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黑化日常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公子永安
一开始,他们是十分排斥琳琅的。可是后来在相处中, 发现这妹子人真的不错, 亲和友善,能力惊人, 在择偶这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成熟标准。嫂子更欣赏的是睿智冷静的男性,老大那种自杀的挽留方法只会把人家推得更远,好在两人有缘, 兜兜转转又走在一起。
大概是琳琅表现的太完美了, 傅熙老是扔下女友去工作的事就让一些兄弟比较不满, 他似乎还跟秘书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大伙纷纷替琳琅打抱不平。
而琳琅始终耐心安抚他们,不急不躁,宛若春风一般, 不知不觉成了众人心目中的主心骨, 她的人格魅力甚至隐隐要盖过工作狂男主。
而在这一年中,谢珧华嘴上讽刺着琳琅,却是护得最厉害的那一个。
由于杨露总是出错的缘故,傅熙为了给她收拾烂摊子, 经常不能陪在琳琅的身边, 作为他的得力干将的谢珧华理所当然充当了护花使者, 负责来逗琳琅开心。
他长得嫩,眉清目秀,就像邻家弟弟一样,围在琳琅身边装乖卖俏的,整个世界都因此明媚阳光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美好的姐弟恋。
他还陪着琳琅一起去傅家看望二老。
虽说是替哥哥照顾嫂子,可看着又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傅熙打电话说,回头让他记自己的账上。
谢珧华当时笑着应了,但堆成小山似的账单一直在他那边。
后来忙着,傅熙也就忘了这回事。
他也没说,依旧打着傅熙的名头给琳琅买各种奢侈品。
谢珧华几乎成了那几家品牌女装的vip常客,一出新品,店主会打电话通知他,他就过来把适合的挑回去,一件又一件仔细拆了吊牌,整齐挂在琳琅的衣帽间。
他对琳琅的品味与喜好是了若指掌。
这一段时间,谢珧华又迷恋上了下厨。
琳琅是他的唯一品尝者。
美曰其名是为了捕捉厨艺灵感,谢珧华拉着人到处溜达。
他们去的是那些并不出名却格外惊艳的小店铺,藏在一些古镇深巷里,粉墙黛瓦,抄手游廊,有岁月亲吻过的味道。
托他的福,琳琅遍尝了不少的偏门美食。
亏他神通广大,连一些没有标记在地图上的神秘地方都能找得到。琳琅听说这家伙以前还是一个路痴呢,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可以说,比起整天忙得脚不沾地的男主,弟弟般撒娇毒舌又贴心的谢珧华更像是她的恋人,两人打一通晚安电话的时间都比傅熙陪在琳琅身边要长。
看在眼里的傅母觉得不得劲儿,可她又不能说谢珧华做的不对,毕竟他也是奉了傅熙的“命令”来照顾琳琅。
难道骂人家说你做得太好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嘛!
好在儿子也跟她说了,两人的感情稳定,等毕业就扯证结婚。
心里七上八下的傅母总算心安了下来。
琳琅是个知书达理的美丽姑娘,跟傅家相处融洽,傅老爷子就盼着孙媳妇进门,两人好痛痛快快杀上几盘。
她虽然是傅熙正在交往的女友,未来的变数也多,可傅家人是铁了心认她做未来女主人。
至于被一些人议论的杨露,两老压根不放在眼里。
傅熙生日的当天晚上,琳琅发号施令。
“现在十一点,也差不多了,我去见面会偷偷把人带出来。阿华,你负责通知伯母他们,记得把人安全接到这里,不然有你好看。”
“我好怕呀,嫂子你还能吃了我啊”谢珧华故作一副害怕的样子,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受惊的龙猫,萌态十足。
“别闹,信不信我打你啊!”女孩笑着横了他一眼,那眼波在灯光下愈发熠熠生辉。她挽着头发,细薄的耳垂饰着一串精致的红宝石,衬得脖颈雪白修长。
“知道了女王陛下,保证完成任务!”谢珧华看着他前日挑的坠子在主人的耳边柔媚乱晃着,轻笑了一下,乖乖做了个军礼。
一些哥们就取笑谢珧华太怂了,在嫂子面前一秒变温顺大猫,他之前可没有这么好合作呢。
谢珧华
328.恶毒继母前女友(33)
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
可到头来, 她护着的, 却是别人!
怎会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他猛然抱头蹲下去, 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声, 悲凉、压抑、绝望,就像深渊里徘徊的啼血夜莺。
她不会原谅自己的。
陈青礼对江家的人再温和,不代表没底线,他是绝对不会放过胆敢对他妻子起了贪欲的家伙——正因为是琳琅信任的弟弟, 这类行径就更不值得原谅!
他缓过神来, 仿佛一头气红了眼的凶猛公牛,将人狠狠打倒在地, 坐在江起云的身上左右开弓。
对方放弃了抵抗,目光涣散着, 没有一丝的生机。
口鼻的鲜血,汹涌而出。
江父心惊胆跳, 再打下去,可是要闹出人命的啊!匆匆赶来的江母差点被吓得三魂没了七魄,想要制止陈青礼的暴行,但怒火中烧的男人哪有半分的理智, 一把将江母推倒在地, 抡起拳头继续暴揍。
大概……是要死了吧
江起云迷迷糊糊想着,眼前的世界早被猩红覆盖。
不过这样也好, 死了之后, 他不用承受琳琅怨恨的目光, 不用忍着心疼说祝你们幸福美满,更不用一个人怀抱着昔日温情的回忆取暖,然后在孤独寂寥中死去。
其实这样也好,他本来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走进这个房间,他要狠狠撕裂她,发誓成为她心头永远也忘不了的梦魇——既然得不到,那就毁了算了!
他喜欢的人,绝对没有让别人染指的道理!
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他的怀里。
然而,他终究是低估了自己对她的爱恋。
一旦想到那个人会因此恨他、怨他,后悔的情绪就像潮水一样将他淹没。
现在好了,他要死了,什么顾虑都没有了。
她的爱情,她的婚礼,她的笑与哭,通通都跟他没有任何干系!
江起云闭上了眼,释然了,静静等待着死神的召唤,嘴角甚至隐约可见浅浅的笑。
以为只要一死就可以解脱谢罪了
天真!
琳琅心底轻笑着。
生不如死,日日活在忏悔之中,那才是对活人最大的惩罚呢。
“够了!”
谁都没想到,作为受害者的新娘突然扑到了江起云的身上,陈青礼收不住势头,她的后背重重挨了一拳。
“琳琅……”男人手脚无措。
唇边溢出了鲜红的血来,顺着下巴的轮廓,一滴一滴落到了少年的脸颊上。
温热的、湿润的。
本来濒死的人猛然睁大了瞳孔,她的脸渐渐清晰。
“够了!真的够了!不要再打他了!他……真的会死的啊!”新娘哭喊着,嗓音嘶哑,眼泪瞬间决堤,透明的泪水冲刷着他脸上的血污。
“姐……”
他喃喃的,似是不敢相信,哪怕到了这一地步,她仍旧是不舍得他的,不舍得他去死。
“云云,你怎么样哪里疼你要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我这就去叫救护车!”泪水砸在脸上,很疼,疼得他的心脏有如针扎。
他后悔了。
后悔没有好好听她的话。
后悔老是惹她担心。
后悔自己那些龌蹉卑鄙的想法。
后悔……伤害一个最不该伤害的人。
用尽全身的力气,他艰难伸出了那只抽搐的手,想要最后一次触碰她的温度,然而举到半空,他又顿住了。
像他这么卑鄙的小人,还有什么资格去乞求她的怜惜
少年眼里的一簇火星悄悄熄灭了,手,也渐渐垂下了。
“云云,我在这,我在这,姐姐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琳琅急忙抓住了那只手,在少年震惊的目光中,紧紧贴在脸边,“所以,求你了,一定要坚持下去……”
到最后,泣不成声。
“请一定要为我,撑下去!”
“我求你,求你了……”
他困难吞咽着嘴里的血水,想告诉她,我没事,但意识已经渐渐模糊了。
最后一眼,是她无比狼狈的模样,头发凌乱,双眼哭得通红。
很丑,却美得让他心碎。
“唰——”
深黑色的床帘被瞬间拉开,刺眼的阳光争先恐后涌进了房间。
床上的人猛然惊醒,额头渗出了冷汗。
“江,你又做噩梦了”
来人无奈耸着肩膀,“我真觉得,你该去找个心理医生疏导一下情绪,不然天天都这样,身体怎么受得了呢”
“你要是真想你的姐姐,回国不就可以了吗左右不过就是一张飞机票,你又不是买不起。再说了,你又是老板,放多长的假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
他沉默了半晌,终究没有回应这个问题。
有些事,不是简单的yes和no就可解决的。
要真有那么容易,他就不会一直都待在这个陌生国度里,断了一切联系,连回国的念头不敢动过。
十年,他有了自己的一座商业大厦。
姑且算得上是一名成功人士。
这里的姑娘美丽而不缺乏热情,大胆表白的有很多,符合他审美口味的绝色尤物也不少,但每每想要接近的时候,占据大脑的,始终是那个人哭泣的样子。
她只哭过两回,却叫他至今心痛如刀割。
年少时动过一次心,几乎耗尽了他一生之中所有对爱的热情与精力。
329.恶毒继母前女友(34)
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
傅熙的生日在七月初九。
贴心的女友想要给傅熙准备一个盛大的生日宴会,得到了兄弟团的迅速响应。
一群人瞒着傅熙筹划起来。
“嫂子,哥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傅熙的兄弟打从心底认可了琳琅的身份。
一开始,他们是十分排斥琳琅的。可是后来在相处中, 发现这妹子人真的不错, 亲和友善,能力惊人,在择偶这方面也有一套自己的成熟标准。嫂子更欣赏的是睿智冷静的男性, 老大那种自杀的挽留方法只会把人家推得更远, 好在两人有缘,兜兜转转又走在一起。
大概是琳琅表现的太完美了,傅熙老是扔下女友去工作的事就让一些兄弟比较不满,他似乎还跟秘书有一些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大伙纷纷替琳琅打抱不平。
而琳琅始终耐心安抚他们, 不急不躁,宛若春风一般,不知不觉成了众人心目中的主心骨,她的人格魅力甚至隐隐要盖过工作狂男主。
而在这一年中, 谢珧华嘴上讽刺着琳琅, 却是护得最厉害的那一个。
由于杨露总是出错的缘故,傅熙为了给她收拾烂摊子, 经常不能陪在琳琅的身边, 作为他的得力干将的谢珧华理所当然充当了护花使者, 负责来逗琳琅开心。
他长得嫩,眉清目秀,就像邻家弟弟一样,围在琳琅身边装乖卖俏的,整个世界都因此明媚阳光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美好的姐弟恋。
他还陪着琳琅一起去傅家看望二老。
虽说是替哥哥照顾嫂子,可看着又不像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连初恋还保留着的大男孩却清楚地记得琳琅的生理期,高跟鞋穿37号,一尺七的腰围,偏好甜食,但不喜欢喝咖啡,捏起汤匙的时候会稍稍翘起尾指,很秀气,像活在古代的仕女闺秀一般。
她一贯青睐大红色系的磨砂口红,最近又迷上了温柔的豆沙色。
谢珧每回路过专柜的时候,看到适合的,顺手就买回去放她包里。
琳琅也没问谁买的,用得很顺手。
她的衣柜里塞满了这个男孩给她挑的衣服,是两人逛街时候买的,或是不经意间收到的,每一件都特别合她的气质与身材,不得不说他眼光的毒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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