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裁的赘婿狂兵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终于,高飞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眼前一片漆黑,头顶那个火把早就熄灭了,空气中还残留着松脂的味道。
“呼!”
高飞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翻身坐了起来。
手里紧握着的微声冲锋枪还在,脑袋枕着的背包还在,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失。
他打开了枪管上的狼眼手电,手电因为长时间的使用,电力已经不足了,很快就变得昏黄了起来。
高飞卸下手电,随手扔到了地上,从背包中拿出了强光手电,打开。
雪亮刺眼的手电光芒下,高飞看到被他踢到一旁的那俩纸人,已经不见了。
他也没有在意,只是晒笑一声,摸了摸有些扁扁的肚子,从背包内拿出了最后一个水果罐头。
这是他最后一点饮食了。
他也没觉得有多珍惜,用三棱短刺撬开后,连汤带水的吃了个干净。
水果罐头中,有很多糖份,可以快速的补充人的体力。
吃完最后一个罐头后,高飞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舒服,惬意,身子一挺,从大石头上跳了下来。
高飞承认,在他刚才呼呼大睡时,人家要想弄死他,那是易如反掌的。
不过,那些东西既然没有动手,这就说明他还有活着的价值。
或者说,人家不想这么快就把他干掉,就想把他玩死!
想到这儿时,高飞冷笑一声,喃喃的说:“那就玩吧,哥们就陪你们玩到底!如果你们仍然让我在山洞中转圈圈的话,哥们宁可死在这间石室内!但不管怎么样,从此之后你们最好别露面,因为老子绝不会因为你们没有趁机下手,老子就对你们手下留情!”
正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高飞已经把最后一个罐头吃了,就没有打算为下顿饭吃什么而操心:如果一辈子都只能在这黑漆漆的山洞中转圈子,那活着还不如死了舒服呢。
爱咋,就咋吧!
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后,高飞打开手电走出了石室,左右晃了晃才发现只有石室左侧有山洞,右边的已经堵死了。
看来,人家这是逼着高飞向左走。
高先生也没在意,右手抱着冲锋枪(食指就扣着扳机),左手拿着手电,顺着山洞大步流星的前行,还故意向墙上照。
墙上光秃秃的,并没有任何画像。
这次,顺着山洞走了十几分钟后,他都没有发生头昏脑胀的事,也没觉得有啥好庆幸的,索性吹起了口哨,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山洞是蜿蜒向下的,在路上接连转了几个弯,就在高飞以为会永无休止的转下去时,却猛地看到前面远处,竟然隐隐有个亮点。
高飞脚步一停,随即加快,快步向那个亮点跑去。
那个亮点,随着高飞飞奔,变得越来越亮,也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窗口那样大小了。
高飞猛地停住了脚步,眼里浮上了激动:天光,这是天光!
原来,这洞口,只要走出洞口,就能看到蓝天、白云、飞鸟、美女……
“那些东西把哥们困了这么久,就这样轻易的放我离开了?”
高飞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抬手用力擦了擦后,确定那的确是天光后,随即欢呼一声,飞身向前跑去。
窗口,逐渐变大,变成了门,两扇大门那样大!
站在门里面,高飞可以看到外面葱郁的树木,以及站在枝头上唱歌的小鸟,还有人声隐隐传来。
眼看马上就要脱困了,高飞反而冷静了下来,放缓了脚步,眼睛睁得很大:在黑暗中呆久了后,必须得逐步适应外面的天光,如果冒然冲出去后,会被天光刺瞎眼睛的。
尽管高飞也不是处于绝对黑暗中(他打着手电呢),可他还是强迫自己逐渐来适应外面的天光。
同时,也提高了警惕:很多人,都是死在眼看就要胜利的前夕。
如果有人就埋伏在洞口,他刚一出去就被突突死了,那他岂不是冤枉的很?
接连几次深呼吸,做好所有该做的准备后,高飞才贴着洞壁,半拧着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洞口。
阳光,亲爱的阳光,代表生命的阳光洒在洞口,洒在高飞的脚上。
他再次停步,侧耳倾听:外面有小鸟叫的声音,有很远处人在说话的声音,却没有人埋伏在洞口外面的心跳、喘息声。
慢慢地,几乎是一寸一寸的,高飞走出了洞口。
眼前,随即豁然开朗!
他站在一个山坡的半山腰上,脚下树木葱郁,青草遍野,一条羊肠小道蜿蜒通向下面,轻风吹过,带着花香。山脚下远处的路上,三三两两的人在行走。
更远处,有更多人的,看上去应该是个集城。
“我就这样出来了?毫发无伤的出来了!?”
高飞满脸不信的转身看着洞口,确定自己的确出来了,离开了那个诡异的鬼洞。
他感觉,这一切好像在做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
他在鬼洞里被困了那么久后,竟然毫发无伤的出来了!
这一刻,高飞忽然很想哭,感觉到活着比死了好很多……
不过,高先生并没有哭,很快就从狂喜中清醒了过来:这是在哪儿?我不是在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下面吗,怎么可能会忽然来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
难道说,这是一个绿洲?
哥们在山洞中走了那么久后,竟然来到了一个绿洲上?
不对呀,因为在来时的路上,铁屠和心伤曾经说过,楼兰遗址四周方圆几百公里,都没什么绿洲的!
最近的绿洲,可能就是三棵柳那边了可,三棵柳,算什么狗屁绿洲?
瞧这边的景色,应该比巴音自治区那边还要充满绿色生那话儿!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高飞茫然的抬头,向天上看去。
然后,浑身的血液,顿时停止了流动:天上,竟然有七八个太阳!
女总裁的赘婿狂兵 第一卷_第348章 如梦如幻
民间神话中,在远古时代,天上有十个太阳,强烈的日光给凡间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于是天帝就派后羿下凡救助人们摆脱苦难。
最初的时候,后羿想劝说天上的十个太阳,让它们每天轮流出来,但太阳并不听他的劝告,最后羿拿下身上的弓箭,射向太阳,十个太阳被射下九个,人们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后羿射日的故事,在民间是源源流传,高飞在小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了,那时候还幻想着他就是后羿,能够拿起弓箭来维护世界的和平。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高飞每当想起这个故事,那时候的梦想,就会自嘲的笑笑,觉得的小时候怎么就那么天真呢,还真相信天上曾经有过十个太阳。
这个故事,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已经彻底的忘记了,也许得等到他头发白了,胡子一大把时,被小孙子缠着讲故事时,才会想到吧?
只是他没想到,还没有等到他头发胡子都变白,却亲眼看到天上,竟然有七八个明晃晃的太阳!
这,绝不是在做梦,天上真有七八个太阳的!
可是,天上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太阳呢?
这不是在做梦,就是出现了幻觉。
对,肯定哥们被折磨的出现幻觉了高飞心里这样想着,用力揉了揉眼睛,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下,疼的嘶哈了一声冷气后,再次抬头看去时:天上仍然是那么多的太阳,还有蓝天白云,个个太阳都那样明晃晃的刺人眼。
这一下,高飞彻底的傻了,一屁股坐在了门前的山坡上,傻傻的望着远处,再也不动一下。
任谁在山洞中被困了四五天,折磨的精神即将崩溃时,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却发现天上竟然那么多的太阳后,像高飞这样没有马上疯掉,这说明心理素质已经超强了。
“吱吱!”
一声清脆的小鸟叫声,从高飞头顶响起,他下意识的缓缓回头看去,就看到一只浑身翠绿,嘴巴血红,从没有见过的小鸟,正站在他上方七八米处的一块黑色石头上,外头看着他,好奇的打量着他。
高飞冲那只小鸟摆了摆手,小鸟受惊,吱的一声叫,展翅飞向了远方。
愣愣的看着小鸟曾经站立的地方,高飞又呆了很久,才猛地站起来,抓着微声冲锋枪,手脚并用的向山上爬去。
这座山是座石头山,山体是黝黑色的,好像用力一跺,就能有石油溅出来那样。
山势不是很陡,山上还长着一些高飞不认识的花草,开的那叫一个鲜艳欲滴,香气扑鼻,一些小蜜蜂正在辛勤的劳动着。
不过高飞此时没心情欣赏这些,他要尽快的爬到山顶,登高望远,看看这倒是什么地方!
高飞从没有这样快的爬过山,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但他根本不顾,用了不到十分钟,就连窜带跳的登上了山顶,然后蹦上一块大石头,向四周看去。
山头的西南、正南方向,远远的看去好像是一片绿油油的庄稼,有一些人正在地里除草、施肥啥的。
在东南方向,则是一座雄伟的城池!
那座城池,全部是由黑色石头砌成,一条宽阔的道路通向城里,路上行人络绎不绝,有骑马的,有赶车的,还有步行挑着担子的。
在城门上方,远远看去,上面好像站着许多穿着黑色棉甲,手持刀枪的士兵,他们后面飘荡着一面金边的黑色大旗,上面画着一个好像龙模样的东西。
因为距离有些远,看不清楚,高飞从背包内拿出望远镜,举在眼前向那边看去。
借着望远镜,高飞这次看清楚了心里,也有冷气冒了上来:他现在看到的这一切,正是在官方记载的楼兰遗址那边,从半空中看到的鬼城!
“原来,原来真有一座这样的城池,难道,难道我穿越了,从山洞中穿越到了古代?”
高飞放下望远镜,无力的呻.吟了一声。
以前高飞没事时,也曾经看过几本网络小说,并且特别喜欢看那些穿越的,靠着现代知识跑到古代去卖弄,比方在隋朝吟一首李太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啥的,然后就震惊天下。
看书时,他有时候也会幻想,能够穿越到1937年去,拉起一支人马去杀倭寇……
但不管他想穿越到哪个年代,这都是幻想而已。
只是他说什么也没想到,这种只存在于想象中的事情,竟然真实的发生了。
而且让他淡疼的是,天上还有七个太阳(现在他数过来了,天上总共七个太阳)。
民间传说中,天上有很多太阳的时代,是远古时代,那么现在是远古时代?
如果是远古时代的话,为什么会有这样雄伟的城池?
在城门上方站岗的士兵们,穿戴的又是那样威武整齐别忘了,在远古时代,大家可都是只穿一件兽皮的,就连大姑娘也是这样……
“奇怪,这么多太阳,为什么大地没有被晒焦了?”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高飞转身向山后方看去,就看到连绵不绝的森林,在清风下微微摇动,站在山上可以看到偶尔有野兽出没。
在森林的边缘地方,还有一个大约几平方公里的湖泊,一些浑身白色,四肢找地的动物,正在那儿嬉戏。
高飞又举起望远镜,向那些白色动物看去。
他认识这些白色动物,如果刚出来山洞时看到这些白色东东,他肯定会吓一大跳的,不过在见识到了天上那么多太阳、雄伟的城池之后,再看到这些东西时,也就见怪不怪了。
那些白色东西,是狒狒。
高飞敢拍着胸脯的说,这种白色的狒狒,和苏北山身边那只狒狒,是一模一样。
搞不懂自己到底是穿越了,还是死了的高先生,在山头又愣了半天后,才步伐沉重的向山下走去:不管怎么样,他总得去城池那边看看。
他上山时的速度很快,下山时却是慢吞吞的,用了最少半小时,才来到山洞洞口的位置,却发现那个洞口,竟然不见了。
高飞神态默然,看了眼本该有个山洞的山体,也懒得再做出什么惊诧的表情,拖拉着微声冲锋枪,顺着那条羊肠小道走下了山。
在下山的路上,羊肠小道旁边有很多果树,都是高飞不认识的,上面接着一些红彤彤的果子,鲜艳欲滴。
他随手摘下来一个咬了口,只觉得口齿留香,很是香甜。
那些水果罐头与这些果子比起来,就是垃圾。
一脸吃了十几个不花钱的果子后,高飞也解开了心结:管他这是在哪儿呢,只要还活着,就总比死了好!
这样一想后,高飞就感觉轻松了许多,连脚步也变得轻快了起来,很快就来到了道路上。
道路是用夯土铺就的,很平整,很宽阔,也很干净。
把冲锋枪扛在肩膀上,高飞大踏步的向城门那边走去,根本不理睬身边行人,用惊诧的目光看他。
这些行人,都穿着高飞只有在电视中才能看到的胡服,大部分都是粗布缝制,也有几个是绸缎的,看来应该是这些人中的贵族,要不然穿粗布衣裳的,也不会在这些人走过来时,都给人让路。
高飞旁若无人的向前走,超过了前面一辆老马拉着的乌蓬车(所谓的乌蓬车,就是专门拉人的马车,类似于轿子,不过是用车子来拉的)。
赶车的是个长着山羊胡子的老头,半死不活的闭着眼,轻轻晃动着鞭子,根本没有注意到高飞。
倒是坐在乌蓬车里的人,这时候恰好掀起窗帘向外看。
那是一双非常明亮的眼眸,在看到身穿‘奇装异服’的高飞后,轻轻发出了一声‘咦’,听声音,应该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子。
高飞扭头看去,在四目相对的瞬间,乌蓬车的窗帘落了下来,挡住了那双明眸。
高飞笑了笑,也没理睬,继续前行。
来到距离城门还有几百米处,他基本看清了城门上方站着的士兵模样,这时候就听到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
高飞扭头一看,就看到三匹马奔了过来。
带头的是个男人,身穿绸缎袍子,头发扎着无数根小辫,一嘴巴络腮胡子,骑着神骏的高头大马,从身后不远处挥鞭跑来。
不管是向东的,还是向西的行人,看到这三匹马后,都纷纷躲在了路边。
“架,架滚开,没长眼吗!?”
那几个人纵马扬鞭,嚣张的大叫着,如果有哪个行人躲避的慢了,当头就是一鞭子。
挨了鞭子的人,根本不敢有丝毫不满,抱着脑袋连滚带爬的躲到了路边。
带头络腮胡壮汉就哈哈大笑,继续在宽阔的路上横冲直闯,而且专门本着路边人多的地方冲,吓得行人发出一连串的惊叫,都跑下了道路。
对于这个络腮胡壮汉的如此霸道行为,高飞并不陌生,因为在外面那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中,也存在着一些这样的人,号称纨绔。
眨眼间,三个纵马扬鞭的人,就驱马跑到了高飞身后不远处。
高飞在还没有搞清到底是怎么回事时,根本不想惹事,皱眉走下了道路。
马蹄的哒哒声,皮鞭的挥舞声,以及壮汉得意的狂笑,和行人发出的惊叫声,终于惊醒了那个赶车的老头。
老头睁开眼,赶紧从车上跳了下来,牵住老马的缰绳,吆喝着尽量向路边靠去。
可是,不等老头把马车靠到路边,带头壮汉就纵马横撞过来,挥鞭对着老头就是一鞭子:“滚开,老东西!”
皮鞭啪的一声抽在老头脖子里,立即就出现了一道红印,还没有等他发出疼痛的惨叫声,那匹拉车的老马受惊,当即‘稀溜溜’的一声长叫,马头一抬,人立而起。
坐在乌蓬车内的那个人,一下子就从车上摔倒了地上,发出了一声娇呼:“哎哟!”
女总裁的赘婿狂兵 第一卷_第349章 放开那姑娘
坐在乌蓬车内的人,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穿着一身细布织就的黑色衣服,腰间却扎了一条白色的带子。
她穿的虽说很朴素,可长的却相当漂亮:如云秀发斜斜的坠在一边,上面还戴着一只白布编织的小花,峨眉如黛,双眸似星,鼻挺口小,唇儿嫣红,惊慌中透着一股子清纯到极点的楚楚可怜好一个正点的二八佳人!
在拉车老马人立而起,正要挥鞭抽过去的络腮胡壮汉,看到摔出马车的二八佳人后,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哈,哈哈,好一个漂亮的小娘子!吁!”
络腮胡拉住坐骑,翻身下马走到了女孩子身前,双眼里带着贪婪,双手抱拳拿出彬彬君子的架势,笑嘻嘻的问道:“呀,呀,呀,小娘子,你受惊了么?”
女孩子根本不敢看络腮胡壮汉,连忙抬起衣袖挡住脸,强忍着左脚的疼痛,怯怯的说:“没、没事了多、多谢小王子的关心,奴、奴家无碍的。”
女孩子嘴里说着无碍,左手却摸着左脚脚踝,身子有些微微发抖。
“这家伙竟然是个小王子?”
在旁边看着这一幕的高飞,开始觉得这个狗屁世界有些意思了,竟然遇到了一个长着一嘴络腮胡的小王子,看起来好像要当街调戏良家妇女耶!
“嘿嘿,小娘子,你的小脚是不是受伤了?我来给你看看。”
某王子脸上带着淫邪的笑,弯腰一把抓住了女孩子的左脚。
女孩子大惊,发出一声惊呼:“老哥撒!”
老哥撒,就是给女孩子赶车的那老头。
他好不容易才拉住了受惊的老马,却看到小王子要调戏他家小姐,慌忙跑过来,却不敢动手,只是不住的作揖,苦苦哀求:“小王子,小王子,求求你放了水儿吧,看在水儿的父亲刚去世,看在她父亲曾经是王宫侍卫的份上!”
某王子眼睛一转,嘿嘿冷笑:“哦,这小娘子原来叫做水儿呀,好名字,不知道她父亲叫什么名字?”
老哥撒连忙回答:“水儿的父亲叫马特伽,曾经是王宫守门侍卫,前些天刚刚染病身亡,我今天裴小姐给老爷上坟回来,无意中冒犯了王子殿下,还请殿下看在我家老爷的份上,原谅则个!”
“一个死鬼,又有什么面子了?我要是知道你家小姐这样漂亮的话,我早就上门提亲了不过,现在认识也不是太晚,而且你家小姐刚死了老子,肯定是孤苦无依了。今天遇到我,也算是她的福气,从此之后你们也算有了新的靠山了。哈,哈哈,小娘子,别怕,本王这就带你回家!”
小王子哈哈狂笑几声,弯腰抓住水儿的胳膊,和左腿,也没见他怎么用力,就把她扛在了自己肩膀上。
水儿大惊,也顾不得左脚疼了,用力挣扎着哭泣道:“放开我,小王子,求求你放开我呀!”
“王子殿下,王子殿下,求求你放掉我家小姐,我给你磕头了啊!”
老哥撒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用力给小王子叩头,额头碰的道路砰砰直响。
“不知死活的老东西,你给我滚开!”
小王子大怒,抬脚就踹在了老哥撒的胸膛上。
老哥撒惨叫一声,翻到在地上,还没有等他爬起来,小王子那两个凶神恶煞般的跟班就冲了过来,挥起马鞭对着他劈头盖脸的抽了下去:“老不死的,你活腻歪了呢,敢破坏王子殿下的好事!”
在小王子肩膀上挣扎的水儿,看到老家人惨嚎着地上抱着头的乱滚后,更加害怕,着急,用力捶打着小王子的肩膀,哭叫着要跳下来。
但她较弱的身子,比挠痒痒强不了多少的拳头,又怎么可能挣得开?
旁边那些路人,别说是敢怒不敢言了,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一眼,都躲得远远的。
小王子大手在水儿身上用力拍了一下,狞笑着说:“小娘子,你还是省省力气,留着到府上的床上用吧,哈,哈哈!”
“老哥撒,老哥撒!”
在水儿的痛哭声中,小王子把她扔在了马背上,正要翻身上马时,却听到有人淡淡的说:“放开她。”
小王子一楞。
盖因从他开始懂得欺负人的滋味很爽时,还没有谁敢站出来打抱不平。
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个胆大的,叫嚣着让他放开水儿。
小王子抬头向路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奇装异服,肩膀上扛着根烧火棍,背后还背着个稀奇古怪行囊的家伙,就在那儿冷冷的看着他。
不用问,这个要伸手管不平事的大虾,正是我们的绝对男主角,米斯特高!
本来,高飞看到小王子强抢民女时,还看的津津有味的,压根就没有打算多管闲事:第一,这儿处处透着诡异,他还没搞清楚这是什么地方,什么年代,到底是不是在地球上。
第二,男人一般都喜欢强抢民女这一狗血桥段刺激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强抢民女的那个人,必须是男人自己。
如果不是,肯定会义愤填膺,有能力的说不得就得站出来拔刀相助了,就像当前的高飞。
小王子一脸不信的看着走过来的高飞,吃吃的问:“你、你刚才说什么?”
高飞笑了笑,重复道:“刚才我说,让你放开她。”
不但小王子等人吃惊,就连被放在马背上的水儿,也是吃惊不小,一时间望着这个胆敢触犯小王子的家伙,竟然痴了: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小王子莫哥是女王最娇惯的弟弟吗?吓,他、他长的好英俊呢!
论身高,小王子莫哥要比高飞猛一些,身材也更加魁梧。
但要是论长相外形好比野兽般的小王子,在怀春少女、多情少妇、深闺怨妇心中,又怎么可能会比得上外表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小白脸高飞,高哥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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