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明成长记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羽卿书
“你一定想说,如果我们杀了你就没办法得到粮食种子了吧,不不不,你想错了,就在刚才,我们的侦察鹰已经找到了你们的队伍,他们离着这里已经没有多远了,所以,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抢呢
你们带的应该不只有很多种子吧,那些用来和我们竞争的白盐,还有和游牧部落换来的牲畜,我想,如果直接抢了你们,收获一定要比用车换来的多,你说是不是啊,老头”
商长老听了游伏的话已经吓得面色惨白,他确实是在谈判中取得了优势和主动权,但是他忘了最根本的一点,那就是双方的关系。
鑫部落和汉部落本来就是竞争的关系,别的不说,就拿白盐一条,有句老话说的好,‘同行是冤家’,鑫部落既然挡了汉部落的财路,那就注定只能当敌人。
可是从古至今,和敌人谈判,什么时候优势都是掌握在武力高的一方手里,打不过老子那就只有不平等的霸王条约,谁特酿的跟你讲礼仪道德,还想要拿点粮食种子威胁老子,呵呵,简直是个笑话。
“那,那个巨鸟是你们的不,你们不能这样做,我们是公平交易,你不能直接抢走我们的种子,我没说不给你们,我们只是想要一辆车而已。”商长老慌张看着那些简直如同神兵天降一样的骑兵,哆哆嗦嗦的说道,再也没有了之前一切尽在掌握的态势。
而就在这个时候,游伏已经从商长老的身后远远的看到了一支商队向这边驶来。
“公平那就老老实实的把种子交出来,至于车,也不是不能给你们一辆,但是我有个条件,除非你能答应,否则我绝不会让你活着回去,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游伏玩味的看着老头在自己面前颤抖的样子,感觉比刚才对方得意的样子看着舒服多了。
“什么条件”商长老迫不及待的问道。
“第一,你们以后的交易范围要从这里向南退后一个月的路程,如果下次再来,我看见一次就杀一次;第二,你们把白盐的价格抬到跟我们一样,交易的价格不许低于我们,怎么样,只要你能答应这两条,我可以答应给你们一辆车。”游伏伸着手指给对方解释道。
游伏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他提出的两个条款应该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次霸王条款了,也是商长老绝对没想到,也不可能答应的两个条件。
鑫部落的商队活动范围向南退一个月的路程,那不就直接回到海边了吗,你特酿的咋不说让我们直接回家别来了呗。
还有白盐的售价,鑫部落的白盐质量本来
第386章 骑兵首战(求票票求订阅)
鑫部落的竹弓并不是很长,只有一米三左右,十分适合在马上骑射,而且他们的竹弓也不是单体弓,或者说,是由三个长短不一的竹片粘和在一起制成的,但是其射程依然很差劲,勉强能达到150米。
可是在这个距离下,他们的兽牙竹箭就已经没什么杀伤力了,尤其是面对汉部落的全甲骑兵时,嗖嗖嗖的箭矢打击在战士们的甲胄上,然而这种空竹管做成的轻箭杀伤力极低,打在甲胄上立刻就掉了下去。
随着双方距离的靠近,一些箭矢已经在战士们的盔甲上留下了痕迹,但是也仅此而已,30米,射过两轮箭矢之后,双方已经到了面对面冲脸的距离。
拉成一列横线的汉部落重骑兵一下就把对方的所有人兜在了战阵之中,所有人都双手横持着长刀,他们只要往前冲刺就行,根本不用做出多余的劈砍动作。
噗,呲——
长刀受到对方身体阻挡的声音不断响起,然而在马匹高速的冲刺下,即使没有开过刃的铁片依然能把人体削成两半,更何况专门为此精心打制的长刀。
乌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草原汉子,在广袤的草原上生活,为了水草丰盛的牧场,为了人口,甚至为了女人,部落之间经常出现大大小小的战斗,有的部落胜了,就可以获得大量的牲畜和女人孩子,而那些败者,要是不愿意臣服,就只能被驱逐,或是杀死。
乌云就来自这样一个战败的部落,那时的他长的还没有马背高,按照草原的规矩,他这样的孩子只能算是战利品,不能当作大人一样打杀,可是心中怀恨的乌云并不愿在敌人的帐篷中苟且偷生。
他想要报仇,可是却没有能力,直到他后来偷了马逃离那个部落,从此成为一个流浪的野人,在流浪的生涯中,他见惯了大大小小的战斗,强壮的男人们拿着角弓无情的射杀着自己的同类,他知道自己没有可能打过那样的人。
直到他遇到了凌风,那个曾经和自己一样,有过几面之缘的野人,他身上穿着精致的毛布衣服,和一群束着头发的人呆在一起,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对方已经加入了汉部落,而且还在那个庞大的部落中有着不低的地位,这让乌云十分的羡慕。
于是,受到凌风的举荐和游伏的邀请,乌云也成功的加入了汉部落,见到了那个人人称之为神明的首领,他很幸运,和他一起加入汉部落的几个草原野人都得到了首领的重用,成为了汉部落一名光荣的战士,甚至还是个小军官。
乌云当上了小旗官,手下管着11个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首领居然那么信任他这个野人,而且给他分配的任务也是他最擅长的事情,当一个骑兵领队,教会自己手下的人骑马,并且能在马背上战斗。
这种事情对于独自闯荡草原的野人来说在正常不过,可奇怪的就是,首领发给他们的武器不是弓箭,而是一种银光闪闪的长刀,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武器,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于是出于心中的不解,他亲自去找了首领询问。
“弓箭会有的,但不是现在,质量好的弓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制造,我没有那个时间,所以你们现在只能用刀,去骑着马砍死你们的敌人吧,想要弓箭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冬天才行。”
“可是,首领,用这个刀必须冲到敌人身边才能攻
第387章 丰富的战利品(求票票求订阅)
残肢断臂掉落一地,温热的鲜血滋养着碧绿的牧草,受伤未死的敌人倒在地上哀嚎,失去主人的马匹茫然无措的在原地打着响鼻,整个敌阵就像是被联合收割机扫荡过的麦田一般,所有高于刀锋的物体皆被斩成两半。
这就是骑兵配长刀的威力
此时此刻,游伏和一众商队成员全都震惊于眼前的战场,鑫部落的商长老等人也都快把眼珠子瞪了出来,他们甚至在这一刻都忘记了害怕,就连刚刚冲过敌阵的汉部落骑兵们也茫然的呆在原地。
“这是我们干的”
“天呐!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打法,以前在草原上当野人的时候,见过的战斗也无非就是弓箭对射,死掉的人最起码还有个全尸,没想到长刀居然那么厉害,只要被碰到就是不死也要残啊。”
“全体都有,掉头整队,围住前面那几个,别让他们跑了。”带队的总旗高举着长刀大声喝道。
伴随着重骑兵们重整队形的动作,商长老一行终于回过神来,他体如筛糠般的骑在马上颤抖,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幕,只是一个眨眼间的对冲,自己带来的100多手下非死即残,没有一个还能继续坐在马上,即使没有立刻死亡的人,看他们身上那入骨三分的伤口,谁都知道他们不可能活下来。
“魔鬼!魔鬼!你们都是魔鬼!不,这太残忍了,你们不能这样,我们只是想要一辆车而已,你们不能这样做。”商长老恐惧的嘶喊着。
游伏也砸吧了一下嘴,他也没想到首领组建的重骑兵居然那么厉害,只是对冲一下就把对方全砍死了,是不是,有点搞大了不过为什么一点都不害怕呢
唔——有这样的战士在手,自己怕个毛啊,对,就是这样。
“老头,记住了我跟你说的话,以后你们的交易范围要向南退后一个月的路程,而且白盐的价格不许比我们低,你要是做不了主,就把这些话告诉你们首领。
别让我以后再看见你们,不然下次一个人都不会放过,带上你的这几个人滚吧,你们的那些种子和牲畜我就收下了,算是你们跟汉部落的抢生意的补偿。”
自己部落打了胜仗,游伏此时更是底气十足,说起话来也没开始那么客气,他倒是可以把对方全都留下来,但是全留下来就没有人回去带话了,而且把这群见识过汉部落实力的敌人放回去,远比直接杀死他们要好,这样最起码能在鑫部落埋下一颗种子,一颗恐惧的种子。
商长老还在恐惧的喊叫着,却被他身旁的那个小头目拉起来就跑,一行只剩下21人,此时再也顾不上货物和牛马,趁着游伏现在不想杀他们,驾驭着自己仅剩的坐骑夺路狂奔,希望早点脱离汉部落的视线。
“啧,首领教人制作的长刀那么厉害,还有这种骑兵的战法,简直逆天啊!”游伏看着落荒而逃的商长老一行,忍不住的感慨道。
身旁的凌风也是颇为震撼,他也是地地道道的草原人,见过的战斗不少,可不管是弓箭还是投矛,被杀死的人也只是被穿个洞而已,像是这种直接被砍的七零八落,连身上的零件都凑不齐的战场,那给人的震撼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首领他,以前当过骑兵”凌风不禁疑惑的问道。
“这,我还真不知道,我第一次见到首领的时候,他刚带人炸开盐矿,当时正要回汉阳城呢,不过确实骑着灰山来着,手里还拿了一把长弓对着我呢,那时候汉部落还没找到铁矿,更没有现在的钢刀啊,这你知道的吧!”游伏也是在一旁回忆道。
“嗯,首领的智慧神鬼莫测,果然不是我们可以猜想的,他创造的东西每样都不像凡人能够拥有的,那都是神器。”凌风接话道。
&
第388章 值得纪念的一天(求票票求订阅)
详细的整理了战利品之后,游伏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再加上那个装满了种子的竹筒,当天中午就派飞鹰给罗冲送了回去。
这是一个好消息,他想,没有人比罗冲更在乎这些农作物的种子,毕竟农耕这种技能可是罗冲教给他们的,首领如果能看到种子的样品,以及自己在信中标注的数量,肯定会高兴的蹦起来吧。
至于商队接下来的行动,游伏并不准备马上回去,除了那些种子外,他想带着商队把抢来的那些白盐和他们自己带的白盐先卖完了再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全换成牛马羊,绝对是一个非常大的数目,对汉部落的建设和发展都能起到不可忽略的作用。
下午的时间,商队并没有继续前进,游伏指挥大家用商品毛布制作布袋,把那些种子统一换装到布袋里,再堆到板车上运输,派出一小队人先把种子运回去,毕竟相比商队的收获,那些种子才是汉部落发展的基石。
第二天一早,经过游伏的深思熟虑之后,由6辆马车组成的种子车队开始返程,担当护卫任务的有一个总旗的重骑兵,其中包括一名鹰氏族的通讯员,外加商队提供的十名车夫,还有100匹用来更换的驮马。
而游伏的命令也很简单粗暴,马可以死,人也能牺牲,但是种子一定要安全运回部落,负责押运的族人也明白种子对部落的重要性,纷纷保证一定完成任务。
而就在押运小队开始返程的时候,同一时间的汉阳城也发生了多起重大事件,让这闷热的一天再也不普通起来,甚至足以被载入史册。
汉部落首次出现了用半透明的防水油纸糊成的窗户。
汉部落首批小楷毛笔试制成功。
汉部落首次制成干燥的块状松烟墨。
汉部落第一批次试制的1000根铅笔完成加工。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第一批黑陶砚台的完成,连续五个第一次同时出现在一天,当然是值得纪念的一天,虽然都是些小玩意儿,但是铅笔、毛笔这种专门用来书写的工具无疑有着特殊的意义,可以说,直到今天,汉部落才算有了普及文化的途径。
然而最先喜欢上铅笔这种东西的人,却不是罗冲希望看到的学生,反而是他们的创造者,也就是汉部落木匠,这倒是罗冲没有预料到的。
“首领,你让我们做出来的这种铅笔,用来在木头上划线做标记实在是太方便了,做一些短记号的时候甚至比弹墨线还好用,不过,首领,这铅笔做出来那么多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啊不会真是专门给我们划线用的吧”
汉部落木工组的第一人木桶对罗冲问道,这话要是换成别人,还真不一定有人敢这么跟罗冲说话,也就是树部落那几个最先加入的人才有这个胆量。
呃,罗冲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是想一想,对方说的也不算错,自己造铅笔的初衷不就是为了画图吗那么在纸上画还是在木头上画又有什么区别。
“嗯,你也可以这么认为,虽然最开始我想的是在纸上画图,不过在木板上画也一样,你既然已经用了铅笔,那么铅笔画图的优势你应该已经体会到了,如果把铅笔削尖,在配合上直尺,那么画出精细的设计图就不再困难,这对我们以后创造更高级的器械都会有巨大的帮助。”
罗冲缓缓的回答到,当然,还有他没说的,铅笔用来写数学计算,以及绘制精确的地图,海图,都非常的方便,尤其是在便携性上,它比毛笔更适合做一些快速书写以及绘制工作。
“原来是这样,这个工具确实不错,不过我们需要造那么多吗”木桶继续问道。
&nbs
第389章 不夜城(求票票求订阅)
一直以来,制约人类生产力的除了动力机械,另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时间,而漫长的黑夜里,什么都不能做简直就是浪费生命,如果能把晚上的时间也合理的用上,那生产力最起码能增幅20%。
而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除了灯就没其他的东西了,汉部落现在虽然有了油灯,但是那点微弱的火苗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要是赶上阴天没有月亮的时候,到了晚上全城还是伸手不见五指,更别说晚上找事情做了。
所以罗冲决定制造一种新的照明设备,用来取代现在的油灯,呃,不过新设备好像还是油灯......
不过和以前直接往油里插根毛线的灯不同的是,罗冲这次想做的灯是在我国建国初期大放异彩的玻璃罩煤油灯,相比于蜡烛和普通油灯,这种被称作‘马灯’的灯具不仅防雨防风,还容易携带,光亮又足,绝对是值得发展的一大重器。
这绝不是异想天开,汉部落现在绝对有了加工这种神器的能力,材料已经凑齐了,水晶可以当作纯净的二氧化硅烧制玻璃,油壶和灯架直接用铜板焊接就行,这一点之前可能还不好办,但是有了铅之后将不再是难题。
把熔点200多度的锡和熔点300多度的铅混合成合金,就是目前最好的焊料,这种铅锡合金的熔点不高于300度,而且兼顾了铅的附着性以及锡的硬度,延展性也非常的不错,可以加工成很细的焊条,工作时只要把一根烙铁放在火炉中直接加热到400度以上,连烧红都不需要,然后拿着焊条和烙铁直接往接缝上怼就行了,和现代的电子焊锡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烙铁加热的方式更原始而已。
这样的焊接技术十分简单,但是却非常的实用,用来制作一个密封的油壶简直小菜一碟,当然,这种焊接方式制成的容器不耐高温,可是煤油灯最下面的油壶并不需要高温,毕竟火苗是在灯口上面,又不是直接在下面的油壶里烧,耐不耐高温都无所谓,不影响正常使用即可。
最后就是煤油了,这个汉部落目前虽然弄不到,但是用桐油也是一样的,只是照明而已,用什么都无所谓。
如此一来,‘马灯’最重要的三个零件就全部解决了,制造出来也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不过既然想到了灯,罗冲又突然想起了一个更加环保的照明方法,那就是这个世界独有的发光植物,除了前年去过一次如梦水谷,罗冲已经好久没去了。
那如同梦幻一样的景色至今都让他特别的沉迷,既然没时间去,那干脆把如梦水谷搬过来好了。
设想一下,如果在汉阳城的所有大街两旁都种上发光植物,那么到了晚上该有多美,高大的柳树如同led灯条一样随风飘舞,释放着粉白色的荧光,在弄一些一到晚上就发光的花草做成绿化带,啧啧,连路灯都能省了,真正的节能环保啊。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