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开棺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唐小豪01
“走吧!我们去找那个况老板,已经过了一整夜了。”胡顺唐感觉到了一丝疲惫,抱起也已疲惫不堪的彭佳苑,领着众人从商场的后门离开。
离开后门的时侯却未注意到,商场门口一个戴着棒球帽送外卖的男子悄悄地跟在了他们身后,一直保持着五六十米的距离。
路上,胡顺唐询问夜叉王所说的“物质化灵体”到底是什么东西?夜叉王一开始并不肯说,一直到莎莉怀中所抱着的彭佳苑吃完东西,沉沉睡去后,这才开口解释关于“物质化灵体”的一切。
物质化灵体,最早有这种称呼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盛行的一种独特的降灵方式,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有普通人没有办法看见人鬼魂的说法,但有一部分灵媒,具有特殊能力,能在不借助其他器具的帮助下,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看到鬼魂,亦或者是使灵魂显形。而让灵魂显形的方式则被称为“物质化灵体”,因为人死后,无论是灵魂,还是灵魂转成为的“幽灵”亦或者“鬼”,都不具备实体形态。就算看到,也没有办法伸手去触摸,但使用这些灵媒的特殊能力后,可以“物质化灵体”。当然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有些诧异,在东方,人死后灵魂离开身体,还未到另外一个世界之前,通常被称为“生魂”,这种“生魂”带有残留意识,有些明白自己死亡,但有些因为固执而不愿意承认自己已死的事实,不愿意前往另外一个世界,会在世间游荡,但并没有成为我们所说的“鬼”。
“生魂”转换成为“鬼”,通常要经过了所谓的“地阴门”之后,换言之,所指的“地阴门”也通常被叫做“阴阳缝”,是阴阳两界的交叉点,要“生魂”到达了“阴间”后才能转换成为“鬼”的形态。
“等等!”听到这,胡顺唐有些疑惑,虽说自己从“白狐盖面”事件后就一直在研究关于灵魂、鬼、阴间等相关的资料,但从中也发现了很多矛盾的地方,例如从古籍传说中发现,如果生魂前往阴间,那么就会有孟婆这一关,喝下孟婆汤就会失去前生,既活着时候的记忆,既然失去记忆,就算有机会以鬼的形态再返回阳间,但却没有了活着时候的记忆,那返回有什么用?
胡顺唐的这个疑问,夜叉王表示自己也很不理解,就拿养鬼来说,养鬼之人,可以在短时间内控制人的生魂进入尸体内,但无法返回原本的身体,那属于还阳的一种,身体和生魂之间会产生排斥。但利用生魂来“养”,耗费自己的精血,就可以让生魂变成“鬼”的形态,但本质上与生魂的区别不大,只是可以让其拥有固定的形态,并且具备攻击性。
“后来,在欧洲盛行的降灵会上,有部分人在使灵魂物质化的同时,可以让灵魂上身与亲属沟通,但一旦掌握不好时间,就会导致晕眩,从而产生呕吐,呕吐出来的特殊物质,叫灵媒体,也叫做物质化灵体,通过灵媒身体的过滤而产生的某种特殊形态的魂体,这样的东西灵媒是绝对没有办法控制的,甚至会反噬吞噬灵媒本身。”夜叉王说到这,看着胡顺唐,“所以在通道内,我很担心你吐出的物质化灵体会反噬你本身,到时候你会彻底丢掉性命不说,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的怪物。”
胡顺唐默默点头,寻思着这应该像是精神学上的对人格分裂的一种解释。鬼上身,在精神学上是对多重人格的一种解释,很多学习过精神学科的人都知道,甚至大部分教科书中都阐明了这种科学观点。可悲的是,这种观点一次又一次被某些事实所打破,世界各地都出现过无法用现代科学来解释的“鬼上身”现象,如是多重人格,又为何上身之后说出来的是原本被认为患有人格分裂症状那人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事实呢?
关键的问题是,自己为什么会呕吐?想到这,胡顺唐想起跳下滑道时,自己有被什么东西撞击的感觉,难道是因为那个吗?
“那些猫……”夜叉王回想着在通道内遭遇到的那些猫,嘴唇都咬破了,“那些猫太怪了,竟然会画聚灵符,半桶水,虽然那些猫看起来很不喜欢我们,但确实帮了你,如果没有它们,就算我们逃脱,找不回已经物质化的灵体,你的下场就只能是躺在床上当一辈子的植物人。”
阎王刃、怪猫、冥耳、蜀王尸解楼,这一系列的东西从最早古科学部提供给自己的资料来看,完全能够联系在一起,最重要的是,胡顺唐想到一件没有证据,但联系起来却能说得通的事情,那便是韩成的真实身份。
韩成与钱户森两人属于国民政府中央组织部的人,这是表面,深入来讲在1931年,韩成属南京政府的人,而钱户森属广州政府人,蒋介石又与汪精卫对立,那么他们两人也属于面和心不合的对立。其后自称是穆英杰的弟弟穆英豪的神秘人,留下阎王刃所在地的地图,被两人分成两份,后钱户森转入军统,所在部队在解放战争期间起义,同时遭遇来接收部队的解放军代表中就有韩成,钱户森很惊讶。北平解放后,因为韩成战死,钱户森觉得自己欠对方一个人情,于是将地图交给了北平军管会,但韩成虽然身份是潜伏在调查科内部的地下党,却在恢复了自身身份后并没有向上级交出那半张地图,反之现在冥耳却声称有韩成手中的那半张地图。
胡顺唐分析完毕后,看着夜叉王,夜叉王点头道:“对,我们忽略了韩成的真实身份,他是一个有着三重身份的人,可以这么说,早年韩成加入冥耳,后在国外投奔革命,但并没有与冥耳断绝联系,回国后又被组织上派往国民政府中央组织部卧底,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考古小组的组长,这说得通,如果他不是冥耳的人,就算有穆英杰的指引,没有实力和相关确切情报,他不可能带领考古小组。”
“对,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胡顺唐揉着额头道,“冥耳与穆英杰、穆英豪有什么关系?而且你说过,蜀王尸解楼的制作有开棺人的参与,而穆英杰、穆英豪极有可能身份就是开棺人,但先前冥耳首领给了我们两个选择,其一利用冥耳的秘密向古科学部换取钱户森交出的半张地图,其二就是去找那个况老板,他知道阎王刃的所在地。这很矛盾,如果冥耳与开棺人有关系,那张完整的地图开棺人又知道,自然而然冥耳也非常清楚,那为什么还要告诉我们冥耳的秘密,去和古科学部交换呢?”
“也许是那个叫况老板的知道的并不全面,还有可能地图内隐藏着其他的什么东西,在没有找到阎王刃之前,什么都有可能……”说到这,夜叉王突然身子一震,好半天才继续说,“冥耳前身叫猫耳,猫耳……那些猫……糟了!出事了!”
午夜开棺人 第三十二章 六道斋
第三十二章 六道斋
夜叉王所说的糟了,是因为联想到冥耳原名叫猫耳,加之楼阁中看到的浮雕,回想起来浮雕中看到的所谓的“豹子”极有可能是猫,而蜀王尸解楼也可能与那些怪猫有着密切的联系,否则怎么可能会在机关重重的蜀王尸解楼中来去自如?也许冥耳崇拜的图腾就是猫,而那些怪猫是冥耳真正的主宰,所谓的冥耳首领仅仅是一个傀儡,他泄露这么多秘密的同时,猫群出现了,这样说他的下场……
“那个男孩儿恐怕凶多吉少了。”夜叉王深吸一口气,看着车窗外,租车的这种方式比较冒险,但相对安全,至少车内只有他们四个人,不会担心对话会被其他人听到。
“不管怎样,我们现在都得先找到那个况老板。”胡顺唐说,眼前已经能够看到机投镇宠物市场。
机投镇这个地方多年前属脏乱差聚集地,在胡顺唐就读大学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这里的很多传言,垃圾桶内吸毒致死的女人,半夜蹲在电线杠下只剩半截身子还在爬动的残尸。这里和当年位于几个主要路**界的青龙场一样让人害怕,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只是经过多年的整顿和警方的大力打击,这里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平静了许多。
胡顺唐将车停在停车场内,放眼望去,密密麻麻停放的车辆中没有高级车辆,多数以面包车、皮卡为主,某些车子上还能看见装动物的铁笼,应该多数属于这里的生意人,就算在空旷的停车场内,都弥漫着一股子动物和猫粮、狗粮的怪异气味。
四人下车后,站在宠物市场的大门口,向着男孩儿所说的南面走去,没有走多少绕路就找到了那个挂着“六道斋”牌子的店铺,铺子招牌还打着某个牌子的猫粮、狗粮的广告,装修得古色古香,除了宠物所用的相关物品、食物之外,还兼卖一些动物形状的手工艺品,可店铺里却十分冷清,门可罗雀没有一个人来光顾,只是在店铺中一台电脑后,坐着一个留着长发的中年男子。
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对视一眼,让莎莉抱着刚睡醒的彭佳苑进去,去看笼子里面关着的那只小萨摩耶狗,两人蹲在那伸出手指去摸萨摩耶的鼻子,中年男子也不说话,也不询问,只是面对着电脑,看样子应该是在看电影电视剧之类的。
“况老板在吗?”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走进去。
中年男子举起手来,也不应声,不知道是在表示老板在,但我不是,还是其他的什么意思。
两人走到电脑桌前,看见男子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头也不抬地问:“买啥子?”
“我们找况老板。”胡顺唐又重复了一遍,而长发中年男子依然是问那句话。
夜叉王不耐烦,一拍桌子,等中年男子皱起眉头来看着自己时道:“买阎王刃!”
“断货唠,你们留个电话,来货唠我通知你们。”中年男子低下头,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真的不知道阎王刃是什么东西,亦或者不想搭理他们,胡说几句来敷衍。
夜叉王与胡顺唐两人对视一眼,转身拉着莎莉往外走,中年男子也不阻拦,刚出门就迎面碰到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胖子,这种温度下,胖子竟然只穿了一件背心,外面简单套了个棉马甲,手中抱着刚泡好的方便面,还捏着两根粗大的劣质火腿肠。
胖子扫了夜叉王与胡顺唐一眼,进了铺子,见莎莉和彭佳苑在逗狗,赶紧放下东西对她们说:“不好意思,不要摸不要摸,别个已经给唠定金,下午就来取!”
说完,胖子对电脑后面坐着的长发男子说:“陈二娃,起来!看锤子啊看!还在看!老子喊你帮忙看着店,不是喊你来看电视剧勒!”
长发男子虽然起身,但眼睛还落在监视器上:“这个写交警勒电视剧《命脉》好看,还是有点搞笑。”
“搞笑个锤子,滚滚滚,回切看自己勒。”胖子将那个长发男子给轰走,自己坐下来吃着方便面,嚼着火腿肠,还不时抬手去擦汗。
看来这个胖子应该是况老板。胡顺唐重新回到铺子里面,夜叉王则站在铺子门口留心着周围。
来到桌子前,胡顺唐用手敲了敲桌面道:“况老板。”
胖子抬头,盯着胡顺唐,大概是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知道自己的姓名,擦了擦嘴道:“有何贵干?”
“冥耳、阎王刃。”胡顺唐说了两个词,心想这样应该没问题吧。
胖子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赶紧起身,双手在裤子上擦了擦,那模样激动不已,又伸出手去紧紧抓住胡顺唐的双手,半天说不出话来。
胡顺唐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也不好问什么,就等着胖子那半张开的嘴巴能说出几个字来,没想到胖子松开手,打开矿泉水瓶子,狂喝了几口,又抹去汗,凑近胡顺唐低声说:“我以为组织早把我给忘了!”
胖子的口音此时变了,从四川话变成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完这句话后,胖子把头缩回去,刚缩回去一半,又凑过去,满口都是方便面与火腿肠的那股怪味,熏得胡顺唐想捂住鼻子,那胖子却不以为然,激动地浑身都在颤抖,说道:“我都准备了好多年!真的!你们相信我!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放弃过训练!”
没有放弃过训练?胡顺唐盯着那胖子的一身肥肉,真想不出这家伙除了训练自己吃那些没有营养的东西之外,还做过什么有用的事情,眼下必须说点什么,至少让这胖子远离自己。
胡顺唐略微向后方退了半步道:“况老板全名叫?”
胖子听完不停地眨着眼睛,很迷惑的模样,反问:“你们……组织……都……都忘记我叫什么名字了?”
“那个……”胡顺唐本想解释一下,但想着胖子的这种表现,说这些话,估计是冥耳多年没有联系过的一个人,把自己当做是冥耳的联络者,所以异常激动,也许说破了对方反而不信任自己,于是道,“只是想确认一下,仅此而已。”
“况,两点水一个兄,不是胸部的胸,是兄弟的兄!”胖子正色道,“全名叫况国华!国是国的国,华是中华的华!”
况……国华?这个名字好耳熟。好像在某部什么电视剧中男主角就叫这个,胡顺唐一时没想起来,但这个无关紧要,立刻又问道:“带我们去找阎王刃。”
“噢,对对对,你们让我这么多年来隐姓埋名其实就为了这个,我知道,清楚明白!”胖子况国华一点头,浑身的肥肉都在颤抖,夹杂着汗水,看起来就像是一块刚从冰箱中取出来放在烈日下的冻肉,极其恶心。
胖子转身向里屋走去,走了两步又回头来对胡顺唐恶心地眨了眨眼睛道:“让你们看看这些年我的成就!你们会吃惊的!进来!”
胡顺唐冲着铺子门口的夜叉王咳嗽了一声,夜叉王转身进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叮嘱莎莉道:“把孩子带好,小心转眼就被人给抱走了。”
莎莉应声,可夜叉王似乎还不放心一样,走到铺子门口将推拉门上的牌子翻过来,换成“暂停营业”,又将推拉门给关上,这才放心地走进里屋。胡顺唐和况国华看着都觉得奇怪,胡顺唐奇怪是夜叉王对彭佳苑的关心有些“过分”了,而况国华则奇怪这四个人的“组合”,两男两女,其中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进屋后便问:“还有个孩子?是干什么的?”
“和你没关系。”夜叉王冷冷地说,环视着里面那间四处都放着笼子的房间。
况国华明显是有些害怕夜叉王,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故意轻轻咳了一声,哼着小调将一堆箱子一个个移开,胡顺唐要帮忙,却被他婉拒,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客气得不行,同时还拿了冰冻的饮料出来给胡顺唐与夜叉王,两人担心有诈,并没有喝。
“这些年我可是担惊受怕,那件事之后,我就一直躲着,我这宠物店里面几乎什么都买,就是坚决不卖猫!那东西太可怕了!”况国华吃力地独自搬动着那些箱子,不知道想做什么。
猫?胡顺唐与夜叉王对视一眼,接着问:“为什么?”
“为什么?”况国华反倒觉得胡顺唐这样问很奇怪,“你难道不知道那件事!?”
“知道又怎样,还不是过去了。”胡顺唐故意引况国华将那件事说出来。
“99年呀!你们忘了?音乐学院那位教授被猫分尸的事情!”况国华说到这身子还抖了抖,“当时安排我在百脑汇卖碟呢,出事的时候,我是离那里最近的一个,于是立刻赶到现场,虽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但我站在旁边的小楼上还是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那个小花园中的情景……”
说到这,况国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又在胸口上擦了擦,谁知道那里的汗水更多,只得抬手在那甩呀甩,胡顺唐和夜叉王都不由自主往旁边退了好几步。
“满地都是血,还有大块大块的不知名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内脏,总之是尸体抬走了,但其他的东西还在,太可怕了,后来晚上去现场的兄弟回来后,告诉我,真的是那些猫干的,好像是因为那教授多管闲事。”况国华说到这吞了口唾沫,抓起胡顺唐没有喝的饮料,打开后大口大口灌着,好像刚从沙漠中走出来的一样。
午夜开棺人 第三十三章 珍霓哥?
第三十三章 珍霓哥?
况国华的这个“故事”,夜叉王和胡顺唐都有耳闻,那年胡顺唐刚上大学,而音乐学院发生的这件大事当时很轰动,但媒体和警方都出来辟谣,说不是连环杀人犯,是因为教授遭情妇的丈夫仇杀,现场血腥但没有分尸之类的云云。但谁都想不到那场惨案竟然会与怪猫有关系。
那些猫,真的那么残忍吗?体积小人类数倍的猫,会活生生将人给咬死分尸?无法想象,可胡顺唐脑子中出现那只黑色巨猫的身影时,觉得这一切都有可能,那根本不是猫,简直就是黑色的猎豹。
“为什么说那教授多管闲事?”夜叉王靠着旁边的笼子问,显然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猫啊!他在暗地里查那些猫!这是冥耳的禁忌!你们也知道的!”况国华脸上的表情变得很怪异,声音压到最低说,说话的时候还小心翼翼注视着里屋的门口,恰好这时候有人提着装有一只猫的笼子从商铺门口过,吓得他赶紧上前关了里屋的门。
冥耳的禁忌?这么说……
胡顺唐面朝况国华问:“那教授是你们……是我们的人?”
“谁知道呢,但我从其他兄弟那得到的小道消息,应该是咱们的人,就从那件事之后,代代就让我到这里来开宠物店,作为训练。”况国华说到这一脸的骄傲。
“代代?”夜叉王不明白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胡顺唐听得明白,因为“代代”是川北某些地方对“爹爹”的称呼,发音问题就叫做了“代代”,但这个“代代”是谁?夜叉王这一个反问,明显是露出了马脚,况国华一下就警惕了起来,狐疑地看着胡顺唐与夜叉王,随即背靠着自己要搬动的那些箱子笼子。
胡顺唐反应极快,转身就故意怒视夜叉王道:“不要直接说那两个字,你忘了!?”
说完后,胡顺唐转身来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和你不一样,对他不能直接称呼那两个字。”
况国华显然还是不相信他们,立即反问:“那你们怎么叫……”
胡顺唐心想,下令的人极有可能是那个男孩儿,事已至此,只能继续编下去了,于是道:“我们称他为铠甲!你难道没见过他?”
况国华听胡顺唐这样一说,竟流露出崇拜的神色:“你们竟然亲眼见过代代?他有没有让你们提问?”
“有。”夜叉王道,“一人一个,什么问题都可以回答。”
“真的?”况国华搓着手道,“代代以前让人来告诉我,要是我做好了这件事,他就会让我提出一个问题!看来是真的!”
胡顺唐面无表情地偷偷看了夜叉王一眼,想起男孩儿曾经说过,他不是万能的,也不是什么神,只是比平常人知道得多一点,也没有所谓的神力,但为了隐藏这些秘密,不得不披上某种宗教的外衣。
人都是愚昧的,有信仰是一件好事,因为会让你有希望,但迷失在信仰之中的下场却没有办法估量。
况国华此时又开始搬动箱子,也不说话,终于将墙角的箱子给全部搬开,露出里面巨大的保险箱门,上前去按了密码,调了密码盘之后,用力打开,打开后胡顺唐和夜叉王才看到里面是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除了一个桌子,和桌子上的铁笼子之外,就剩下一些放在角落中的食品、饮料、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东西。
况国华在打开门后,脸上浮现出的全是一种骄傲的笑容,转身看着两人道:“13年的成就!13年了!我13年来把它当祖宗一样供着就为了今天!”
说完,况国华走进屋子里去,站在那笼子前。
胡顺唐和夜叉王并没有看到那笼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狗吗?反正不可能是猫,或许是蛇?还是……两人走进房间里,来到桌子前,在看清楚笼子里面的那个被况国华称为“13年的成就”的“祖宗”,眼珠子差点掉落出来——那是一只老鼠!
“耗子?”夜叉王“切”了一声,疑惑地看着还带着骄傲笑容的况国华。
胡顺唐仔细看了看那个懒洋洋缩成一团的黑色老鼠,模样看起来是很可爱,不像是普通的耗子,倒有些像西施熊那种东西,浑身毛茸茸的一团,黑毛之中带着白色的斑点,是只有奶牛外表的老鼠。
况国华见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收起了笑容,看了看里面的耗子说:“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耗子!”
“珍霓哥?”胡顺唐差点笑出声来,这起的什么名字?
夜叉王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就算这东西是耗子里面的偶像派,但它还是耗子。”
况国华急了:“你们不能侮辱珍霓哥!”
胡顺唐见况国华急眼了,赶紧安慰他:“不是,别误会,我们没有侮辱他的意思,只是不明白这13年来,你就为了养活一只耗子?不,训练一只耗子,起什么作用?”
况国华反倒很惊讶地看着胡顺唐道:“对付猫呀。”
“扑哧”胡顺唐这次终于没有忍住,笑了出来:“什么?你养耗子对付猫?你没事吧大哥?”
况国华见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都在笑,夜叉王竟然扶着门笑得都弯下腰了,脸上的表情慢慢变了,沉声道:“我知道代代为了保密,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我在训练什么,但你们要知道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老鼠,普通老鼠的寿命只有两年,实验室中的老鼠经过基因转变可以达到1000天左右,既三年,能够增长三分之一的寿命,去年美国国家科研机构成功将一只老鼠的寿命延长到了四年,但已经到了极限,相当于人类的136岁!但你们知道珍霓哥现在多少岁了吗?”
听到这,胡顺唐停住了笑,猛然意识到13年的时间,这只老鼠活了13年!?老鼠活四年,相当于人类的136岁,那13年?那数字他想都不敢想。
一旁的夜叉王听完况国华那番话也意识到这一点,收起了笑容。
况国华见两人停住了笑,依然正色道:“代代让我去川西找鼠王黄的时候,鼠王黄把珍霓哥给了我,当时珍霓哥已经活了10年了。”
99年的时候已经活了10年?到现在已经23年了?胡顺唐的脸色变了,这真的是老鼠吗?他慢慢凑近那个笼子看着正在卷成一团睡觉的珍霓哥,珍霓哥猛然间睁开眼睛,盯着胡顺唐,鼠眼中带着一种震慑,好像在说:“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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