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裁的赘婿狂兵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所以,在数十个高管鼓掌后,高雅仍然表现出一副和他年龄很不相符的镇定,懒洋洋的站起来,抬起双手对大家挥了挥手,一个字也没说就坐下了。
掌声停止,但在做诸人的疑心却升了起来:他怎么会来我们集团了,难道
就在聪明人想到什么时,沈银冰又说话了:“在这儿,我要宣布一件对集团,对各位都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春树集团的高董,已经决定和我们北山集团合作,出资两个亿共同开发某个大有前途的项目!”
沈银冰说完后,会议室内是鸦雀无声。
她也没有说什么,她知道,得留点时间给众高层消化。
片刻后,开始有人喃喃的说:“什么,春树集团要和我们合作,出资两个亿?”
“天呀,那、那就代表着我们集团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了?”
“有了这两个亿的资金,我们完全可以再重建跑马场啊!”
听着越来越高,越来越兴奋的议论声,高雅不耐烦的打了个哈欠,抬手敲了敲桌子。
马上,所有的议论声都消失了,所有的目光都看向了高雅。
高雅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后,才懒洋洋的说:“各位,你们沈总太谦虚了,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们春树集团这次投资两个亿来北山集团,并不占有任何的股份说白了,就是可怜你们北山集团遭此大难,随便送两个亿的流动资金,帮你们度过眼前的难关。”
就像一块石头扔到湖面上那样,会议室内马上就沸腾了起来:“啥?白送我们集团两个亿的流动资金?”
“哦,老天爷,他不是在骗我们吧?”
“他不是在骗我们,就是说瞎话逗我们玩”
某个高层刚说到这儿,高雅就心烦的拍了拍桌子,站起来看着沈银冰说:“沈总,我中午还有事要做,咱们先签约吧。”
沈银冰冷冷的看着高雅,轻声说:“小宋。”
小宋会意,马上就把怀里抱着的资料放在桌子上,一份摆在沈银冰面前,一份摆在了高雅那儿。
对于这份‘捐款’协议,高雅早就看过了,所以也懒得再看什么,直接拿起签字笔,在下面蹭蹭的写上了大名。
在所有包含着惊讶目光的注视下,沈银冰和高雅相互在某份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随后,高雅从口袋中拿出几张支票,甩在了沈银冰面前:“沈总,麻烦你看一下,这是四大国有银行的现金支票,金额为两个亿,随时可以提现。”
沈银冰抬手,把支票按住,却没有看,只是说:“我相信高董。”
“嘿嘿,其实我自己也相信我自己的。”
高雅嘿嘿笑了笑,拉开椅子:“事情既然办完了,那我也该走了。哦,对了,沈总,我得嘱咐你一件事。在你接到这两个亿的支票后,你要遵守你的诺言,千万不要再缠着我哥了,明白?”
沈银冰的瞳孔,猛地一缩,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请高夫人放心,沈银冰说到做到,言出必行。高董,我也提醒你一句,千万别忘记一周后,邀请我们北山集团去京都城参加那个商业合作酒会,这样是高夫人在电话中承诺的。”
高雅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咦,你不是拒绝了吗?”
“我现在又想去了,毕竟那个酒会对我们集团来说,可是更上一层楼的台阶。”
沈银冰坐下,淡淡的说:“小宋,替我送送高董。”
“嘿嘿,我不会忘记的,不用送。沈总,咱们京都城再见。”
高雅嘴角抽了一下,拉开椅子旁若无人的走了出去。
虽说高雅说不用送,可小宋还是客气的把他送出了集团总部大厅。
说实话,小宋对高雅可没有半点好感,到现在都没忘记在京都城的那一幕。
不过现在高雅是来雪中送炭的,正是人家间接保住了她的工作,她怎么着也得客气一下。
至于高雅,早就忘了小宋是何许人了,对她随意挥了挥手后,快步走下了台阶。
马上,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静悄悄的滑了过来,一个身穿黑色背心的年轻人下车,替他打开了车门。
“去冀南城委大院那边。”
等车子启动后,高雅随口吩咐了一句,就拿出了手机,找到一个号码拨了过去,等那边电话一接通后,就淡淡问道:“怎么样了,有没有查到他去哪儿了?”
“只知道去了西北?西北哪个地方?草,你们是做什么吃的!”
高雅声音猛地拔高,也不知道那边的人说了几句什么,脸色才好看了一些,随即语气阴森的说:“嗯,我再次和你说一遍,我不想那个人回来,我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不等那边说什么,高雅就扣掉了电话,看着车窗外喃喃的说:“你还没有回到高家,就已经让我损失了两个亿,如果呵呵,其实说起来,这两个亿对于我来说也算不了什么,就算是心疼,可看在咱们关系的份上,就当是给你买烧纸用了吧。你放心去吧,你的女人,我会替你照顾的,嘿,嘿嘿!”
看了眼前面开车的年轻人,高雅忽然问道:“欧阳,你说如果有个人忽然威胁到了你的地位,你会怎么办呢?”
开车的欧阳,头也不回的冷声说道:“很简单,那就让他消失!”
女总裁的赘婿狂兵 第一卷_第393章 猫儿眼美人泪
对欧阳的回答,高雅很满意,又问:“如果,那个人是你失散多年的兄弟呢?”
欧阳大墨镜下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诧,但随即消失:“李世民能登基当皇帝,那是因为他发动了玄武门之变。”
“玄武门之变,呵呵,这比喻有意思,呵呵。”
高雅双眼微微眯起,呵呵轻笑了几声,不再说话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城委大院。
奔驰车径自离去,高雅一个人来到了城委大院的九号别墅。
他刚一进门,专门在家等他的方小艇就站了起来,关心的问道:“小雅,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此时的高雅,已经没有了在欧阳面前时的阴森,就像个孩子似的,搂住方小艇的肩膀,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妈,你这是怎么说呢?高家大、哦,不,是高家二少都亲自出马了,还有办不好的事?”
方小艇抬手,在儿子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都这么大个人了,还和孩子似的偎着妈妈,不怕别人看到笑话呀?去去去,给我坐好。”
今天方小艇没有去上班,就是为了在家等消息。
方小艇从茶几果盘上拿过一个橘子:“来,和妈说说当时的情况。”
高雅嘴里吃着橘子,含糊不清的说:“嗨,还能有什么情况啊?不过说起来我这次可帮沈银冰长脸了……”
高雅把所看到的那些,仔细的说了一遍。
方小艇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嗯,那个什么康副总这样做,也是人之常情的,毕竟他们得为养家糊口所考虑。”
“还有啊,妈,我在临走前,沈银冰又说别让我忘记,下周邀请她去京都城参加那个酒会。”
高雅说:“昨晚她明明在电话中拒绝了你的,可今天又主动去了,这女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小艇松了口气:“看来她是彻底想开,要放弃你哥了,要不然也不会提出这个要求。”
高雅不置可否点了点头,说:“不过,我觉得沈银冰长得还不错,又有经商的天赋,如果她能来我的春树集团”
高雅刚说到这儿,方小艇忽然厉声道:“小雅,我警告你,你绝不能打沈银冰的主意!”
高雅愕然:“妈,你是怕我哥的脸上不好看?”
高雅以为,方小艇不让他打沈银冰的主意,就是因为她曾经是高飞的女朋友。
他哪儿知道,方小艇是因为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
她既然死活都要拆散沈银冰和高飞了,自然不会允许沈银冰再去祸害小儿子。
“不错,你说的不错,毕竟她是你哥曾经的女朋友,她母亲又是你哥当年的恩人,就算我拆散他们,可我和你哥每次见到她,心里肯定会有所愧疚的。唉,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把两个亿白扔给她了,这也算是报恩了吧。”
方小艇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抚着儿子的头发,柔声说:“小雅,你一定要记住妈妈的话,千万不要去招惹沈银冰,知道了吗?”
“知道了,不就是一个女人么,也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
高雅耸耸肩,把半截橘子都塞进嘴里去时,心里却在想:哼哼,就因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所以我才必须得到她!
高雅已经离开老大一会儿了,可会议室内还是没有人说话,出奇的静,但大家的目光却都看着坐在会议桌中央的那个女孩子,大部分是震撼,有狂喜,还有不可思议的沮丧。
包括焦恩佐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就在北山集团这艘船要在一把大火后沉没时,沈银冰这个船长却凭空变出了两个亿!
两个亿是什么概念?
如果换算成崭新的百元钞票,那也得重达2.4吨左右,得用小型箱货才能运走。
如果用来开公司,除了飞机大炮不能造之外,相信很少有玩不转的项目。
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本来就有着深厚底蕴的北山集团,在有了这两个亿的流动资金后,前途将是一片光明!
大家都愣愣的看着神色淡然的沈银冰,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想起了低低的抽泣声苏小梅喜极而泣。
接着,就是一片欢呼,那些这几天都在为命运而担心的中高层们,用力的拍起了巴掌,唯有康子卯、李光明等提出辞职的七个人,脸色尴尬、沮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在场的都是商场经营,当然能看出,随着这笔庞大资金的投入,北山集团重新焕发勃勃生机后,那些苦心培养多年的销售人员等人,自然不会再追随康子卯离开了。
而没有整套销售班底做后盾的康子卯,还会受到新阳集团的重视吗?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不会。
康子卯七人在北山集团中,本来有着让人羡慕的职务和薪水,可就是因为他们只能同甘而不能共苦,在遭到人们鄙夷的同时,也失去了辛苦多年才打拼来的一切。
沈银冰没有看他们,只是随着大家轻轻的拍着巴掌。
没有谁注意他们,他们就像一群得了瘟疫的鸭子那样,灰溜溜的走出了会议室:身后热烈的掌声,绝不是在欢送他们,而是在讽刺。
沈银冰看着奋力鼓掌的下属们,嘴角慢慢翘起一丝冷漠的笑。
她很清楚,现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但她却不会说出来,因为这两个亿,是她的爱情价格。
深吸了一口气,沈银冰双眸微微眯起,心中狂喊:高飞,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是后悔!
“我会后悔?嚓,我这人可以不要脸,可以脑袋一热用屁股决定事情,但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后悔的!”
这句铿锵有力的话,是高飞在端着拓拔千钧递过来的‘孟婆汤’时,回答大祭司的,脸色决然,目光坚定不屈。
他以为,他在喝下那碗孟婆汤昏睡过去再醒来后,会彻底的忘记这句话,忘记沙漠下面那个古城,忘记巍峨宫殿中的那个极美的女人甚至,忘记塔克拉玛干沙漠!
可是,等他醒来后,却依旧记得这句话,记得那座古城,记得宫殿中那个娇嗲嗲喊他驸马的女子,记得塔克拉玛干沙漠记得所有发生过的一切!
高飞醒来很久了,始终静静的躺在床上,直愣愣的望着灰不啦唧的天花板,和墙上那副已经变黄了的‘大漠孤烟直’的画。
眼前这一切很熟悉,因为在十几天之前,他曾经和秦城城在这儿凑合过一晚。
这儿,是神朝西北巴音自治区机场附近的‘梦回楼兰’旅馆。
这家旅馆的老板是个大胡子,老板娘有比水桶还要粗壮的腰肢,这儿有单价三千块一把的工兵铲,这儿是梦回楼兰旅社,是高飞十几天前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首站。
十几天的时间眨眼既过,就像做了一场梦那样,高飞又回到了起点。
他不想考虑为什么醒来后会出现在这儿,在他昏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纳闷:为什么在喝了孟婆汤后,仍然能清晰的记得这一切。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高飞才从床上翻身坐起。
现在他依旧穿着那身进入沙漠时的迷彩服,衣服干净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香气,他的大兵靴就在床前,鞋尖朝里。
淡淡的看了眼鞋子,高飞的目光又落在了床头柜上的背包上。
这个鼓鼓的背包,是铁屠为他准备的,里面有05式微声冲锋枪,有军用三棱军刺,有强光手电、饮食等探险所用的必需品。
高飞拿过背包,鼓囊囊的背包依然那样沉重,好像那些必需品仍然在里面。
不过,凭着手感,高飞就确定这里面装的绝不是原来那些东西。
高飞拉开了拉链,最上面的是本书,下面是个用黑色油纸包着东西的小包。
拿起那本书,高飞随意翻了几页:书是用毛笔字写的,字迹娟秀,一看就是女人所写,字体是他所熟悉的简体字,上面全是‘补天草,在恒温33゜情况下,成熟期为四十天’的字样,就像一个账本。
盯着那些娟秀的毛笔字,高飞愣了片刻,才打开了那个油纸包。
油纸包内,又有七八个小的油纸包,每个包内都装着大约三斤左右的种子,散发着浓郁的药香味道。
就像个老人那样,高飞动作缓慢的把包重新包好,放在了一边,又拿出了一个鹿皮缝制的百宝囊。
这个百宝囊很是坠手,稍微一动就传来玻璃球互相碰撞的哗啦声。
高飞打开系着口的细麻绳,从里面拿出了一串东西:十二颗鹌鹑蛋大小、乳白颜色的石头,每一颗石头都圆润光滑,散发着柔和的荧光。
高飞再次伸手,这次拿出的是颗好像鸡蛋大小的玉石,沉甸甸的,颜色血红,外型就像一颗放大了无数倍的泪滴。
猫儿眼,美人泪。
女总裁的赘婿狂兵 第一卷_第394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鹿皮缝制的百宝囊内,装着大大小小的数十颗宝石。
高飞敢肯定,每一颗宝石要是放在拍卖会上,都会拍出天价。
因为这些宝石久远的年代,可不是现代加工的那些宝石所能比拟的,单说那颗美人泪似的猫儿眼吧,要是拿到苏黎世拍卖会上,肯定能震惊世界的。
这些宝石仿佛有千斤重,重的让高飞再也拿不住,只好放在了床上。
接下来,高飞从背包内拿出一把剑:金蛇怪剑。
这把剑,是高飞当初在替楼兰王阻挡白衣人时,从她那儿‘夺来’的,淡金色的剑身,在灯光下闪着虚幻的光芒,微微一抖动,仿佛有一条蛇在剑身上不停的流动。
金蛇怪剑是装在一个豹纹皮制作的软鞘内,很方便贴身携带,尤其是绑在小腿处。
始终默不作声的高飞,放下金蛇怪剑,又从背包内拿出了一个精巧的面具:狰狞的青铜面具,外表看起来厚重,可实际上没有多少斤两。
望着这个面色狰狞的青铜面具,高飞脑海中立马浮现上了一个身穿黑色龙袍的女子,负手静静的站在不远处,既像个鬼魅,又像个仙子。
“唉。”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第六次把手伸进了背包内。
这次他拿出的也是一块玉石,比古人佩戴的玉佩大一点,上面拴着一根红色丝线,看来能挂在脖子上。
这虽然是块玉石,却不是发光的、圆形玉石,而是一面由黑色玉石刻成的牌牌,应该是块令牌。
令牌的正面,刻着三个小篆,高飞不认识。
等他翻过令牌后,就知道是什么了:令牌反面,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
同时,他回想起了楼兰王曾经说过的话:喏,看到这面黑玉令牌没有?这就是楼兰设在外面世界的部门,飞龙部的信物,它能调动外界三千四百一十二名飞龙部成员。
当时,高飞还开玩笑说,让楼兰王把这面令牌送给他。
楼兰王很果断的拒绝了,并说这相当于女王在外面世界的兵权令符,是绝不会轻易给任何人的……
高飞没想到,在他翻脸后,楼兰王却把令牌放进了他的背包内。
背包内,有黑色的玉石令牌,有狰狞的青铜面具,有金蛇怪剑,有鹿皮宝石囊,有二十多斤草药种子,和一本书。
除了这六样东西外,还有一样东西,就在背包的最底层。
这是一副卷轴画像,是用上好宣纸做成。
高飞缓缓打开,一个面容极美、身穿黑色轻纱的女子,徐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楼兰王,莫邪征东。
楼兰王的绣像旁边,写有一行娟秀的小楷,高飞差不多能顺着念下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高飞看着卷轴上的女子,卷轴上的女子也仿佛在看着他,两个人四目相对很久,直到房门被轻轻敲响,也没有谁说话。
“谁?”
高飞淡淡的问了一句,把卷轴收好,拉过床单盖住了那些东西,抬腿下床穿上靴子,走到了门口。
门外,站在梦回楼兰的大胡子老板,在高飞打开房门后,那张粗糙的脸笑得好像狗尾巴花那样:“老板,天已经亮了。昨晚你喝醉后送你来的朋友曾经嘱咐我说,今天早点喊你起床,别耽误了回内地的航班。”
“哦。”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慢吞吞的问道:“我那个朋友什么样子?”
大胡子老板嘿嘿笑道:“嘿嘿,老板看来你真喝多了啊,都不记得是你哪个朋友来送你的了,咳,他呀,大约三十来岁吧,好像从来都不会笑那样。不过出手很大方,嘿嘿。”
看着大胡子那谄媚的笑脸,高飞就知道他肯定得了不少好处,更知道再问他什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点了点头:“嗯,今天最早回内地的航班是几点?”
大胡子恭敬的回答:“是上午十一点的。老板,至于代购机票的事儿,您就不用操心了,我会给您办妥的,这也是您朋友嘱咐的,至于费用,嘿嘿,他已经提前付了。我现在叫您起床,就是请您吃饭,再顺便溜达溜达散散心。”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这么细心。我很快就会下去用餐的。”
对大胡子老板点了点头,高飞关上了房门。
在关上门的瞬间,高飞已经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楼兰王根本没有给他喝下孟婆汤。
这绝对是楼兰王的意思,要不然的话,别人根本不可能会送给高飞那些东西,更不可能把那副卷轴也送给他。
楼兰王为什么要送给高飞这些东西,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绣像也给他就算是个白痴,也能明白她这样做的含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她和他相逢的时间虽然短暂,却胜过人间无数的抵死缠绵。
高飞那样厌恶她,她却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她是那么在意他。
这种被一个神奇女人所牵挂的感觉很奇妙,让高飞有种虚幻的不真实感,可那些东西却真实的存在着。
“也许,这只是一个梦,随着时间的流失就能逐渐忘记的。”
在窗前呆立半晌后,高飞才故作轻松的耸耸肩,晒然一笑走到床前,拿起令牌戴在了脖子上,又把那把金蛇怪剑绑在了小腿上,把那些东西装进包里,用被单盖住后,这才走出了房间。
老板娘看到高飞下来后,连忙扭着水桶粗细的腰肢,眉开眼笑的迎了上去:“哎哟,老板呀,你怎么才下来呢,我一大早就给你准备早点了唉哟!”
老板娘迈着猫步走过来时,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不知道谁扔在地上的香蕉皮上,惊呼声中庞大的身子猛地后仰,却在高飞以为她要摔个狠的时,悬空的右脚却攸地向后跨了一步,身子踉跄了一下就站稳了。
老板娘拍着自己硕大的胸脯,一脸的受惊样子:“他捏捏的,谁没事乱扔果皮呀,差点把老娘摔倒嘿嘿,老板啊,让你见笑了,我可不是骂你。”
“呵呵,我知道的。”
高飞笑了笑,扶着扶手走下了木制楼梯,神色自然的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马上,旁老板娘就端上了她精心准备的早点,又絮絮叨叨的说了城区一些风景,劝高飞在飞机起飞前外出溜达溜达,再次体验一下西北的大好河山云云。
老板娘怎么说的,高飞就怎么做的,吃饱喝足后一抹嘴,走出了旅店,根本不担心房间中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会遭窃,因为他已经隐隐猜出这家旅店,肯定和楼兰有关系了。
这儿,也许就是楼兰王设在外面的一个点,只要拿出飞龙令,相信他们会遵照高飞任何吩咐去办事的。
不过,高飞却没有这样做:他不反对楼兰王送给他这么多好处,可的确不想和那个骄傲的女子再发生任何的牵扯。
站在旅店门口两旁看了看,高飞信步向东走去。
距离梦回楼兰不远的地方,是条小河,小河边上是个公园,公园内树木葱郁,鲜花盛开,小桥流水,竟然有几分江南园林的味道,只是游客太少了,再加上是清晨,显得格外幽静,这倒是个考虑问题的好地方。
高飞下意识的伸进了口袋中掏烟,还真拿出了一盒烟,一个打火机。
看来,替楼兰王做事的那些人彻底了解了高飞,不但给他放上了香烟,就连他寄放在机场的手机也放了进去,不过却是没电。
高飞信步走进了公园深处,坐在了一张长椅上,望着碧绿色的河水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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