裂,忙抓着他的胳膊往水里钻。
大片的羽箭铺天盖地射来,没想到我们逃了那么久,还是没能逃过蒙古铁骑的追杀,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刚杀了一批,另一批马上顶上,根本杀不完….
我扶着高胖子,和王二麻子他们躲在水中,大量的鲜血从高胖子的眼眶中流出。他的状况很不好,呼吸减弱,我痛苦的泪流满面,仰天长啸…
啸声传入云霄,久久不能消散。大地突然一片抖动,地动山摇….
湖水瞬间变得浑浊沸腾,地面崩裂,山洪暴发,大量的巨石从山上滚落。追赶我们的蒙古士兵惊恐的喊着蒙语,像是在说地震了,快跑……
大自然的威力,不是凡人可以对抗的。我突然记起,历史记载,成吉思汗攻克西夏的时候。西夏国出现了罕见的大地震,整个西夏遍地死尸,惨不忍睹,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我们失败了,就让这场地震结束一切吧…
一团团巨大的碎石从山体滑落,冲向了湖泊,砸向了我们头顶。我的头部突然一阵翁鸣,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失去了知觉,一切终于结束了吗,不,一切才刚刚开始….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有一万年那么长,又仿佛只有一分钟。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赫然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沙漠,我终于回来了…(未完待续。





十二骷髅 第二十九章 返回北京
我赤身**的躺在沙漠上,刚半坐起身来。高胖子那浑圆的大脑袋,立马出现在我面前。
我惊讶的捧着他的脸道:“你丫竟然伤好了,这么快啊。”
我的话有些傻,这世上又没有仙丹,爆掉的眼睛怎么可能长出来?这哪里是伤好了能解释的。
这时王二麻子、爪子龙等人也走了过来。他们都和我一样赤身**,只有爪子龙下身套了个小裤衩”“。
我们热泪盈眶,牛铁板更是夸张的亲了亲沙漠的土地。不过,喜悦过后,我的大脑迅速恢复了冷静。
我们所处的地方是成吉思汗皇陵的入口。令人无法相信的是我们的行李袋竟然没有丢失,安静的就摆放在我们身边。我们忙拿出两包压缩饼干大嚼一番,又喝了点矿泉水,找了套干净衣物换上。
我的行李包中,那五具骷髅安静的呆在那里,就像五个安静的婴儿,这让我甚感欣慰。
我们从蒙古帝国带来的东西,全部诡异的消失,连件衣服都没有留下,只有爪子龙那条真维斯内裤留了下来。这说明从现代带东西到古代是完全可行的,可古代的东西没法带到现代。
这也就是说时空不管是隧道也好、平行的也罢,都只能穿梭到已发生的时间节点,不能穿梭到未来。
这倒也从另一个角度验证了我的想法,未来变数太多,即使老天都不能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事。这就像算命一样,算从前**不离十,算未来没人能保证。但凡敢保证的,基本都是骗子。
不过,高胖子本来快死的人,一回到现代,竟然变得生龙活虎,一点事没有。若我猜的没错,在历史的空间里不管受多么重的伤。只要没有丢掉性命。一回到现代,都会完好如初。
反之,若在现代受了严重的伤,那即使回到历史的空间,还是一样会死。因为历史是已发生的,虚拟的空间。而正在发生的时间段是时空轴线的轴心点,历史空间无法改变轴心点的状况。轴心点的人却可以回到历史空间,任意妄为,但不会影响到轴心点。空间理论实在太复杂,我也一时半会搞不清楚,只能归咎于世界的神奇,停止继续研究。
我们找了一处沙丘。呆在沙丘阴影下休息了一会,待到太阳不那么毒的时候,我们追寻着记忆,找到了来时乘坐的那辆卡车。
这辆卡车用防晒篷布盖的严实,上面布满了一层厚厚的沙,我们揭起防晒布,拿出车厢中用铁箱密封的汽油桶,往油箱里加了些油。离开了沙漠。
路上。高胖子痛心疾首的说道:“妈的,这次亏大发了。钱一分没赚到,还差点把命赔上。”
王二麻子边从行李中翻出一包香烟边接口道:“你丫的别不知足了,能捡回这条命算不错了。”
我半躺在座位上,看着高胖子和王二麻子斗嘴,这种感觉真的很温馨,让我很舒服。我突然不想再冒险了。这次蒙古之行,我想通了许多。人生短短数十载眨眼即过,还是平淡一些好。
回北京后,我决定把剩下的钱投资开家饭店,从此每日喝喝小酒,享受下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人生。
不过,世事难料,历史尚且模糊不清、错综复杂,谁又能准确预知明天会发生什么呢?
卡车行驶出了沙漠,我们打听了一下当地人,赫然发现时间竟然停止在我们进入成吉思汗陵墓的时刻。
这也就是说,我们在蒙古王朝呆了一年半的时间,而在这个世界仅仅才过了一秒钟。可我们的手表仍然在跑,这证明我们在另一个空间的时间是真实的。对此我只能认为时空真的是由无数位面组成,是平行的吧。
回到蒙古的首都乌兰巴托,我们直接打车来到了机场,买好机票返回了北京。在上飞机的那一霎那,我们的表情特别的复杂,耐人寻味。像是打翻的调味瓶,酸甜苦辣混杂在一起,说不出的哀怨。
来的时候我们激情高昂,热血澎湃。回去的时候却凄凄惨惨,士气低落。古老板也消失在沙漠中不知所踪,唯有找到的那两具骷髅,算是给了我一点安慰。可我既然都打算不再冒险了,还要那些骷髅干嘛?
我们一下飞机,就钻入到一辆黑色的别克加长轿车中。这辆轿车是高胖子表姐安排的。这死胖子亲戚朋友不是一般的多,刚挂了个表哥,又跑出个表姐,要不是我对他了解极深,真怀疑这逼是某秘密部门打入我们当中的奸细。
高胖子的表姐姓王,三十来岁,是一家私企的老板。她人很和气,订了一间雅间给我们接风。酒足饭饱后,她让司机把我们送到了北京郊外的一间私人别墅。
这次回北京,我有一种错觉,好像有钱人突然变多起来。可能是改革开放的结果吧,刚开始还没擦觉有什么大变化,不知不觉中,一片片富人区诡异的冒了出来。
这些富人区还真不是一般的有特色,高墙、电网、保安狼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监狱呢。
不过这样也好,我们五人基本都是见不得光过的,这些措施可以避免掉我们许多麻烦。
当然,我们也不会在别墅躲一辈子,那和坐牢没什么区别。古老板给我们五人换了身份证,我们现在的身份是古家的亲戚,只要在别墅中避上一阵子风头,我们就可以再次以普通良民的身份融入这个社会。
我们在别墅中藏了两个月,直到屁股都好磨出茧了,才小心翼翼的溜了出去。
现在的北京城日新月异,每天都在变化。旧楼改造,招商引资,活脱脱一个改头换面大换血。我们走在街道上,都有点不适应了。
闲逛了几天后,我们的胆子渐渐变大起来。想一想也是,这年月正是新中国的转折期,历史遗留问题多了,够混乱复杂了,我们几个小虾米那点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谁会在意呢?
高胖子拖朋友找了两位外国的医学专家,给我们做了一次详细的检查。
检查完毕后,这两位专家告诉我们,从医学角度来说,尸斑是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停止循环,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从理论上来讲,临终快死的人身体也有可能浮现尸斑。
这也就是说,正常的活人是不可能出现尸斑的。我们皮肤上出现的物质,表面看上去和尸斑一模一样,但根本就不是尸斑,亦不是有记载的任何一种症状,这两位专家也无法解答到底怎么回事。
但这两位专家对我们身上的症状非常感兴趣,邀请我们到美国接受治疗,他们不单愿意无条件免费为我们医治,还可以在包我们食宿路费的前提下,再给我们一笔钱。
我皱了皱眉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两位专家的提议。你妹的,真当我们中国人傻呢,还治疗,分明想把我们当小白鼠做实验。许多事不是科学可以解释的,我们身上的症状,八成跟那些巫术诅咒脱不开关系。
不过,都过了这么久,我们也没发现这些症状给我们带来什么危害,除了影响美观外,基本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们一群大老爷们,也不参加选美,皮肤有点症状就有点吧。只要不影响正常生活就好,大不了去纹身呗。
解决了困扰我们心头的一大疑虑后,我们的日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古董行业一本万利,我们手中还有一些尚未出手的古董和不少资金。
我本来打算开个饭店,可大家一合计,觉得开饭店整日要和三教九流打交道,天天抛头露面的不太安全。所以我们商议了一番,决定开一家古玩玉器店。
这种古玩店不需要多大的场地,租间门面就可以做,面对的也多是一些中老年爱好古董的人。那些盗墓分子,走私文物分子,基本也看不上这种规模的小店。
而且我们长期接触文物,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多多少少都懂一些鉴定知识。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心里对于那段冒险的岁月,其实还存在一些幻想,隐隐约约有一点不舍,只是我们故意避开不谈这个话题。
选定门面后,我们进了一批玉器,又把尚未出手的一些古董摆上,买了一箱鞭炮,正式开张。可让我想不到的是,平凡的生活只是一个假象,这是一个用不完结的噩梦。(未完待续。




十二骷髅 第一章 风云再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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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店开业后,我们五人轮流看店。可做生意这种事,要耐得住寂寞,靠的起时间。我们从小无法无天懒散惯了,哪里能静下心来做个商人?
加上爪子龙不善言语,直接拒绝看店。其余人也没多大兴趣看店做生意,无奈下,我们只能决定雇佣一名女营业员”“。
不过,这年头北京的住户基本都见过大世面,傻子比较少,也收不上什么有价值的古董,我们直接明码标价卖玉饰好了。若真有大生意,让店员打个电话给我们就行。
关于面试女营业员的过程,我实在有些难以启齿。本来我想把这份工作做了,可没想到高胖子和王二麻子为了这份差事差点抢破了头,连一向老实的牛铁板同志都被他两人带坏了,跃跃欲试的。
这造成了面试的过程惨不忍睹,关于售货经验,和古董常识的问题一个没问。问的全是一些有关家世背景,感情状况的问题。
如你有男友吗,多大了啊,想找个什么人家,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就差没问你是不是处nv啊,对我印象怎么样,咱两谈谈吧。我无语的差点找个地缝钻进去,忙不再参与他们的面试工作,任他们胡搞。
最终,招收一名营业员的计划,扩展到了招收了三名,我顿时差点吐血。大哥,就算我们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屁大点地方,五个老板,又招了三营业员,这要不从事躺倒斗的老行业,根本养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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